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原订在2月24日聆审天主教会针对上诉庭判决阿拉字眼而申请的上诉准令案,惟现已改期至3月5日。

此前,上诉庭批准政府上诉,禁止天主教刊物《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企业通讯及国际关系组主任艾祖丁受询时证实,聆审的日期已改期至3月5日。

法院聆审天主教会上诉准令申请的日期原本是定在2月24日。

原日期对法官不合适

另一方面,代表教会的其中一名律师瑟瓦拉嘉指出,他是在周一接获联邦法院副主簿官的通知,指聆审的日期有变。

他说,副主簿官是口头确认新的聆审日期。

他指出,他被告知,原定的日期对一些聆审这项申请的法官来说不太适合。

提出26道法律问题

教会是在去年11月11日向联邦法院入禀准令申请,并在申请中提出26道法律问题。

有关的司法问题涉及3个领域,分别是宪法问题、行政课题及法庭是否可裁决比较宗教(comparative religious)课题。

在联邦法院的民事诉讼中,申请人必需先取得批准,方能正式提出上诉。

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

在去年10月14日,以联邦法院法官莫哈末阿邦迪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政府的上诉,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

在2007年12月5日,时任吉隆坡大主教丹斯里默菲巴吉安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将内政部长和政府列为答辩人,要求宣判内政部禁止该刊物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不合法;巴吉安目前也是《先锋报》的出版人。

《先锋报》以4种语文出版,在马来版中使用“阿拉”字眼,马来版主要是供沙巴及砂拉越居民。

高庭于2009年12月31日批准《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诠释上帝(God),并裁决内政部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不合法及无效。

政府随后针对这项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