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放过九年前沙大道集会案
总检察署再向高庭提出上诉 - 1261651748
- 在9年前参加雪兰莪州沙亚南大�"“烈火莫熄”集会的11名集会者,虽然已被安邦推事庭宣判无罪,不总检察署却�'绝�"�过他们,再�'高庭提出上诉。
推事庭是在10月上旬宣判,�"�于控方无法证明被�'�的罪名,因此这11人全部无罪释�"�。
不过,这11名被�'�的代表律师法达努(Fahda Nur)通过�"�邮�'�诉�'�",总检察署已经正式提出上诉,案件择定在明年1月15日下午2点于高庭开审,承审法官是阿末沙米�"(Ahmad Shamil Azad Bin Abdul Hamid)。
一旦罪成可判最高�'禁1年
警方是援引《1967年警察法令》第27(5)(a)条款及第27(4)条文,控�'�11人於2000年11月5日在沙亚南大�"(Kesas)参与一场非法集会,以及�'绝解散等两项罪名。
一旦罪成,他们将面对罚款最低2000令吉、最高1万令吉以及�'禁最高1年的�'罚。
这场万人大集会是因前副首相安华被捕所引�'的,�"时警方一共逮捕了126人,但是最后只提控11人,包括10名�"�子�'�1名女子。
集会者今成行�"�议�'�助理
这11名被�'�是阿都拉萨(Abdul Razak Ismael)、纳西�"依萨(Md Abd Nasir Md Isa)、沙依登(Saeden Wateh)、莫�"�末达米兹(Muhamad Tarmidzi Abd Rahman)、末淡(Mat Dan Hassan)、布斯巴林�"�(Pospanlinggam Sinakaru)、萨�"�里(Sahri Bahari)、沙林(Mohd Salim Lal Din)、莫纳苏菲安(Monashofian Zulkarnain Putra)、艾达依德利斯(Aida Idris)及阿末法依扎(Ahmad Faisal Chek)。
首被�'�阿都拉萨也是雪州行�"�议�'�西维�"的特别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