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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非议三美变身又变魔术<br>马青团支持政府公开大道合约
Feb 13, 2007 6:12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大道收费及合约课题持续燃烧,多番失言兼频频改变立场的工程部长三美首当其冲,成为反对党非议的对象。

行动党领袖今日发表两则文告,非议三美威鲁在官方机密法令及大道特许合约上耍弄变身及变魔术的计俩,不但无中生有地弄出政府需要马币5000亿元以收购所有大道的数据,还突然大发慈悲地要解禁被列为官方机密的大道合约。

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左图)就揶揄工程部长兼国大党主席三美威鲁在官方机密法令及大道特许合约上,正扮演着如同著名英文科幻小说中化身博士Dr.Jekyll及Mr.Hyde的角色。

他形容,三美威鲁昨天突然大发慈悲的说,他准备寻求内阁批准,将大道合约内容解禁;但在仅仅10天前,他却“嗜杀成性”地扬言要4名反对党领袖,即公正党的丹斯里卡立依布拉欣及蔡添强、行动党的刘天球及回教党的哈达蓝利博士“付出代价”及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至少被判坐牢一年,因为他们揭发政府保证让环城大道公司(Litrak)从白蒲大道特许合约中牟利的合约内容。

“究竟三美威鲁是倡议开明、负责任、透明化及资讯自由风气的拥护者;或是维护政府机密,企图透过官方机密法令来保护贪污及滥权的捍卫者?”

只对付吹哨者,却不对付分析员

此外,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昨天在世界道德与透明度论坛也表示,要政府将私营化大道的特许合约内容解禁并不是问题,但政府受制于合约内的机密条款。而当三美威鲁受到记者要求针对纳兹里的言论作出评论时,他就展现出本身的化身博士专长。

林吉祥更质疑此说法,因为若政府受制于合约的条款,那为何内阁部长们却持有双重标准,一方面要看到揭发偏差内容合约,声称要保护2600万国人的利益的吹哨者被起诉及被判坐牢;另一方面却视若无睹地将同样的合约内容透露予资产分析员、评估机构、债券持有人及投资人士,以炒高有关特许公司的股票、债券及凭单?

“内阁中有一名化身博士已经够了。若整个内阁集体地扮演化身博士的双重角色,那将会是国家的一大不幸。”

他质疑,内阁明天是否会发表政策声明,将冻结所有与官方机密法令相关的调查,以阐明政府向人民保证较为开明、负责任、透明化及尊重资讯自由权并符合公众利益的立场?

林吉祥将在国会于3月19日复会时,提呈一项将所有大道特许经营及私营化合约内容解禁的动议,以便为废除官方机密法令,并以一项资讯自由法令取而代之的努力铺路。他也呼吁全体朝野国会议员全力支持这项动议,以示国会忠于负责任、透明化、廉政及良好施政的原则。

林冠英挑战证明收购大道须5000亿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右图)则引用南北大道特许公司(PLUS)在2005年的特许资产总值仅马币88亿元的数据,来质疑三美指称政府需要以马币5000亿元来收购所有大道公司的声明。他更讥讽三美犹如著名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般无中生有,弄出政府需要马币5000亿元以收购所有大道的数据。

林冠英也引用《星报》(Star)在2007年2月10日的报道:“截至2005年杪,PLUS拥有买88亿元特许资产总值,其中大多数是兴建与提升大道的开支(包括利息)及占将近99%的非流动资产。”

他分析说:“PLUS只花马币88亿元完成南北大道,原因有二。第一,一些路段已经由政府兴建及完成,才移交给PLUS;第二,PLUS在1990年代完成时,其建筑及材料成本比目前低了几倍。PLUS显然从这种优惠的合约中大大受益。”

林冠英更挑战三美拿出具体证据,以证明政府需要以马币5000亿元,以买回所有的大道。

“如果PLUS计算出的兴建与提升成本仅仅马币88亿元,为何三美威鲁却计算出政府需要以马币5000亿元来买回所有大道?或者三美威鲁再次表演类似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从头发中变出有关数目来?”

三美威鲁于去年9月22日在国会揭露,政府至今已赔偿马币385亿元予20间大道公司。国内首个收费大道是自1984年开始收费的巴生Shapadu大道,接着是1988年通车的南北大道。在这笔马币385亿元赔款额中,其中政府偿还了马币17.6亿元现款,其余的则是税务豁免及延长特许经营权期限。

除了三美威鲁,林冠英也将矛头指向首相阿都拉巴达威,认为其表现再度令让人民失望,因为他无法履行透明化与负责任的承诺,并且无法交待为何付出高达马币48.64亿元赔偿金,或者比巴生谷5条大道的马币41.25亿元建筑费用高出马币7.39亿元的赔偿金。

他补充,上述马币48.64亿元的赔偿额并不包括有关大道公司直接向公众鸠收的过路费,这将成为有关公司赚取的额外利润。

林冠英说:“既然买回的费用较为低廉及成本较为划算,这根本没有任何经济原理或财务管理观念可以支持政府拒绝买回大道的立场。为何让这5家大道公司在2024至2035年的特许经营期中期赚取马币7.39亿元?尽管这些公司已经赚取回投资成本,但是政府允许这些公司从今年1月1日起将过路费调高20%至60%,就如同政府‘教唆’大道公司向人民榨取巨额盈利。”

林冠英形容这种行径犹如“光天化日下在大道抢劫”,因为政府把大道使用者、消费人及平民百姓的利益出卖给大财团。私营化概念原应带来经济效益及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然而,在大道私营化的课题上,政府所承担的财政负担反而不断提高,甚至付出比建筑成本更高的代价。

他说:“更糟糕的是,这些大道公司获得绝对赚钱的保障,完全不必面对亏损风险。这种‘赚钱就私营化、亏损就社会化’的做法,并不是私营化概念,而是一种劫掠社会资源的‘大盗’行为,因为政府及人民不但没有从中减轻财政负担,反而被迫付出更高的代价,仅让一小撮人及公司中饱私囊。”

马青:就算合约对政府不公也应公开

另一方面,马华公会青年团(马青团)议决要求政府俯顺民意,公开大道合约的内容。它强调即使合约内容对政府不公或偏袒大道公司,也应公开让公众评估。

马青团政治局在会后发表文告欢迎首相署部长纳兹里(Nazri Aziz)及柏纳东波(Bernard Dompok)的看法,公开大道的合约内容。

虽然有关合约是政府与私人公司所签署的,但此举动不仅能赢得国民的认同,同时更显示了政府致力打造廉政及提高透明度。

“政府若公开大道合约内容,并不会导致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即使合约内容对政府不公或偏袒大道公司,也应公开让公众评估,政府必须吸取这次的教训,避免在往后的日子里重蹈覆辙。”

马青政治局呼吁内阁同意公开有关合约内容,以便将所有政府与大道公司签署的私营化大道特许合约解密,以解开大众的疑团,同时尊重人民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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