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署退回警方查案报告
敦促再查明罗伦斯神父案
第二副律政司顿马吉表示,总检察署已经将有关《先锋报》编辑罗伦斯安德鲁神父的调查报告退回给警方,并要求警方作更进一步的调查。
顿马吉(Tun Abdul Majid Tun Hamzah)今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总检察署要求更深入与详细地调查该事,因此调查报告已经退回给警方。”
询及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罗伦斯神父是否恰当,顿马吉拒绝置评。
第二副律政司顿马吉表示,总检察署已经将有关《先锋报》编辑罗伦斯安德鲁神父的调查报告退回给警方,并要求警方作更进一步的调查。
顿马吉(Tun Abdul Majid Tun Hamzah)今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总检察署要求更深入与详细地调查该事,因此调查报告已经退回给警方。”
询及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罗伦斯神父是否恰当,顿马吉拒绝置评。
今天,数家媒体报导,雪州总警长莫哈末苏可里透露,昨天罗伦斯赴警局录取口供后,警方已经完成该案的调查。
据称,警方已经录取99份口供。
坚持用“阿拉”字眼布道
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之所以备受争议,是因为上诉庭在2013年10月推翻高庭裁决,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并声称“阿拉”字眼不属于基督教原来的一部分。
这场风波也因雪州宗教局(JAIS)上周直捣马来西亚圣经公会,取缔300多本马来文圣经后升温,更爆发各政党、基督团体和右翼伊斯兰教份子的争议。
《马来西亚内幕者》2013年12月27日引述罗伦斯神父称,雪州的天主教会将继续在周末马来文布道时使用“阿拉”字眼,因为宪法第11(3)(A)条款允许每个宗教团体自行处理内部事务。
罗伦斯神父当时表示,基督教事宜不能由任何穆斯林组织来管理,因为这是违反联邦宪法,因此将继续在弥撒仪式使用“阿拉”字眼。
这番言论掀起部分穆斯林强烈不满。据悉,雪州警方接获86宗报案,检举罗伦斯神父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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