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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bar》出示准证反驳指控<br>澄清“民联时代”只是报章口号
May 25, 2010 1:09 PM
更新: 5:17 AM

NONE 《民联时代报》(Kabar Era Pakatan)总编辑末查哈里(Mat Zahari Ali)今日反驳内政部指责该报没有出版准证而遭没收的说法,并声称该报早于2009年12月28日在《Kabar》的名义下取得出版准证。

他澄清,“民联时代”(Era Pakatan)是《Kabar》的口号(motto),而非该报的名字。该报的“民联时代”是以黑色字体打印在红色的《KABAR》右下方。

出版准证并未登记口号

他表示,报纸的口号可以随时更改,因为口号本身并未登记在出版准证内。

他举例,该报的口号也可以是“一个大马、以民为本、绩效为重”。

《Kabar》疑是刊登触及首相纳吉与安可公关公司及潜水艇的课题惹祸,该报的创刊号与第三期上周五惨遭内政部没收。

内政部刊物管制及可兰经小组秘书再顿(Zaitun Ab Samad)昨日指控这份双周刊没有出版准证,违反1984年出版法令第5条款,在接获公众投诉和警方报案后,所以才在全国915个地点,没收了6108份报纸。

声称内政部遭隐形遥控

NONE 不过,末查哈里强调,内政部应认清该报的名称是《Kabar》,而非内政部从未发出的“Kabar Era Pakatan”出版准证。

他说,该报在每次的出版物都会附上8份报纸供内政部查阅,获得内政部验收。

不过,内政部却从未对该报所报导的内容,发出公函或通知给编采部。

他也声称,该报遭到对付,是因为内政部接获“上头”或“隐形之手”的遥控。

为何当局不对付前锋报?

他指责内政部行事偏颇,罔顾公众针对主流媒体的投报,却拿该报开刀。

“为什么单凭公众投诉和警方报案就可以没收报纸?那数百项和数十项针对主流媒体如《马来西亚前锋报》、《每日新闻》和《第三电视》的投报为何却不受理?为何《Kabar》却成了牺牲品?”

查哈里指出,如果内政部不满该报的出版风格或内容,理应先联络编采部或发出警告信,而非直接没收报纸。

他指责内政部的做法不专业,造成公众疑虑,更降低内政部的公信力。

他表示,该报所获得的准证是每周出版,而在该报甫出版的两个月内,该报以双周刊方式试跑,主要报导政治新闻与分析。

他说,该报的报导方式有别于其他替代媒体或党报,因为该报的出发点是综合公正党、行动党和回教党民联三党的立场。

无论如何,他透露该报或许将在本月杪出版的第5期稍作更动,以更符合出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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