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三天揭发 巫统州议员 前部长弟弟 亲巫统商人 受惠于玛拉工艺大学分院承包合约后,公正党策略主任拉菲兹今日再出击,指两名巫统籍前代议士获得分院合约。

拉菲兹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表示,玛拉工艺大学位于马六甲州野新分院的承建、营运与租赁合约,交给一个由2名前巫统代议士所控制的A公司。

他说,2人皆是雪州北部地区的前州议员,其中一人曾出任雪州副大臣,另1人则于1999年至2008年期间,先后中选为州议员与国会议员。

曾在双文丹申请设分院

拉菲兹从上述2人取得承包合约的轨迹,总结认为玛拉工艺大学开拓分院,并非根据大学长远发展规划,而是取决于申请者的关系与瞄准哪个地区兴建分院。

拉菲兹表示,这2人在国阵执政雪州时期,透过其成立的B公司获得双文丹一块地段,并计划兴建玛拉大学分院;不过,在民联执政后,这家公司因违反数项条件而遭雪州政府收回土地。

先决定合约再决定发展?

他指出,玛拉工艺大学双文丹分院建不成后,他们于2010年成立A公司,瞄准在野新建立分院。

“这予人一种先决定这2名(巫统)领袖获得玛拉大学分院私营合约,才有发展玛拉工艺大学分院的决定。”

拉菲兹上周揭发政府以86亿令吉 “先建后租” 的方式,租赁6间玛拉工艺大学,这比兴建费用还要贵出5倍。他在本周也逐一揭露各分院承包合约弊端。

20年归后还校舍仍新颖

另一方面,玛拉工艺大学负责发展、设备管理、资讯工艺的助理副校长办公室透过电邮回应表示,该大学是在第9大马计划底下,使用“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符合政府招揽大学生进入玛拉工艺大学的决定。

根据校方回应,政府基于以下原因采纳“私人融资计划”:

一、私营公司可以在政府批准情况下,马上承担这些计划,它们仅会在全面竣工并移交给政府后,才开始获得拨款。

二、工程可以如期建竣,并不会延后。一旦延迟竣工,承公司无法获得任何拨款,因此不会存在任何拯救计划问题,因为工程风险由承包商自行承担,且将会在全面建竣后才移交政府。

三、摊还给承包商的款额,已包括维修、更替主要零件,如更换电缆、电梯等。因此,校方未来20年皆无须承担任何维修与替换零件费用。

校方也会在合约进入尾声接收建筑物,届时建筑物状况仍“良好”与“新颖”。

四、负责玛拉工艺大学承计划的承包商被允许重新贷款,在执行时赚取的营利,与政府平分。

校方表示,“私人融资计划”不失为一项“快速”且“物有所值”的方式,因它受到价值管理试验室(value management lab)谨慎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