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5年不代表摆脱强奸判罪
上诉庭冀保龄球国手改过自新
上诉庭在本月初裁定保龄球国手诺阿费查(Nor Afizal Azizan)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不需坐牢,引起社会一片哗然。今日,上诉庭的书面判词出炉,法官阐明这项裁决不代表被告可以脱罪,反之犯罪记录将伴随被告一生。
位居司法界第二把交椅的上诉庭主席劳勿斯(Md Raus Sharif)在14页判词中说,被告不止没有脱罪,反之还被裁决有罪,也被记录在案。
不过,他强调,被告只会被判缓刑5年,不需坐牢。
“被告一生人中都会有这个犯罪记录。在此案中,他被判处缓刑。他必须在这5年期间表现良好,如果他表现良好,就会逃过监禁。”
下午4点15分更新
上诉庭在本月初裁定保龄球国手诺阿费查(Nor Afizal Azizan)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不需坐牢,引起社会一片哗然。今日,上诉庭的书面判词出炉,法官阐明这项裁决不代表被告脱罪,反之犯罪记录将伴随被告一生。
位居司法界第二把交椅的上诉庭主席劳勿斯(Md Raus Sharif)在14页判词中说,被告不止没有脱罪,反之还被裁决有罪,也被记录在案。
改过服务公众利益
不过,他强调,被告只会被判缓刑5年,不需坐牢。
“被告一生人中都会有这个犯罪记录。在此案中,他被判处缓刑。他必须在这5年期间表现良好,如果他表现良好,就会逃过监禁。”
“如果他无法遵守保释的条件,他将会重新被捕,面对原本的强奸刑罚。诚如马六甲地庭法官一样,我们希望缓刑能够给他另一个生命的机会,以便他能够改过自新。”
“如果缓刑真的能让他改过自新,那将能最好地服务公众利益。”
除了劳勿斯以外,另外两司是上诉庭法官瑟加拉(KN Segara)与阿兹哈(Azhar Ma’ah)。他们认同,诺阿费查只是一名初犯者,而且主动投案与认罪。
缓刑判决引起哗然
现年21岁的诺阿费查曾在2004年至2010年代表森美兰参赛,与此同时也在2004年至2008年代表马来西亚征战青年保龄球赛。
他被控在2009年6月5日于马六甲爱极乐一家酒店内,与一名未成年的13岁少女发生性关系,抵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即强奸罪。
地庭在去年7月5日判决,由于少女是在愿意下与被告发生性关系,加上另外数项原因,被告只需服缓刑。
不过,控方过后向高庭提出上诉,而高庭在去年9月20日裁决,被告需要坐牢5年。
上诉庭是在今年8月9日推翻高庭的裁决,宣判维持地庭的原判。但是,这项裁决却引起社会哗然,妇女团体等纷纷提出不满,并要求总检察署申请上诉。
阅读日记发现事端
法庭文件显示,双方都是在自愿下发生关系,少女的父亲在1年后阅读女儿的日记,才获悉此事。少女父亲报警后,被告还把少女送返家中,接着才向警方自首。
法官表示,如果被告在事发时没有那么年轻,又或者曾使用暴力,判决将会不同。
“如果他没有跟警方合作,或没有显示悔意的话,我们将毫不犹豫判罚漫长的监禁刑罚。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名年轻男孩,他对于他所做的事情非常后悔,并向法庭认罪。”
法官劳勿斯表示,当法庭在审理一宗上诉案时,应该谨慎考虑是否要更改低级法庭之前决定的判罚。
他说,上诉庭三司能够了解,地庭与高庭法官在审理此案的难处。
“在这宗案中,我们认为,高庭法官错误地干预了地庭的判罚。在仔细阅读了地庭的判词后,我们发现地庭法官的判决正确,遵守了刑事程序法典第294条文。”
家庭学校教育重要
他指出,虽然两人都犯下了婚前性行为的错误,但并非一定要判罚被告,就能从此杜绝青少年的婚前性行为问题。
反之,他说,青少年的家长应该执行纪律行动,同时向孩子灌输宗教知识,以确保不会发生未成年的婚前性行为。
他也表示,学校性教育在此事也显得同等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