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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医不认同普缇掐颈推论<br>辩称明福颈伤或是“解剖染色”

赵明福颈项上的伤势,引发马泰两国法医不同观点的交锋。巴生中央医院法医凯鲁阿兹曼在反贪会的引导下,捍卫他本身第一次的验尸报告,不认同泰国著名法医普缇第二次验尸报告中,推断赵明福颈伤是遭人掐住所致的结论,甚至认为有关伤痕可能是第一次解剖“染色”(staining)的结果。

在赵明福2009年7月16日坠楼死亡后隔天,负责第一次验尸的凯鲁解释,所谓的“染色”,可能是因为第一次解剖拉开皮肤,而导致尸体受到伤害。

“我们拉开死者的皮肤,导致它面对拉扯,因此可能进一步伤害了尸体。”

“因为她是依据第二次解剖作出结论,因此这是非常危险。”

遭人掐颈或坚硬钝物造成

普缇参与的第二次解剖是在2009年11月22日於双溪毛糯医院进行。根据普缇所准备的第二次验尸报告,赵明福的下颚下面,以及颈项左边皮肤内层共有两处瘀伤。

由于流血深入肌肉里面,因此她认为这个伤势可能是由钝力(blunt force)所造成,可能是遭人掐住或是坚硬的钝物所造成。

在反贪会代表律师沙菲宜的盘诘之下,凯鲁表示不同意普缇的看法,因为她是在赵明福死亡数个月后的第二次解剖从旁观察,相反他有机会检查新尸体。

“第一次解剖并没有发现有关瘀伤。”

“在这个案件,这可能是因为解剖染色所致。”

若是掐颈,外皮必有痕迹

他也坚持本身第一次验尸的结论,即赵明福下颚下面的伤势是因为膝盖撞击所造成,而颈项内部的流血则是因为颈项过度伸直(hyperextension)而造成,这些都是高楼坠下导致的伤势。

他排除赵明福颈伤是受压所致,因为其颈项外皮并没有任何伤势。根据赵明福颈项内部相当严重的流血情况,若是外力所造成,那么这肯定会在皮肤外层留下伤痕。

“如果是由(锁喉)造成,那么它肯定会留下明显的痕迹。我预测会有瘀伤、刮痕等痕迹。”

他也认同沙菲宜的说法,如果赵明福是遭人掐颈,那么这将导致舌骨和甲状腺受伤,但是赵明福却没有这样的伤痕。

头骨裂痕不可能硬物造成

针对普缇认为赵明福头骨的裂痕有可能高楼坠下抑或钝物敲击所造成的说法,凯鲁也一样反驳,因为他在赵明福的头部表皮并未发现任何伤痕,因此不大可能是硬物所造成。

他推断,如果赵明福是遭人用硬物敲击,那么血就会受地心吸力往下流,但是根据他的检查,头骨出血都是出现在周遭地带而已。

此外,如果赵明福是遭人打破头流血,那么正常的反应应该是会用手来摸头止血,因此指甲内应该会发现有血迹,但是他并没有类似发现。

至于普缇第二份验尸报告认为臀部伤势是高楼坠下所造成的结论,凯鲁也认同沙菲宜的说法,即这名泰国法医一开始是认为硬物造成屁股伤势,但是后来已经改为认同凯鲁的观点。

无论如何,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梁肇富较后尝试扳回局面。他问说,如果硬物是隔着垫枕击打赵明福的头部,是否有可能不会造成头部表皮流血,而导致指甲没有血迹。

对此,凯鲁表示,“这是有可能的”,赵明福头骨可能只会有内部出血,而不会出现在头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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