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的巴生港口自贸区调查报告中,并没有点名自贸区总承包商KDSB公司首席执行员张庆信或副首席执行员费查涉案,不过KDSB却被指在没获得政府及财政部的批准下,直接从巴生港务局手中获得自贸区的合约。
公账会在报告中指出,巴生港务局本来应该依据政府的条规及财政部指示,公开招标以遴选自贸区的发展商。
不过报告说,港务局后来却通过直接谈判的方式,于2002年11月与KDSB签订土地买卖合约,而且该份合约还阐明,KDSB已被选为自贸区计划的总承包商。
报告特别以黑色粗体字注明:“KDSB被选中成为自贸区计划的总承包商,并没在事前通知政府。”
对付冯惠珠及时任交部秘书长
公账会指出,港务局有必要在遴选KDSB为总承包商前,先行征询财政部的同意,以让政府确定KDSB的财务状况及专业程度,毕竟自贸区计划是耗资如此巨大。
因此,公账会认为,港务局挑选KDSB为自贸区的总承包商,是不符合合格程序的。
报告说,冯惠珠及时任交通部秘书长没有遵守财政部指示,也没获得政府批准,即选KDSB为总承包商,已经算是一项罪行。
公账会在报告中,建议冯惠珠及该名前秘书长,受到法律行动对付。
买地超过1亿没获财政部批准
此外,公账会也在报告中,指冯惠珠及该名前交通部秘书长,没有遵守财政部的指示,私自与KDSB达成多项自贸区的协议。
报告说,虽然政府同意给机会KDSB负责自贸区的承建工作,惟却早已规定港务局,只要发展费用超过1亿令吉,即必须获得财政部的批准。
“无论如何,根据自贸区的土地买卖合约,该计划的发展费用却达到3亿5000万至4亿令吉。不过,港务局却没没获得财政部的批准。”
没遵从财政部指示多付6亿元
报告也揭露,财政部秘书长曾经在2001年6月12日致函,通知当局应以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来征用自贸区的土地,然而这项指示也没获得遵守。
报告说,政府本来预算拨款4亿4213万令吉予交通部,用以征用自贸区的土地,但随着港务局没遵守财政部指示,导致政府多付了6亿4587万令吉。
土地成本每平方尺41令吉76仙
公账会的调查也发现,冯惠珠在签订土地买卖合约,同意支付每年7.5%的买地利率前,没有获得政府的批准。
报告表示,在7.5%的利率下,港务局必须支付10亿8800万令吉的买地成本,以及7亿3000万令吉的利息,意即整比交易合共18亿1800万令吉。
“这意味着,港务局买地的成本,已达每平方尺41令吉76仙,比土地测量及产业服务局的估价,高出67%。”
“此外,7.5%的利率还导致政府双重付款(double charge),因为土地测量及产业服务局订下的每平方尺25令吉估价,已经把相关的利率算在内。”
促反贪会调查涉及者是否违法
公账会也指出,港务局有必要确保在KDSB根据土地买卖合约,完成所有基建工程后,才在2017年前还清购买土地的款额。
有鉴于出现种种违规之处,公账会在结尾时,建议反贪污委员会调查涉及的单位,是否有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