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怡保高庭在本周二所发出的 禁令 不够明确,霹雳议长西华古玛的律师团认为,庭令并没影响周二早上在州政府大厦外的停车场召开的 紧急州议会 ,因此民联律师团不准备提出上诉。
不过,他们仍会向上诉庭提出另一项上诉,就是申请推翻怡保高庭的决定,要求允许私人律师代表西华古玛出庭抗辩。
另外,反贪委会昨日派出两名官员盘问西华古玛的代表律师奥古斯丁(Augustine Anthony)半句钟,引起奥古斯丁的强烈不满,非议反贪委会此举是在骚扰他。
庭令只禁开“非法议会”
由于怡保高庭司法专员理万依布拉欣(Ridwan Ibrahim)本周二发出的庭令内容模糊,西华古玛的律师陈国强形容,庭令对他们来说“没造成任何的伤害性”。
他指出,这是因为庭令“禁止议长召开任何非法会议”,但是议长所召开的会议都是合法的,包括本周二的紧急州议会。
他昨晚在其怡保的律师楼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它看起来无效,它说议长不应该召开任何非法州议会,但对于议长来说,他做的一切都是根据法律行事”。
因此,陈国强表示,议长的律师团不打算上诉挑战这项庭令。
议长有权择定开会地点
陈国强在较后召开的记者会上进一步解释,本周二的紧急州议会之所以在停车场召开,是因为警方阻止议长与州议员进入州议会厅。
他表示,议长是州议会常规唯一的诠释者。议会常规第90条文赋权议长决定所有常规的细节,以及常规所没明文规定的事务,包括在无法使用议会厅的情况下,应该在什么地点召开州议会。
不能追溯已完成的州会
陈国强也说,在紧急州议会完成后才发出的庭令,只适用于未来发生的事件,不能追溯回紧急州议会。
另一名民联代表律师梁卓经补充说,“就像是你的邻居要拆你的房子,你却申请庭令阻止,但是房子已经被拆了,你过后才申请到的庭令要如何阻止他?”
国阵律师:没时间限制
不过,代表国阵州务大臣赞比里和6名国阵行政议员的律师却有截然相反的诠释。他们认为庭令适用于本周二的紧急州议会。
其中一名律师哈法里占(Mohd Hafarizam Harun)以手机短讯回覆《当今大马》的询问时指出,“坦白说,庭令没有时间限制,因此它应该涵盖昨日(本周二)召开的议会”。
他争辩说,议长的律师团早在议会召开的前一天(3月2日)以及开会当日(3月3日),即在紧急州议会还未召开之前,就已接获赞比里律师团的通知,晓得他们将向法庭申请禁令,阻止召开紧急州会,因此这项庭令是涵盖这场在大树下召开的州会。
入禀上诉庭委本身律师
另一方面,目前议长律师团的首要任务,是向法庭争取让他们代表西华古玛出庭抗辩。
理万是在本周二裁决,西华古玛所委任的5名私人律师没有资格代表议长 出庭 ,因为议长是州政府的一部分,必须由州法律顾问代表抗辩。
但是陈国强指出,理万所发出的庭令并没有清楚指出谁是西华古玛的代表律师。庭令只表示进行陈词的助理州法律顾问祖卡纳因(Zulqarnain Hassan),代表霹州法律顾问,并没有说明祖卡纳因是西华古玛的抗辩代表。
因此,议长律师团将在今日向祖卡纳因查询,后者是否在本周二的审讯中代表西华古玛。若答案并非如此,那么赞比里律师团所取得的庭令,就是一项单向庭令(ex-parte injunction),可以受到挑战。
陈国强也引述联邦宪法第132(2)条文来支持西华古玛的立场。该条文指议长并非公务员,因此不受《1956年政府程序法令》(Government Proceedings Act 1956)第24条文所限制,无需由州法律顾问代表上庭,可以自行聘请私人律师为代表。
因此,民联律师团正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以推翻怡保高庭的这项裁决。
三独立议员案或再重演
梁卓经比喻说,法官的判决就犹如一名被起诉赔偿100万令吉的商人,他所聘请的律师遭法官拒绝,改由另一名自称是其代表律师的人来进行抗辩,然而对方事实上并没有捍卫商人的权益。
同样的情况,也可能在今日的另一宗审讯里重演。3名亲国阵独立州议员在上周入禀高庭,要求法庭宣判议长宣布他们辞职并悬空其州议席的决定无效。此案也是交由理万聆审。
霹州议长的律师团将会出席今日的审讯,再次要求代表西华古玛出庭抗辩。
他们也会要求理万以公开法庭的方式审理此案,不过法官有权选择在内庭聆审此案。本周二的审讯就是全程在内庭闭门审理,公众无法出席旁听。
因代表西华古玛遭盘问
此外,西华古玛的另一名辩护律师奥古斯丁(Augustine Anthony),在昨日突然遭两名来自布城反贪委会的官员盘问半句钟。
两名官员是在下午4点出现在其怡保的律师楼,盘问至4点35分才离开。不过奥古斯丁不愿透露盘问内容,因为不愿阻碍反贪委会的调查工作。
他在同一场记者会上透露,反贪委会是基于他是西华古玛早前接受反贪委会盘问时的代表律师,因此才向他录取口供。
西华古玛在禁止赞比里与6名国阵行政议员出席州议会后,因为被一名巫统党员 投报 ,所以在上个月24日遭反贪委会盘问近3小时。当时奥古斯丁是其代表律师。
奥古斯丁强调,当时他的法律服务只是向西华古玛解释《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的条文,好让后者做好准备接受反贪委会的盘问。
他喊冤说,“我能够涉及什么样的贪污罪行?”
“我们不应该仅仅因为执行职责,而被迫经历这些过程。”
指反贪委动机路人皆知
奥古斯丁也非议,反贪委会在没有事先通知就突然登门问话,似乎是一种“骚扰”。
“阻碍我的工作,打乱我的行程”。
虽然他们不愿评论反贪委会此举的动机,不过却意有所指地表示,“你无需一名火箭科学家就能判断,这系列的事件究竟是往什么方向推进”。
他也说,有关当局的行动等于是剥夺公民在被控时,获得律师代表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