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的其他作品
mk-logo
新闻
讥总检察长沦为“辩护律师”<br>南利不满祖基菲里案草草了结

独家报道

虽然总检察长阿都干尼(Abdul Gani Patail)已洗脱反贪局前总监祖基菲里(Zulkipli Mat Noor)涉贪的指控,但是揭发此案的吹哨者南利(Mohamad Ramli Abdul Manan)却不满阿都干尼草草了事,不仅没有协助警方进行全面调查,反而沦为祖基菲里的“辩护律师”。

“阿都干尼更象是祖基菲里的辩护律师,辩指祖基菲里已成功解释他是如何获取有关资产,这不是检控官应该说的话,检控官不会满足于这类的初步调查结果,反而会要求警方搜集所有的证据。”

这名揭发上司涉贪的前资深反贪局官员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以过来人的经验点出警方调查工作的不足,并非议阿都干尼没有履行职责。

不满阿都干尼越权指示警方结案

南利批评说,阿都干尼不仅没有履行检察官的职责,相反的却越俎代庖,没有依法行事,擅自指示警方结束此案。

“有哪一条法令说明身为总检察长和检控官的阿都干尼,可以指示一个调查单位结束某项调查工作?”

“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条文下,身为检控官的总检察长,只管辖与指挥法庭内所有刑事案的检控和审讯,有权决定是否检控触犯者,但是他不能决定是否展开或结束调查工作。”

南利曾经出任吉打、霹雳和森美兰反贪局副总监,之后更陆续担任吉兰丹、马六甲、柔佛和沙巴反贪局总监,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前反贪局官员。

他推测,阿都干尼之所以指示警方结案,是因为阿都干尼以为祖基菲里在今年3月 不获续聘 后,大多的反贪局官员已感到满意,不会再施压或投诉。

祖基菲里自2001年4月开始出任反贪污局总监,并在2005年7月届满后获首相阿都拉两度延长任期,直到今年3月,不过,政府并不承认祖基菲里是因为涉贪指控而不获续聘。

指阿都干尼与祖基菲里关系密切

南利认为,阿都干尼(左图)一开始就不应插手此案,因为阿都干尼与祖基菲里曾经在沙巴共事, 关系密切 ;两人都是由马哈迪所聘用,当时阿都干尼是副检控官,而祖基菲里则是沙巴政治部主任。南利在接受警方问话时也已告知此事。

阿都干尼在上周五发表 结案声明 ,一次过洗脱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和祖基菲里涉贪滥权的指控。他说,根据警方的初步调查,警方鉴定了28项指控,包括在国内外坐拥多间产业与豪房车、受贿、包庇涉贪部长、涉及不法性行为等等。

阿都干尼总结说,“在调查过程中,不曾发现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存有任何犯罪因素,无论是实践、操行、失职或滥权”。

警方仅问话一次,没查贪经验

不过,南利却认为阿都干尼不应就此结案,因为那只是警方的初步调查结果,不够全面与详细。

“阿都干尼并没有指我提供的资料是错误的,否则查案警官将会传召我去重复问话,这是正常的调查程序。如果警方发现线人所提供的资料不正确,总检察署将要求查案官重复向线人检验证据。”

南利表示,警方由始至终只传召他去问话一次,第二次是他自行联络查案官以提供更多资料。

他也认为,警方不熟悉也缺乏经验调查类似的涉贪案件。因此,他曾经去函给反贪局署理总监,要求让反贪局负责祖基菲里的调查工作,不过却不受采纳。

没有指示祖基菲里家人申报财产

南利也不满总检察署没有援引《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32条文来协助警方查案。该条文赋权检控官指示祖基菲里、其家人以及相关人士,申报所有他们在国内外的资产,包括银行户头。

“基于祖基菲里在国内外拥有与收入不符的财产,我们可以援引反贪法令提出合理的怀疑,并指示他申报自己、家人和相关人士的资产,让查案警官可以获取证据。”

“看看日前受到媒体报道,反贪局正调查的(武吉阿曼)警官拥有2千700万令吉财产的 案件 ,他就是受到第32条文的指示(申报财产)。”

南利曾在去年12月退休之前,通过一份“首份信息报告”(first information report,由第三者所作出的警察报案书)亲自向当时的全国总警长巴克利奥马(Bakri Omar)举报袓基菲里涉及多项贪污、渎职及性侵犯罪行,不过却一直毫无下文。

直到今年2月,民主与反贪运动(Gerak)主席依占向媒体公布南利的报告,并获得《当今大马》的 率先报道 后,这名国内最高反贪负责人竟然被指涉贪的指控,才引起举国轰动。

在此案闹得沸沸扬扬之后,南利也一举入禀吉隆坡民事高庭,起诉祖基菲里、4个政府部门与英文报《星报》,誓为本身薪水遭扣押、升迁机会遭阻、长期遭冷藏以及公信力遭破坏的遭遇,讨回公道。

南利透露,目前正与政府进行庭外和解的谈判,开庭审讯的机会不大。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