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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为炮声隆隆就有男女平等<br>性别组织省思顺妻俱乐部现象
Jun 17, 2011 3:59 PM
更新: 8:07 AM

尽管“千依百顺妻子俱乐部”引起社会一片挞伐,但性别维权组织今天提醒,不能因为众多的批评声浪,而误以为大马社会已摆脱父权束缚。

彩虹性别学会今天发表文告指出,许多对千依百顺妻子俱乐部的许多批评,其实仍重复着对“好女人”的刻板定义,因此其进步意义可议。

“‘千依百顺俱乐部’无疑是性平运动的反挫。女性领袖用父权的语言去评论父权,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反挫?”

“奇闻”心态是平权最大反挫

“如果我们继续用看‘奇闻’的心态看待该起事件,误以为社会已经摆脱父权,更是性平运动最大的反挫。”

彩虹性别学会 乃2011年成立的团体,以促进性别平等为宗旨。

忽略顺妻俱乐部观点仍普遍

NONE 这个组织指出,甫成立的千依百顺妻子俱乐部引起社会哗然和抨击,大部分人视其为廿一世纪的“奇闻”。

“这种看‘奇闻’的心态,忽略了一个事实:该俱乐部看待女性身体、地位和性的观点,是典型的父权/男权观点,而此观点仍然是社会上普遍遵从的。”

父权观点不允许女性有情欲

它补充说,父权观点长久以来视女性身体为“性物”,女性屈居从属和服从地位,没有也不能拥有情欲。

“这套观点从来没有离我们而去。‘千依百顺俱乐部’不是奇闻,而是真切反映了社会现实。”

女人让被要求身体满足男人

彩虹性别学会更列举最近的新闻事件,来说明父权依然存在于这个社会。其中包括:“妻无法满足性需求,丈搞外遇闹离婚”(光华电子报,13/6/2011)、“美乳取悦男友,书记反遭抛弃,隆胸变脓胸”(光明日报,7/6/2011)。

“事实是,当女人仍然被要求/被期待,用身体满足男人的欲望、她的性/别角色是附属于男人的凝视时,这社会仍然非常父权。”

批评王赛芝新世纪女性论调

彩虹性别学会也点名批评两名女性领袖对千依百顺妻子俱乐部的批评,未能摆脱法权思维,继续将女性摆在附属男性的位置。

female tourist guide pc on sexual harasment issue 230511 heng 首先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王赛芝(右图)。

该组织表示,若批评千依百顺妻子俱乐部是落伍的,则这样的观点会认为现今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已提高。

“如果真的是那样,为什么我们的部长王赛芝在评论该俱乐部时,会说出如此矛盾的话:‘站在新世纪女性的角度来看,身为妻子的应该懂得相夫教子及维持贤妻良母的形象,但是要维持一段婚姻主要是二人的沟通……’(东方日报,5/6/2011,“王赛芝抨俱乐部开倒车”,A9版)”

“王赛芝看待婚姻中的女性是必须遵从以父系子嗣为主的性别角色,跳脱不了父权思维,所谓的“新世纪”女性形象也是一种新瓶装旧酒的说法。”

李素桦“糟糠妻”形容不适当

彩虹性别学会也认为,隆雪华堂妇女组主席李素桦也犯上了同样的问题。

它指出,根据媒体在6月13日的报道,李素桦表示,“该俱乐部的成立宗旨违背性别平权,是开倒车的行为,我们不苟同女性自我矮化做法。拿糟糠之妻与妓女作比较,实在有损女性尊严。”

彩虹性别学会强调,从性别平权的角度来看,糟糠之妻是对女性的贬称,实在不宜用以维护女性尊严。

“李主席显然也超越不了父权定义女性的‘好女人=贤妻良母’和‘坏女人=妓女’对立框架。”

该组织一排众议地表示,千依百顺妻子俱乐部可议之处,或许不在其思想有多落伍,而是“其赤裸裸地把父权公开说出来”,或“揭开这社会集体打造的性别平等假象,让以文明伪装的父权无所循形”。

“千依百顺妻子俱乐部”在6月4日正式推介,并矢言要满足丈夫的性欲,把他们留在家里,不会到外头寻花问柳。

该俱乐部副主席罗哈雅莫哈末(Rohaya Mohamad)当时指出,为了让丈夫能够忠诚于妻子,后者需要“在床上了得”。

“若任何人妻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们可以训练她们如何达到性满足的体位。妻子需要成为一个好的性工作者,以便丈夫不去嫖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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