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泓凯致函理大要求撤销控状
擅闯校园案择定709案件管理
人民之声志工陈泓凯(21岁)被控擅闯理大张贴净选盟3.0海报案今天过堂,槟城推事庭“凑巧”择定在净选盟2.0游行一周年的7月9日早上9点进行案件管理。
此外,随着陈泓凯昨天已亲自上书向理大陈情,其代表律师谭贤雄会在本周内致函总检察署,要求撤销控状。
负责过堂的推事为西蒂莎瓦(Siti Salwa Ja'afar),副检察司则是诺法哈娜(Nur Farhana Hashim)。
32个 公民组织 日前会晤理大校方,要求撤销对陈泓凯的投报。结果,理大考虑协助向副检察司沟通,唯需陈泓恺亲自致函理大校方上诉。
人民之声志工陈泓凯(21岁)被控擅闯理大张贴净选盟3.0海报案今天过堂,槟城推事庭“凑巧”择定在净选盟2.0游行一周年的7月9日早上9点进行案件管理。
此外,随着陈泓凯昨天已亲自上书向理大陈情,其代表律师谭贤雄会在本周内致函总检察署,要求撤销控状。
负责过堂的推事为西蒂莎瓦(Siti Salwa Ja'afar),副检察司则是诺法哈娜(Nur Farhana Hashim)。
32个 公民组织 日前会晤理大校方,要求撤销对陈泓凯的投报。结果,理大考虑协助向副检察司沟通,唯需陈泓恺亲自致函理大校方上诉。
拐杖出庭获议员支持
陈泓凯是因在理大校园内张贴净选盟428集会海报,而在上个月7日被提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47条文(刑事侵入),即刑事侵入(criminal trespass)的罪名。
一旦罪成,陈泓凯将面对不超过3个月监禁、或不超过3000令吉罚款,或兩者兼施的处罚。但是,他当时不有罪,获以15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由于被控上庭后,发生车祸伤及脚部,陈泓凯今天使用拐杖出庭。
陪同者有人民之声槟城支部协调员李蕙卉、班台惹雅州议员沈志勤、植物园州议员王康立、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雷尔、社会主义党中委朱进佳与苏淑桦。
理大可选择庭外和解
谭贤雄证实,陈泓凯昨天已亲自致函理大,公民组织也提呈备忘录给总检察署,要求撤销控状,唯主控官说当局仍然在考虑中(是否撤消控状)。
无论如何,他将在本周内正式致函总检察署,要求撤销控状。
他说,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60条文,身为投报者的理大也可以跟陈泓凯达致庭外和解。
“和解也未必是要赔偿。只要理大同意(和解),相信总检察署没必要再继续处理这宗案。”
公正党称可助筹罚款
沈志勤在开庭前告诉记者,公正党全力支持陈泓凯,如果不幸败诉,则会协助筹款支付罚款。
“有理想的年轻人为了让社会更加民主开放,不惜站出来张贴海报而应被视为典范。如果首相纳吉真的要打造我国成为民主国,就不该提控他。”
他希望,政府可聆听民意,停止选择性提控,以免违背民主及正义原则。
身为执业律师的王康立及雷尔则纷纷表示,一旦案件开审,他们准备给予陈泓凯法律援助,甚至是代表他出庭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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