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安华表示,特赦局依法延后审议前首相纳吉的特赦申请。

《马新社》报道,安华今日在印度结束官访前会见本地媒体。他在记者会上受询时指出,他在特赦局会议中的角色,同样受法律与总检察长意见约束。

“无论是谁担任首相,都有权发言,并须依据法律、总检察长的法律意见以及相关规章陈述看法。我正是照此行事。”

“不过大家也清楚,特赦局会议的最终裁量权属于国家元首,陛下自会权衡各项因素。”

不应从个人角度看待

安华认为,评估纳吉特赦一事,不能出于个人私见,而须恪遵法律与施政准则。

“对我来说,履行这项职务必须遵循法治原则,以及宪法确立的精神。”

“因此,我纯粹依据这些原则表达立场。比方说,我从未心存成见或怨恨,绝无此事。”

他坦言,各方固然有政治考量,巫统领袖也立场坚定,但他仍选择依从正道,秉公尽责。

“我明白何者易行、何者维艰,但我选择自认正确的道路,遵循法律,坚守健全施政与法治不可或缺的原则。”

特赦局推迟审议申请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于9月11日发文告指出,第63次吉隆坡、纳闽与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已在当天召开,由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主持。

文告指出,国家元首同意将纳吉的特赦申请,推迟至下一次特赦局会议再审。

纳吉此前因SRC国际公司案入狱服刑,早前曾获特赦局减刑,刑期由12年减至6年,罚款亦由2亿1000万令吉削减至5000万令吉。

即便如此,纳吉坚称当年的特赦令附有附加谕令,准许他居家服刑。

纳吉为此入禀法庭挑战政府,但去年遭高庭驳回诉求;他随后提出上诉,但已于今年4月撤回。

面对特赦局推迟审议,巫统表明尊重决定,惟促请特赦局在下一次会议直接审理纳吉的申请,切勿无故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