我认为林冠英得继续的指责前朝政府。难道前朝的“屎”,就要现在的政府来“抹”?还有这样才可以让我们知道前朝政府的“乱拉”史记。

还有他拿槟州政府的钱去捐给独中,也好过前朝政府官员们拿州政府的钱“捐”入自己的口袋来得好!若他现在不清清楚楚地指责前朝政府的“屎”记,难道要等事情久后好让前朝领袖按他吃“死猫”吗?

我们也知道国政领袖的素质,他们都是能赖则赖,敢做不敢当,乱找借口及容易失忆。只要有证据,我认为林冠英应该继续指责前朝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