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严端慕赫力兹撤销10名行政议员任命的决定,今日正式宪报。

宪报指出,严端慕赫力兹撤销10人任命的决定,从9月20日起生效。

宪报说,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XXXVIII(5)条,除了州务大臣之外,州行政议会成员的任职必须获得统治者的御准。

“你们(10人)于2026年8月7日在严端面前宣誓并签署效忠誓言,之后才出任森州行政议会成员。”

“鉴于你们违反上述效忠誓言,严端现撤回对你们的御准,并取消你们出任森州行政议会成员的任命。”

这10名行政议员,包含国阵8人即:宁宜州议员费召、真逢州议员再夫巴里、巴弄州议员慕斯达法、真纳州议员萧康骏、拉务州议员西蒂诺、冷京州议员阿士纳、双溪镭州议员拉兹、利民济州议员苏海米占;以及国盟2人即:斯汀州议员法鲁斯、小甘密州议员拉扎里。

9月21日,森州王宫发文告宣布,严端慕赫力兹一举开除10名行政议员,只保留州务大臣依斯迈拉欣一人。

不过,逼宫派声称,严端在无大臣劝告下炒人是违宪和无效;森州大臣依斯迈拉欣则说明,严端革除全体行政议员之前并没有咨询过他,因此其宣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