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联邦法院内向法官连丢2只鞋子而轰动全国的宗教司,解释本身在其上诉案遭驳回后的丢鞋之举,旨在象征国家已丧失司法尊严。

现年46岁的宗教司胡斯兰胡申(Hoslan Hussain),昨日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剖露本身的“出格”行为。

不能咒骂只能丢鞋

胡斯兰表示,这是他当下出于自然的行为,以便向马来亚大法官祖基菲(Zulkifli Ahmad Makinuddin)为首的法院三司抗议。

“法官的裁决不符合正义,我才向法官掷鞋,这不是为了藐视法庭。”

“作为一名宗教司,我不能咒骂他们。因此,我只能丢鞋子。”

“我是第一个进入联邦法院的宗教司,这是因为我的案件足以影响清真寺及其社群。”

胡斯兰也是隆市甘榜班丹Ar-Rahimah清真寺的前宗教司。

这起 丢鞋 事件发生在本周三上午时分。胡斯兰因不满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以纪律问题,将他赶出清真寺宿舍而提出法律诉讼。

在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抗议阐明胡斯兰的上诉已逾期后,联邦法院驳回胡斯兰的上诉申请。

谁被打中是其命运

胡斯兰所丢的第一只鞋子,差点击中其中一名法官的头部,第二只鞋子则击中法官前面的副主簿官。

胡斯兰叙述其丢鞋子的行为时,他说:“不知啦,谁(被鞋子打)中就是命运了。”

胡斯兰不满大马的司法存有缺陷,而法官更予人一种无法捍卫司法公正的感觉。

胡斯兰说,法官在周三丢鞋事件后马上离去,当他冷静下来后,庭警也随后叫他离去。

犯纪律行为遭开除

根据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的说法,胡斯兰于2008年因纪律问题遭开除。当时他公开在宗教司工作坊上,穿上印有伊斯兰党标志的背心外套,且与地方上的宗教司竞抢工作。

根据联邦直辖区宗教局的报告,胡斯兰的行为令清真寺管理层蒙羞,胡斯兰也因此在2008年5月16日接受该局盘问。

“当我继续留在宿舍时,他们中断了我的水电供。”

该理事会随着也申请驱逐令。

不容于巫统管理层

无论如何,胡斯兰宣称,他之所以被驱逐,全因为清真寺内一些委员容不下他,这些委员大部分是巫统党员。

“我对他们处理款项方式采取直言态度,我揭露不少前委员犯下的纰漏,他们之后在2006年遭到开除。”

他透露,他们离去后的空缺由一批巫统党员填补,而且,两任的委员都一样糟糕。

询及在“耗尽”司法管道后,是否有其他打算时,胡斯兰说,他其实早已离开了宿舍。

“当他们中断电供后,我就搬出来了。然而,我大部分东西还留在那儿,因滥用款额案仍是悬而未决。”

“我看不到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让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开除我。”

拒评胡斯兰的指控

胡斯兰目前与家人住在隆市葛祝路人民组屋,目前担任在邻区一间清真寺担任宗教司。

另一方面,Ar-Rahimah清真寺宗教司查卡利亚(Zakaria Mohamed)受询时,不愿回应胡斯兰的指控。

“你不应该问我,你应该问联邦直辖区宗教理事会,因为这在其管辖权限内。”

严正看待不利指控

无论如何,胡斯兰的掷鞋之举也令他沾上一身腥;联邦法院主簿署公关今午发出文告表示,该法院一名副主簿官已于本月23日,在布城警区报案。

该署也驳斥胡斯兰的一切指责,包括法院没有公正聆审其案件的说法。

该署指出,胡斯兰的指责没有根据,而联邦法院的所有审讯都纪录。

“本署无意进一步评论此案,因警方仍在彻查此案。”

文告指出,大马司法机构严正看待,足以影响本身形象的事件,包括直接或间接行动,或者一些能够摧毁司法体制公信力与形象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