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32分更新

曾答应在一个月内审议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建议的内政部副部长旺朱乃迪,坚称该机构不可取,因此它对待警员甚至比罪犯还要糟糕。

旺朱乃迪今天在国会走廊受访时表示:“它(警察投委会)违反宪法和自然公正等所有东西。它排除法庭的权力,成为最后的裁决者。”

“你可以想象吗,某人面对纪律处分无权到法庭上诉,你对警察比罪犯还要糟糕。”

上个连续发生数宗扣留所死亡案,各方施压政府尽快设立警察投委会,旺朱乃迪在6月4日公开表明,政府需要一个月时间研究警察投委会法案,以便决定是否设立警察投委会。

指夺走数机构的权力

旺朱乃迪指出,警察投委会法案是个恶法,因为违反了法律的正义原则。

“它拿走了总检察署专有的提控权,这是连马来西亚反贪会也不能享有的权力,而且也拿走警察委员会有关纪律问题的权力。它也拿走警察法令赋予总检察署对于警察的权力。”

“警察投委会的任何决定是最终裁定,你不能在法庭上诉。你听过这样的法律吗?”

指拟新法将保障权利

另一方面,谈到数名部长支持另拟新法取代紧急法令,旺朱乃迪说,即便是制定新的法律,也会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

“如果将制定任何法律,肯定会保障(基本)权利,例如要求司法审判的权利以及允许人们上诉的权利。”

他举例,政府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并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法令(特别措施)》取代时,也纳入了公正的普世原则。

拟新法揪出幕后人士

旺朱乃迪指出,废除紧急法令后已经导致法律真空,因此有必要制定新的法令协助警方防治罪案。

他指出,制定新的法律主要是要揪出罪犯的“幕后人士”。

他举例说,警察采取行动对付赌博时,被捕的人都不会供出幕后的老板。

“警察知道谁该负责,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我们要怎样提控他们(幕后老板)呢?”

“结果,老板都逍遥法外,只有小角色被捕,人们会说,是警察袒护他们。但是实际上是法律没有保护人民。”

他指出,政府正在草拟新法,并且会谘询所有利益相关者。

廉正委会取代投委会

旺朱乃迪也指出,其实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已经涵盖了警察投委会的概念,不过删除了违反公正的项目。

“实际上,警察投委会已经在廉政委员会之内,但是拿掉不符合自然公正的项目。”

“因此,那个(警察投委会)(的问题)就没有再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