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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光“死罪可免,活罪难逃”<br>华总青敦促新国总统开恩赦免
Aug 18, 2010 6:25 PM
更新: 10:49 AM

NONE 声援杨伟光运动继续获得更多团体的支持,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青年团(简称华总青)今日也加入行列,吁请新加坡总统赦免因为贩毒而被判死刑的大马公民杨伟光。

该组织表示,由于杨伟光的不幸家庭背景,加上他已真心悔改,因此他理应“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华总青总团长许益品在今天文告表示,基于杨伟光的特殊身世,加上他被捕后就对所犯罪行直言不讳,因此希望新加坡总统能够法外开恩,援引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22P条文赋予新加坡总统赦免死刑犯之权力,赦免杨伟光的死刑。

杨伟光对运毒罪行豪不知情

“杨伟光因为所受教育程度不高,被毒贩利用来运毒甚至不知道走私毒品会被叛死刑,这点我们可从杨伟光被捕时毒品是放在椅子上获知。”

“若是一般毒贩运毒,毒品都会吞下肚里或是匿藏在隐秘的地方,绝对不会像无知的杨伟光那样做。”

原本放弃上诉显示真心悔改

许益品指出,据了解,杨伟光原本误以为上诉就是要否定罪名,而半途要求律师放弃上诉,因为他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不过,在聆听律师的解释其上诉是针对刑罚,而不是推翻定罪之后,他才同意上诉。

“单从这点来看,杨伟光是真心悔改的。”

倡议“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针对悔改也不应免于刑罚的说法,许益品表示,针对杨伟光的个案来看,他应该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杨伟光对于犯罪的无知确实是一个事实,虽然我们常说不知者无罪,但是为了维护法治精神的完整性,杨伟光必须对他所犯下的罪行负责,不过却不是残酷的死刑判决。”

基人道立场促新国总统赦免

许益品也说明,英国早在五十年代已经废除死刑,因为它了解到死刑并不是解决罪案的最佳方式。但遗憾的是,沿用英国法律制度的马新两国,至今还保留死刑。

“因此,华总青只能基于人道立场,要求新加坡总统宽赦杨伟光。”

华总青也呼吁国人赶在8月26日的特赦大限前, 上网签名 支持“给予杨伟光第二次机会以增强新加坡反毒品贩运政策”。

“每一个签名都是一个希望,并藉此教育我国青年毒品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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