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高庭今日裁决,雪州议长邓章钦宣布巴生港口州议席腾空令不合法且无效,因此巴鲁希山仍是合法的巴生港口州议员。
法官扎丽哈(Zaleha Yusof)也谕令邓章钦,赔偿4万令吉予巴鲁希山。
邓章钦是於上月19日 宣布 巴鲁希山丧失州议员资格,导致巴鲁希山不满,并在本月25日 入禀法 庭起诉邓章钦,要求法庭宣判本身仍是合法民选州议员。
法庭是经过约1小时半的聆审,并聆听巴鲁希山及选委会双造的陈词后,作出上诉裁决。
扎丽哈尤索夫也允准巴鲁希山入禀此案时,要求法庭针对其提出的6点要求,做出裁决。
这6点要求,包括要求法庭宣判他仍是合法巴生港口区州议员、无权悬空其州议席、宣判议长的决定违反雪州宪法、要求首答辩人(邓章钦)负责堂费及支付合理的赔偿。
法庭接纳诉方陈词未给理由
不过,法庭今天裁决时,并未给予理由,仅是接纳诉方代表律师的陈词论据。法官将会在稍后拟出书面判词。
无论如何,首名答辩人邓章钦的代表律师汤米汤姆斯未克出席今天的聆审,后者仅派出一名律师诺拉希晋(Nurashikin Abdul Rahim)出席,惟她选择未加入陈词之列。
稍后,巴鲁希山的代表律师莫哈法哈法里占指出,法官并未阐明其裁决理据,仅是接受诉方的陈词。
缺席议会日应从11月算起
哈法里占说,诉方在陈词中援引雪州宪法第69条款,强调巴鲁希山缺席州议会的时间,应从2010年11月算起,而非邓章钦所强调的2010年7月。
他指出,法庭今天的裁决并非是缺庭裁决(judgement in default),因邓章钦委任的律师行已派出一名女律师赴会,只是辩方选择不参与陈词而已。
哈法里占也斥责说,辩方要求展延审讯是不合理的,因邓章钦的代表律师早前已认同,法庭所订下的审讯日(昨天)。
禁巴鲁出席议会错误决定
诉方另一名代表律师菲鲁斯也指出,雪州政府于1月24日召开州议会时禁止巴鲁希山参与,是错误的决定。
“我们也要求法官宣判,巴鲁希山当天(2011年1月24日)并不算是缺席州议会,法庭也允准。”
巴鲁希山:巴生人的胜利
胜诉的巴鲁希山(左图),在受访时仅说:“我的胜利,是为了巴生人而取得的一个胜利。”
其实,此案原订于昨天(17日)展开审讯,惟邓章钦之前已申请展延聆审7天,因为其代表律师汤米汤姆斯在外地涉及另一宗诉讼案。但是,法庭仅允准此案展延1天,即在今天下午3点进行审讯。
巴鲁希山代表代表律师哈法里占与菲鲁斯,以及代表选委会的高级联邦律师卡玛鲁丁,于下午2点多已现身,各造于3点半进入庭内。
巴鲁希山也在3点左右抵达,虽然他看来有点紧张,但心情显得不错。
高庭也于本月7日发出临时庭令,以禁止选举委员会在审讯期间开会谈论补选,直至昨天(17日)为止。
这项临时庭令,也一并禁止邓章钦在法庭就此案作出裁决前,召开会议讨论补选事宜。
本月10日,邓章钦以议长享有免控权为由 申请撤销 此案。他也要求法庭宣判议长有权宣判悬空议席,而不是选举委员会。
邓章钦在入禀的答覆宣誓书中,也要求法庭宣判议长有权宣判悬空议席,而不是选举委员会。高庭也在今天驳回邓章钦的申请。
巴鲁希山本是巫统党员,后加入公正党并在308全国大选出席巴生港口州议席,以4407张多数票中选。
惟他中选后并未交出杰出服务成绩单,还因此而被雪州大臣卡立下最后通牒;巴鲁希山后来也在2009年10月29日宣布退党,成为亲国阵独立议员;他在2010年5月1日重返巫统怀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