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民联大会上公布的“民联议程”完全没提到恢复地方选举的承诺,也没注明要废除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招致一群公民社会分子的批评,纷纷表达意外与失望。
在星期天落幕的第二届民联大会上,三党党魁共同推介一份“民联议程”的文件,详细列出执政后欲在国家经济、教育与各个层次落实的改革,包括执政首100日内落实的十大惠民新政。
不过,虽然行动党曾大力推动“还我民主第三票”运动,但无论是整份“民联议程”或精华部分的“十大新政”,都没有提到要恢复地方选举。只有在“三权分立”的部分中,才注明“加强地方政府民主,提升效率及绩效为先,并确保各个层级符合民主的透明度”,含糊带过。
没有承诺还民第三票
良好施政联盟主席玛丽亚陈阿都拉形容,民联议程没列入恢复地方选举的承诺,令大家都感到意外,因为由行动党所主导的槟州政府,在不久前才恫言入禀法庭,以强制选举委员会为民联州属举行地方选举。
她表示,槟州政府这种做法非常好,不管诉讼是赢或输,总之显示公众希望恢复地方选举,没料到的是,“民联议程”却全没提到此事。
本应是308竞选宣言
人民之声活动经理郑文辉也表示意外与失望。他认为,民联本来就把恢复地方选举,列为308大选的竞选宣言之一,但迄今却未能落实。
“他们理应做了足够的研究,以还民第三票。如果民联确实要入主布城,执政中央,就应该把此事列入‘民联议程’中。”
首届地方选举是在1952年举行。1957年马来西亚宣布独立后,地方政府选举还是持续,直至1965年爆发马来西亚与印尼冲突事件后被废除。
只注明修改出版法令
“民联议程”另一项引起诟病之处是,并没有列入废除出版及印刷法令的承诺,反之却只注明要“修改”有关法令。
针对此,独立新闻中心主任马嘉丽查(Masjaliza Hamzah)表示,民联应把废除出版及印刷法令,列入执政100天内应该落实的项目中。
她表示,既然民联早已领受如何被媒体对待,就应该知道要做些事情改正。
她强调此事势在必行,因为许多国家都没有限制媒体的恶法,任由媒体以市场走向来定夺编采方针。
她也建议成立媒体理事会,以容纳各家媒体的代表,进而确保媒体受到公平对待,不再面对任何管制。
在出版及印刷法令下,平面媒体每年都必须更新准证,否则就就算是非法出版。媒体圈都形容,出版法令就犹如套在媒体上的颈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