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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诉庭早前判和平集会法违宪,随后又宣布该法合宪,导致行动党怡东国会议员苏建祥再度面控。

苏建祥在2013年举办“505黑色”集会,被控触犯和平集会法令,但苏建祥并不认罪,获准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苏建祥今日在推特上指出,本身在怡保地庭面控。

“怡保地庭法官批准我缴付8000令吉保释金,以及获得一名担保人(保释)。此案将在2016年11月18日过堂。”

据控状,苏建祥在2013年5月9日在怡保精武体育会举办集会,却没在10天前告知怡保警区主任,抵触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

一旦苏建祥罪成,他将在法令第9(5)条文下被罚款,最高罚款是1万令吉。

推翻违宪裁决再面控

代表律师古拉向《当今大马》透露,苏建祥在2014年在同一罪名下被控,但上诉庭作出标杆性裁决,宣判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违宪。

由此,怡保地庭遵从上诉庭裁决,释放苏建祥,但不等同于无罪(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

但古拉续称,上诉庭在2015年推翻本身裁决,宣判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合宪。

“这让苏建祥再度被控。”

为难苏建祥履行职责

古拉也是行动党怡西国会议员。他批评,总检察署选择再度提控,旨在为难苏建祥,无法顺利履行代议士职责。

他也说,律师团正考虑向高庭上诉,因怡保地庭定下的保释金过高。

“怪异的是,怡保高庭设下8000令吉保释金,上次却只需要4000令吉,为何同一控状,地庭却要提高保释金?”

“我们或许会挑战此事,皆因不符之前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