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局127亿收购拉昔胡申
行动党6大理由批决定不明智
民主行动党今日提出6大理由,反对雇员公积金局收购与管理拉昔胡申银行,并批评公积金局此举“毫无合理的商业与金融理由”。
行动党质疑,公积金局并没有专才管理这家商业银行,只会将情况弄得更糟,并恐怕将把国内所有雇员缴付的血汗钱,暴露在不稳定的风险之下。
行动党秘书长经济顾问潘俭伟(左图),是今早在八打灵再也的党总部召开记者会,从企业管理与经济效应的角度,分析公积金局收购拉昔胡申的决定。
他也提出公积金局不应收购拉昔胡申的6大理由:
(一)公积金局没有管理银行的能力
公积金局没有经验或能力拥有与管理一家商业银行,其他源于金融机构的竞购公司,可以通过献购来加强他们原本的分行网络及经济效益,然而公积金局却无法获得此等效益。
拥有和管理商业银行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任务,需要富有能力与经验的专业人士。不久前的1999年,马来西亚其中一家大集团--森那美有限公司被迫脱售4年前所收购的森那美银行。森那美银行在亚洲金融风暴期间,蒙受高达5亿美元的呆账。
森那美当时收购森那美银行(收购前称为马联银行,UMBC)并在尔后被迫脱售,是缺乏专才和经验下无法良好管理一间银行的显著例子。在1999年脱售这家银行之前,森那美在1998年蒙受5亿4千100万令吉的亏损。
(二)让缴纳者冒着不符合回筹比例的风险
根据公积金局2005年的年度报告,总计2千600亿令吉的投资总额之中,19.1%或496亿令吉投资在股市。因此,公积金局如果耗费90亿令吉收购拉昔胡申,这项数额超过总投资额的18%,这还未计算公积金局在拉昔胡申的现有投资。
作出如此不平衡的投资在一家公司里,显示公积金局欠佳的投资分配与多元化。公积金局此举等于将缴纳者的资金,尽数“投注”在庞大的单一投资中。
除此以外,根据马来西亚8%的“最低投资—资产足够比例”(minimum capital-assets adequacy ratio),该银行的投资风险是其股票价值的12.5倍。这就是说一旦发生危机,投资者每投资1令吉,就必须动用高达11令吉50仙来拯救这间银行,确保它能够继续运作。因此,万一发生股灾,公积金局在成为这家银行的拥有者之后,是否愿意注入更多资金拯救这家银行?
马来西亚政府分别在1984年、1990年以及1998年动用超过35亿令吉来拯救土著银行。公积金局是否愿意扮演同样的角色,拯救自己所拥有的银行?
(三)影响基金管理表现
公积金局收购一家银行不仅将会更改其宪章、提升缴纳者的风险,同时也会影响公积金局的基金管理表现。一旦公积金局的焦点转移至拥有与管理商业银行的事务上,管理基金的主要工作将会沦为次要工作。
(四)将资金投资在不当的地方
公积金局当初以23亿令吉的价格收购31.7%的拉昔胡申股权,目前这些股权的价值不及当初的一半。在2005年,公积金局的投资一度贬至1亿1千500万令吉。
如果没有独立地评估公积金局所投下的90亿令吉,是否能够带来低风险的回酬,却以这种收购方式,企图降低公积金局在拉昔胡申的投资成本,等同于将资金投资在不当的地方。
到底公积金局是不是告诉我们拉昔胡申就是唯一值得投资,并且能够获得最佳回酬的银行?拉昔胡申是否真得那么吸引人,以致公积金局必须尝试收购所有拉昔胡申的股权,接过拥有者所承担的风险?另外,收购拉昔胡申会否影响公积金局评估其他银行的独立性,甚至引发利益冲突的课题?
(五)法律管制的不明朗
马来西亚的法律不允许任何机构,够拥有任何金融机构超过20%的股权。拉昔胡申拥有兴业资本(RHB Capital)65%的股权(兴业资本拥有拉昔胡申银行)。一旦公积金局100%拥有拉昔胡申,这意味着在公积金局必须把它在兴业资本高达45%的投资,脱售给其他有兴趣与获得批准的买家。
没有人能够担保,公积金局能以高于目前献购价的价格脱售它的股权。万一股市出现负面状况,以致公积金局必须以低过献购价脱售股权,公积金局将蒙受损失。
在更大的程度上,公积金局已经把一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在上下起落不定的股票市场。
(六)投资小组专业代表是否赞成?
最后,我们必须注意,公积金局的投资小组7名成员中有3名专业代表,其中两名是马来亚银行总执行长阿米尔沙(Amirsham Abdul Aziz)以及土著联昌银行总执行长莫哈末纳兹尔(Mohammed Nazir Abdul Razak)。
我们是否能够确认,这两名关键的小组成员是否赞成公积金局董事部的收购决定?如果不是,这是不是意味着公积金局董事部鲁莽地作出决定,在投资过程中拒绝听取马来西亚两家顶尖银行总执行长的意见?
另一场金融丑闻在酝酿中?
潘俭伟表示,“倘若让其他更有能力的金融机构来拥有这家银行,公积金局目前所拥有的31.7%拉昔胡申股权的回酬,可能会比自己完全拥有该银行来得高”。
“公积金局并不是一般追求30%高回酬的“激进成长基金”(aggressive growth fund),公积金局只是一个要求合理回酬,尽量避开风险来保护缴纳者利益的收入基金(income fund)。”
因此,潘俭伟促请政府取消这项交易,维护广大马来西亚人的利益,否则这可能将酝酿另一场金融风暴、危机或丑闻。
公积金局表示不会介入管理
不过,公积金局已经在昨日发表文告表示,在控制拉昔胡申后,该局不会直接管理拉昔胡申银行。
“公积金局将拥有最小的代表性,因为我们要让专业董事和管理人才负责银行的运作。”
公积金局解释说,它在拉昔胡申和兴业资本的投资,属于一项长期投资。
“明显的,我们必须找出最杰出的人才来领导这个金融集团,并强化公司运作的各层面,包括个人与投资金融。”
总献购达到127亿3千万令吉
公积金局昨日宣布,以现金22亿5千万令吉,从第一银行手中收购控制兴业银行的拉昔胡申(RHB,1309,主板金融股)32%股权,并将分别以每股1令吉80仙及4令吉80仙的价格,强制全面献购拉昔胡申及兴业资本(RHBCap,1066,主板金融股)。
公积金局的总献购价为127亿3千万令吉。公积金局目前持有29.9%的拉昔胡申股权,完成收购后其持有股权将增加至62.5%。
公积金局是在激烈的股权争夺战中,击败控制国贸银行的国贸资本(EONCap,5266,主板金融股)及来自中东的科威特金融所(Kuwait Finance House),成功获得拉昔胡申的控制权。
公积金局受促公开交易详情
另一方面,行动党雪州秘书刘永山也在今日发表文告,促请财政部和国家银行严格监督这项交易,并要求公积金局基于公信力和透明度原则,公开这项交易的所有详细资料。
“数以百万计的马来西亚雇员把他们的养老金存放在公积金局,由于这项交易涉及庞大的公积金局资金,财政部和国家银行必须采取积极的态度,终止这项交易的进行,更何况政府有权力这么做,因为所有的交易最终必须得到财政部和国家银行的核准方能进行。”
他表示,雪州行动党将会致函给财政部和国家银行,强力要求两者插手处理此事,并且将会把这课题通过行动党国会议员带上国会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