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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署公布两份结案声明<br>力证总警长前反贪总监清白
Jul 28, 2007 12:37 A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总检察署昨日连发两份媒体声明,一次过洗脱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和前任反贪污局总监祖基菲里涉嫌贪污滥权的指控,宣布两人案件就此了结。

随着总检察长宣布结案,这也意味着警方与反贪污局相互对彼此最高领导人的调查,将告一段落。

总检察长阿都干尼(Abdul Gani Patail)表示,针对慕沙哈山涉及受贿200万令吉,以释放3名紧急法令扣留犯的指控并不确实,因此要求反贪污局停止对这名警队最高指挥官的调查。

慕沙银行户头没有可疑帐目

他表示,根据反贪局通过相关证人和文件的调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与慕沙哈山有关连的资料。

他向《马新社》发表声明说,“分析了慕沙哈山的银行户头之后,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帐目”。

反贪局在2007年6月18日展开调查,并进行了详细调查,这包括录取有关被指以200万令吉贿赂慕沙哈山的人士,以及另外6名被指与上述被扣留的3名属于非法赌博集团成员的口供。

此外,他透露,反贪局也检查了慕沙的银行户口及他的财产。

有关的调查报告是在内政部秘书助理主任纳兹里莫哈末在2007年4月27日呈交一封投诉信和发电邮给反贪污局后展开,有关的信件和电邮含有其中的指责。

阿都干尼表示,反贪污局的调查结果发现以下的论据:

-根据6名证人在居銮警区总部被盘问时所透露的口供,3名被扣者是非法赌博集团的成员,所以3人在2007年3月30日被捕。

-当3名被扣者被居銮警区总部拘捕后,全国警察总长已经接获消息声称这3名被扣者是被冤枉的。

-慕沙过后指示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情报/行动代副总监卡立阿布巴卡副总监针对这3名人士被捕

一案进行调查,因为有消息指出这3人是被诬赖的。慕沙不曾发出指示释放这3名被扣者,但是有告诉卡立说,若证实这3人是被诬赖的,就必须将他们释放。

-由卡立为首的调查行动发现,声称3名被扣者是非法赌博集团成员的6名证人否认向居銮警区总部提供任何口供指3名被扣者涉及非法赌博集团。卡立随后已经下令释放3名被扣者,并建议向有关的警方采取纪律行动。

-3名被扣者之后在被扣留长达7天后,于2007年4月6日获得释放。

口供书签名并不属于证人所有

阿都干尼(左图)指出,反贪局通过盘问涉及此案的6名证人中发现,居銮警区总部的任何一方都不曾针对3名涉及非法赌博集团的事件,向这6人录取口供。

他表示,这6名证人同时披露这份被指为由居銮警区总部警员签署的口供书,当中并不是他们的署名。

他表示,反贪局已对照该局所采集的证人署名样本,并发现口供书内的署名和样本有所出入,这证明了书上的署名并不属于任何一名证人。

反贪局就居銮警区总部的拘留所注册簿展开调查后扣留了这6名证人,而他们的口供则由居銮警区总部负责录取,不过在深一层的调查后显示,证人口供书中所记录的日期和时间和现实有出入,其中5名证人当时仍被拘留在拘留所,而剩余的1位则正被送往法庭。

他说:“因此,这6名证人在当时根本不可能被录取口供。”

指示调查伪造证人口供的警察

随着反贪污局公开该案的调查结果,阿都干尼已经指示反贪污局对那些被怀疑伪造该案证人口供的警察展开调查。

他说:“我已经指示居銮警区总部的警察提呈所有在1969年紧急法令下进行调查的案件交给反贪污局。”

慕沙在这之前已经否认有关的贪污指控,并表示把有关的案件交由反贪污局去进行调查。

慕沙原本应该在今年9月12日退休,不过,首相阿都拉巴达威早前宣布延长慕沙担任全国警察总长的聘约。

祖基菲里不曾触犯滥权行为

另一方面,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也表示,前反贪局总监祖基菲里不曾犯下任何不当罪行与滥权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不曾发现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存有任何犯罪因素,无论是实践、操行、失职或滥权。”

阿都干尼在发给《马新社》的另一份声明中表示,“无论如何,有一件涉及部门交通工具的车祸没有报备,这被视为一项违反部门程序的行为,但是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做出有关决定,纯粹是为了保护反贪局操作与谍报的任务”。

阿都干尼表示,警方的调查确认了28项课题。

南利举报祖基菲里举国轰动

前沙巴州反贪局总监南利(Mohamad Ramli Abdul Manan)曾在去年12月退休之前,通过一份“首份信息报告”(first information report,由第三者所作出的警察报案书)亲自向当时的全国总警长巴克利奥马(Bakri Omar)举报袓基菲里,涉及多项贪污、渎职及性侵犯罪行,不过却一直毫无下文。

惟在今年2月,民主与反贪运动(Gerak)主席依占向媒体公布南利的报告,并获得《当今大马》的率先报道后,这名国内最高反贪负责人竟然被指涉贪的指控,才引起举国轰动。

在此案闹得沸沸扬扬之后,南利也一举入禀吉隆坡民事高庭,起诉祖基菲里、4个政府部门与英文报《星报》,誓为本身薪水遭扣押、升迁机会遭阻、长期遭冷藏以及公信力遭破坏的遭遇,讨回公道。

阿都干尼也补充,针对祖基菲里的指控包括他使用政府的官方交通工具前往位于柔佛麻坡巴莪的无比(Mobil)油站;他的一名在大马国际船务工作的富有外甥寄居在祖基菲里家,看顾3部豪华汽车,分别是马赛地、丰田凯美瑞(Toyota Camry)和Volvo;前昔加末警区主任和祖基菲里(在担任柔佛总警察时)向承包商诺哈晋收贿以让他获得昔加末警区总部宿舍的投标工程。

其它的指控还包括祖基菲里在莎阿南拥有3间店屋;还在位于吉隆坡甘榜克林芝Sri Vista共管式公寓拥有一个单位;拥有彭亨苏丹赏赐的土地;以其妻莎菲雅莫哈末名义持有的万能机构股权;拥有目前其孩子正在居住的澳州黄金海岸的一间别墅;及祖基菲里并没有针对涉嫌贪污的部长和政治家采取仍何行动。

也有人指责祖基菲里并没有因为接到关于旅游部部长东姑安南(当时是联邦直辖区部长)接受了一位名叫迪扬(译音)的人的5百万令吉贿赂以建设一栋作为赌博用途的建筑物的投诉而采取行动。

祖基菲里也因没有对有人指出玛丽娜马哈迪以东姑依曼(tengku iman)的名义在新加坡银行存有1千5百万美元的事采取行动以及把建设芙蓉至波德申高速大道的合约交给玛丽娜以便后者给他部分股份作为交换条件的事而遭到调查。

阿都干尼说:“在2004年,莫哈末南利交了一封信给反贪局副总监莫哈末告发祖基菲里,并要求针对祖基菲里贪污以及滥用权利的事展开调查。”

阿都干尼也说,其中一项指控是祖基菲里在2005年12月涉及一宗车祸。当时他是驾驶着部门的官方交通工具车牌 CBE 5216的马赛地,不过,车祸的修理过程不符合部门的程序。

其他的指控包括,他没有针对部门失踪的车牌WJR2838本田CIVIC轿车报案、反贪污局的情报总监协助祖基菲里从关税局购买一辆马赛地、祖基菲里在马六甲阿莱地区拥有土地,这块土地曾经是反贪污局总部的地段。他滥用SS基金购买机票给他的太太、他涉及不法性行为,他和一名锡克籍警官有亲密关系、他在森美兰马口拥有店屋、他在柔佛巴莪拥有无比油站和在吉隆坡南湖镇拥有蚬壳汽油站。

他也被指控在巴莪拥有6间房屋,在哥打丁宜迪沙鲁拥有度假屋,在波德申拥有12英亩的油棕园及使用部门车牌CBE 5216的交通工具作为私家车。

阿都干尼说:“在2007年4月17日莫哈末蓝里写信给全国警察总长,指控祖基菲里停止调查数宗涉及沙巴首席部长慕沙阿曼和Bandaraya 大厦丑闻的案件,并指祖基菲里接受70万令吉的贿赂,如杰菲里吉丁岸在2007年3月19日的报案纸中所提到的。”

“南利的指控毫无根据有疑点”

总检察长说,在调查的过程中,当局已传召了43名证人,包括投诉者莫哈末南利进行查问。

相关的调查显示,莫哈末南利对祖基菲里的指控只是一项假设。莫哈末南利无法举出文件的证据来证明有关的指控。

他说:“莫哈末南利没有确凿的资料,而且也没有处理他的指控所涉及的各项,而且由于无法向调查组透露提供情报的第三方,莫哈末南利的指控完全没有根据和存有疑点。”

他说,反贪污局证人说,祖基菲里没有像莫哈末南利所指滥用权力。

指南利的指控纯粹根据假设

他说,他们的口供是根据收藏在反贪污局的管理资料、运作和财政的纪录而作出。

他说:“这显示莫哈末南利只是根据假设,而没有确凿的证据。”

他说,针对祖基菲里涉及不端性行为的指控已经进行2次的调查,1997年的调查已经交给副检察司,而有关的案件也因为缺乏证据提控祖基菲里而被列为‘不需要进一步行动’案件。

针对关税局以少过市价拍卖汽车祖基菲里的指控,他说,已展开的调查显示,有关的拍卖完全根据财政部所指示的程序进行。

他说:“有关方面也针对祖基菲里的财务来源展开调查,发现他提供给儿子经商的贷款是从他的储蓄(津贴、薪金和信托基金投资)所得来的。”

他说,调查也显示,祖基菲里有能力从他的收入中储蓄40巴仙,并有理由相信他有能力累计上述的储蓄来为儿子提供贷款。

他说:“祖基菲里也告知,他为儿子提供贷款旨在履行作为父亲的责任,因为他希望看到儿子成功。”

阿都干尼也说,调查发现杰菲里吉丁岸在报案纸所指控的事项并没有违反法律。

他说:“在该项报案纸共有25项指控,其中3项涉及沙巴警察正在调查的普通罪案。其他的指控和贪污的行为有关,并且已经由沙巴反贪污局展开调查。警方的调查报告已经交给沙巴总警长,而且有关的案件已经被列为‘不采取进一步行动’案件。

他说:“调查显示,当有关方面做出投诉后,反贪污局并没有拖延展开调查,同时,祖基菲里也没有发出任何指示拖延有关调查。”

他也说:“有关的调查也没有显示沙巴首席部长有向祖基菲里付出所指控的70万令吉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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