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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前私邸会晤赛夫一句钟<br>安华要求纳吉夫妇出庭解释

傍晚6点半更新

虽然首相纳吉夫妇已经 向法庭申请撤销为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供证 ,不过安华今日入禀宣誓书坚称,纳吉夫妇有必要出庭,以解释两人与此案千丝万缕的关系。

NONE 安华强调,纳吉必须交代会见此案原告赛夫的详情,而罗斯玛也需要解释,为何曾会晤赛夫的友人拉希米(Muhamad Rahimi Osman)。

辩方律师早前访问纳吉前助理凯里尔(Khairil Annas Jusoh)时,后者承认曾带赛夫会见时任副首相的纳吉。

安华在入禀宣誓书中指出:“我认为,纳吉与原告人的会面,还有谈论了更多的事情。”

“纳吉起初否认会见赛夫,过后改口说,赛夫见他是要求获得奖学金。因此,律师要获取更多的解释。”

若不出庭否决辩方权利

纳吉夫妇在本月20日接获出庭传票后,翌日即入禀申请撤销传票。他俩透过宣誓书中强调本身非此案关键证人,也否认串谋来捏造安华肛交指控。

不过,安华在宣誓书中重申,纳吉夫妇是此案重要证人,若两人拒绝出庭,便等同于否决辩方的权利。

NONE 辩方律师山卡拉奈尔(右图左者)告诉记者,安华在其宣誓书清楚阐明,传召纳吉夫妇跟“串谋”捏造肛交案指责没有关系。

他也透露纳吉夫妇的宣誓书内容。其中,纳吉声称在案发前2天,即2008年6月24日会见赛夫一事与肛交案没有关系,而罗斯玛以不曾见过赛夫为由,指称她不需要为肛交案供证。

不过,奈尔强调,由于赛夫当天在纳吉私邸呆了1小时,因此辩方想知道当时发生了何事。

赛夫友人曾会见罗斯玛

针对罗斯玛在此案的重要性,安华则说,罗斯玛曾见过赛夫的友人拉希米。

拉希米 也是当初引荐赛夫担任安华助理的人。他同样是安华的前助理,曾宣称自己受到两名安华律师的逼迫,以立下两份宣誓书污蔑纳吉夫妇涉及肛交案。

安华表示,拉希米最初是代表赛夫会见罗斯玛的好友蒙达(Mumtaz Jaafar),以透过蒙达替赛夫引见罗斯玛,但最后变成是拉希米与罗斯玛会面。

“更何况,本案查案官祖德曾援引刑事程序法典112条文, 向罗斯玛录取口供 。这显示罗斯玛对此案知情。”

接受辩方访谈时不合作

蒙达是一名前运动员。赛夫去年5月接受辩方交叉盘问时曾表示,本身曾把肛交案事故告知蒙达、前马六甲州总警长莫哈末洛万(Mohd Rodwan Mohd Yusof)及前公青团长依占等6人。

NONE 安华也是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他认为,综合以上论点,纳吉夫妇应该接受传召,出庭供证。

奈尔则表示,纳吉会见赛夫一事,可能对安华案有帮助。

安华接受记者访问时也解释,辩方在8月12日访谈纳吉夫妇时,两人显得极不合作,为此辩方唯有发出法庭传票,以传召两人出庭。

对纳吉夫妇拒出庭失望

“连总检察署予人的印象,也像是会传召(纳吉夫妇),现在我们申请传召了,纳吉夫妇又入禀要推翻法庭传票,这是令人极为失望的。”

高庭原本订于明天聆审纳吉夫妇撤销出庭传票一案,惟奈尔认为,由于纳吉夫妇需时准备答覆宣誓书,因此不排除审讯或将展延。

64岁的安华被控在2008年6月26日,下午3时10分至4时30分期间,在蒂莎白沙罗公寓与26岁的前助理赛夫肛交。

承审法官莫哈末扎比丁于8月8日批准安华,访问71名控方提供的证人以成为辩方证人,包括纳吉及罗斯玛。

辩方在8月22日向法庭表示,已传召包括首相夫妇的7名证人出庭供证,其他证人还有前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和洛万。

前锋报评论是一项恭维

另一方面,针对《马来西亚前锋报》指称其人马已混入政府机构,以期推翻纳吉政权的评论,安华以嘲讽语气说,这是该报对他的一项恭维。

“《前锋报》每天都在攻击我,不让我有机会反驳及澄清,这是对我的赞美。看,我就是这么的强,这么有影响力。”

安华继而指称,他不会把《前锋报》评论当成一回事。

这篇专栏由该家马来报助理总编辑再尼所撰写,并于今天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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