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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谕令禁止召开非法议会<br>赞比里律师向议长递交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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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mbry lawyer serve court order 040309 faizul hilmy 01 国阵霹雳州务大臣赞比里与6名国阵行政议员的代表律师,今午正式递交庭令给议长西华古玛,禁止他召开任何非法州议会。

聆审此案的怡保高庭司法专员理万依布拉欣(Ridwan Ibrahim)是在 昨日判决 ,禁止西华古玛召开任何非法的州议会。

这项备受争议的法庭判决也在今日首次曝光。这份只有3页的法庭文件,主要内容只有一段。全文是:“法庭指示,第一答辩人即议长西华古玛,被禁止召开任何非法会议,声称是霹雳州议会的会议”。

(It is hereby ordered that the 1st defendant, YB Encil Sivakumar A/L Varatharaju Naidu is restraint from convening any unlawful meetings purporting it to be a meeting of the Perak State Legislative Assembly.)

【点击观看庭令】

第一次上门递交吃闭门羹

zambry lawyer serve court order 040309 faizul hilmy 02 在昨日审讯中代表赞比里与6名申请人的律师费祖(Faizul Hilmy Ahmad Zamri,右图右者)连同其助理,在今午3点10分进入霹雳州政府大厦,尝试递交庭令给议长与州法律顾问办公室。

不过,位于州政府大厦二楼的议长办公室,却从午餐时间开始大门深锁,没有职员当班。因此费祖等候约15分钟后,只能下去一楼将庭令递交给代表议长抗辩的州法律顾问阿末卡玛的办公室,并由办公室职员接收。

事实上,议长办公室职员从今早开始已在办公室守候这份文件,不过费祖却在职员外出午餐时抵达。

议长办公室在1小时后重开,费祖也重返州政府大厦,成功在4点15分递交庭令给西华古玛的政治秘书,当时西华古玛并不在场。

庭令是否具追溯性成关键

perak high court order against v sivakumar 040309 虽然这项庭令没有明文触及昨早在州政府大厦外的大树下所召开的紧急州议会,但却导致会议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赞比里的律师昨日指出,根据庭令,紧急州议会并不合法。

由于紧急州议会是在法庭于下午发出庭令之前召开,因此这项指令是否拥有追溯性(retrospective),使用于紧急州议会,导致它沦为非法议会,势必成为国阵与民联双方争论的关键之一。

不过费祖今日受询及庭令是否具追溯性时却表示,“法官没有这么说,那只是你们的假设”

在昨日的内庭审讯中,理万也接受赞比里律师的看法, 即西华古玛所委任的5名私人律师 不能代表他出庭 ,因为议长是州政府的一部分,必须由州法律顾问代表抗辩。因此,虽然西华古玛致函法庭提出反对,但是目前其 代表律师依然是州法律顾问助理祖卡纳因(Zulqarnain Hassan)。

禁令不影响“树下州议会”

不过,对于国阵申请的庭令,西华古玛律师陈国强形容是“没有伤害性的”。

他在办公室受访时说,“我的当事人未曾召开任何非法会议,也不会这么做。”

他补充,该项庭令模糊不清,无法产生任何效用。

“它看起来没有用。它说议长不应该召开任何非法州议会,但对于议长来说,他做的一切都是根据法律行事。”

因此,陈国强表示,议长的律师团不打算驳回该项庭令。

他也说,该项庭令完全无法影响昨日举行的“树下州议会”。

“完全没有一项法庭宣判,足以影响昨早的议会。”

议长没有律师代表出庭

陈国强也指出,该项庭令显示,议长西华古玛在庭令发出时,并没有恰当的律师代表。

根据该项庭令,怡保高庭司法专员理万,是聆听联邦高级律师祖卡纳因(Zulqarnain Hassan)以“州法律顾问”身份的陈词。

对此,陈国强表示,法庭把议长原本的律师团排除在外,并不妥当。

“祖卡纳因不能以州法律顾问的身份出现,因为州法律顾问并不算是此案的当事人。”

他强调,西华古玛身为州议会议长,才是该项庭令申请的当事人。

怡保高庭 昨天接纳国阵律师团的意见,同意私人律师没有法定地位代表议长,议长只可以由霹州法律顾问代表。结果西华古玛的5人律师团被迫退席。

陈国强表示,他与律师团成员计划于明天到吉隆坡上诉庭,挑战理万这项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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