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为挺355修案设条件:
伊斯兰法庭勿提高现有刑罚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动议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355号法令)继续掀起热议。团结党主席慕尤丁阐明,若修正案纳入其建议与看法,则就会支持修正案。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动议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355号法令)继续掀起热议。团结党主席慕尤丁阐明,若修正案纳入其建议与看法,则就会支持修正案。
这些建议包括,伊斯兰法庭不能随意提高现有罪行的刑罚,以及政府应提高伊斯兰法庭人员的专业水平。
慕尤丁也是巴莪国会议员。他今日发文告表示,伊斯兰法律必须符合公平及公义,刑罚不只是惩戒罪犯,而是要罪犯洗心革面,改过自新。
他举例,根据一些州属伊斯兰法令,若一名男穆斯林在没患重病情况下,连续缺席三次周五祈祷,最高刑罚为6个月监禁、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而此刑罚与罪行匹配。
应授权施予轻刑
慕尤丁续称,若哈迪动议及个人议员法案获得通过,伊斯兰法庭不能随意提高刑罚。
“当这个法案通过,以提高伊斯兰法庭的最高刑罚至30年监禁和10万令吉罚款时,政府必须保证,是项或类似的罪犯,不会面对过重的惩罚。此项法案必须设下条款,确保罪犯获得符合伊斯兰法律的刑罚。”
他认为,这项法案还是限制州议会,制定监禁、罚款和鞭刑这三项刑罚,而无法制定强制进行周五祈祷或进行志愿工作等其他刑罚。
他认为,比起罚款或坐牢,这些刑罚更符合教育功效。
“我讨论此事,皆因我忧虑,如果我们不小心处理此事,将出现狂热的情况,在没考量伊斯兰公平原则下,倾向随意惩罚罪犯,而这将污蔑伊斯兰教。”
“由此一来,修正案各个罪行最高刑罚应受到限制,以改善修正案。”
供充足拨款人力
慕尤丁强调,加强伊斯兰法庭不局限于扩大其刑罚权限,也要提高法庭职员及法官的效率及专业。
“提升伊斯兰法庭的专业水准及效率相当重要,以保证法庭能成为捍卫大马穆斯林公义机构。”
“由此一来,政府必须提供充足拨款、专业人士及人力资源予伊斯兰法庭。是时候让伊斯兰高庭法官脱离公务员体系,并如民事法庭法官般,为伊斯兰高庭法官设立一个特别机制。”
他重申,伊斯兰法律必须符合公平及公义,且符合联邦宪法及现有法律。
“如果我的意见获得采纳,当修正案在来季国会辩论及表决时,我会支持。最重要的是,这个修正案利惠穆斯林,而我不会从政治等视角看待此事。”
不抵触联邦宪法
据慕尤丁,哈迪个人议员法案只是扩大伊斯兰法庭刑罚权限,而且只限州政府所制定的法律,不涉及非穆斯林。
他也说,该法案没触碰联邦政府的刑事权限,因此符合宪法。
上周四,班迪卡允许哈迪提呈355号法令修正案动议,但数名希盟国会议员却引述议会常规与法庭案件等,力阻班迪卡放行。
不过,班迪卡仍允许哈迪提呈动议,并由伊党总秘书兼哥打峇鲁国会议员达基尤丁长篇大论地附议,之后却宣告将辩论环节展延至下一季议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