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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团体成立杨伟光后援会<br>收集签名呈新国总统求赦免
Jul 18, 2010 11:44 AM
更新: Jul 19, 2010 3:53 AM

NONE 为了有效援救因贩运毒品在新加坡被判处死刑的我国年轻公民杨伟光(右图),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与马来西亚人民之声联手成立了“杨伟光后援会”,准备发起签名运动,请求新加坡总统纳丹宽赦杨伟光。

该组织今日发布文告表示,其成立目的在于希望通过向新加坡总统恳求赦免杨的途径,为已经革心做人的杨伟光争取第二次机会,免于问吊的极刑。同时此后援会亦旨在争取更多公众对伟光的支持与援助。

求赦权属基本权保护范围

该后援会强调,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22P赋予新加坡总统赦免死刑犯的权力,与此同时允许对死刑犯的特赦处理,这意味着没有任何死刑判决应被排除其被给予重新考量的第二次机会。

文告指出,宪法所保障的生存权应包括生命权与生活权,一个死刑犯所面临的是被剥夺生命的处境,属于“生存”的问题,死刑犯为了继续活下去请求国家给予赦免,乃理所当然,因此杨伟光后援会呼吁新加坡政府慎重考虑杨的求赦权。

杨伟光后援会计划向新加坡总统呈交特赦求情书,同时亦将展开公众签名、醒觉与筹款运动等。收集到的签名将于2010年8月26日,即杨伟光的求赦期限之前呈交新加坡总统,纳丹先生。

同时,后援会亦呼吁公众及各界仁人义士伸出援手,加入救援伟光的志愿队伍,所需的协助包括推广签名运动、文案翻译、追踪相关新闻与进展、管理运动网页、撰写相关文章等等。后援会亦极需各宗教团体与非政府组织的协助与参与。

请给革心的伟光第二次机会

杨伟光现年22岁,马来西亚沙巴人,于2007年遭毒枭诱骗运送47克海洛因而在新加坡被捕,过后被判处死刑。他在犯下此一致命性的错误时未到19岁,完全不知道贩运毒品的刑罚是死刑。

他在穷困的环境中成长,由单亲妈妈一手带大,并在少年期就到吉隆坡来打工赚钱,在缺乏教育与适当的引导下,他开始步入错误的旅途。

在被监禁之后,伟光在佛法中得启发,并立志将余生投入于辅导狱友及警惕群众有关于毒品的致命性危害。

杨伟光的代表律师拉维表示:“伟光是一位诚实的人,他愿意承担他所犯下的错误。他甚至在高庭第一次下判他的死刑时拒绝做出上诉,只因他误以为上诉意味着他需要在法庭内说谎。在新加坡法律部长山姆甘针对该案作出具争议性的评论之后,伟光的求赦权已被剥夺,这样的司法程序并不正确”。

后援会因此再次呼吁新加坡政府以“宽容”为基本底蕴,尊重杨伟光的求赦权,并请求新加坡总统在充分考量各方面的条件和因素下赦免杨伟光。

欲进一步了解详情可上网浏览 网站 ,愿意协助的朋友可电邮: [email protected] 或致电以下人士:

饶兆颖小姐 016-6731909

廖国华先生 016-2265330

郑文辉先生 012-720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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