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政府称房商放贷不合理
要求房地部先召各州商讨
房地部拟允许房地产发展商,向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购屋者放贷的建议恶评如潮,槟州政府要求房地部切勿仓促落实此事,反应邀请国家银行和各州政府房屋行政议员商讨。
房地部拟允许房地产发展商,向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购屋者放贷的建议恶评如潮,槟州政府要求房地部切勿仓促落实此事,反应邀请国家银行和各州政府房屋行政议员商讨。
槟州房屋行政议员佳日星表示,他今天将致函房地部长诺奥马提出上述要求,及索取有关贷款措施的细节。
“需知,槟政府早前已挑起,商业银行拒绝放贷率偏高的课题,至今仍有待解决。如今,这个新措施只会对居屋状况构成更多负面的影响。”
提高房商和购屋者风险
佳日星(见图中)今天召开记者会提醒,美国曾爆发次级房贷危机,房地产业泡沫化而拖垮美国的经济,难免令人担心我国会因此重蹈覆撤。
“我们欢迎任何建议,但要能真正解决贷款批准率偏低的问题,不要恶化情况和导致房价高涨。如今,槟城被拒绝的贷款高达75%。我最近巡视政府在峇都加湾的房屋计划,该计划共有520个单位,719名申请者中,银行只批准178项贷款,即24.7%。”
“允许私人发展商以最高18%的利息放贷,简直不合理。高利息将导致房价飙涨,最终加重购屋者的负担。”
即便真要落实,他点出,必须制定清楚的标准来鉴定,某个发展商是否符合放贷资格。
他说,每个发展商的财务能力有别,但此项房贷措施无疑将提高发展商和购屋者的风险。
中央应该优先建经济屋
根据佳日星,槟政府先前已针对被贷款批准率偏低的课题提出4个方案,即:恢复2014年废除的发展商承担利息计划(DIBS)、允许灵活分期付款、提供更多的贷款至100%及拉长还贷期。
“前部长阿都拉曼达兰曾于2014年9月建议,成立房屋银行来解决大量贷款申请被否决的课题。第二财长佐哈里阿都干尼上周也建议,推行新计划来协助购屋者获得贷款。这些建议怎样了?”
“槟政府认为,联邦政府应对症下药,优先建造更多价格更低的经济屋。”
“真正的课题在于,广大的中低收入国民要如何购买第一间房子。”
槟消协反对让房商放贷
另一方面,槟城消费人协会(槟消协)主席莫哈末依德利斯(Mohamed Idris)发文告反对,房地部援引《1951年借贷法令(2011年修正案)》来允许发展商向购屋者放贷的做法。
他不认同,此事将如诺奥马(见图)所形容般,是双赢的做法。
“恕我直言,有关措施明显只有一个赢家,那就是发展商。毕竟,媒体也引述诺奥马说,他们的动机是要协助发展商出售建好的房屋单位。所以,政府如今是否要将房屋无法出售的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吗?”
“这将牵引出真正的问题,即为何发展商难以出售他们的房子?”
“事实上,一般的马来西亚人都买不起房子。这是否因为房屋的价格,远高于多数大马人可负担的范围?发展商又是否因利润率较高,只热衷于为富人建屋子或豪华公寓。所以,房屋滞销是谁的错呢?”
需让80%人口有房子
莫哈末依德利斯分析说,如果房价便宜,购屋者需要的房贷和每个月的偿还额将变低,最终他们会相对容易符合向银行贷款的资格,而没必要向发展商借贷。
“银行在放贷方面会比较严格,因为他们要确保贷款者可以持续每月付款,直到偿完贷款为止。纯粹为了出售房子而发贷给含有违约风险的人士,是一种鲁莽的做法。发展商的高息贷款将可能提高违约风险,延长还贷期限则会导致房价变贵。”
他点出,我国银行的房贷利率为每年4.3%至5.12%,发展商在借贷法令下却可以针对某个担保贷款,每年征收高达12%的利息。
“如果向银行借贷的人士已经拖欠贷款,向发展商获得高息贷款的情况肯定更加不妙。因此,房地部允许发展商放贷根本帮不到消费者。唯有当发展商降低房价来销售他们的单位时,我们才能说是双赢。”
最后,他要求,政府提出一项全国性的房屋政策,使国内至少80%的居者有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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