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副总会长兼槟州联委会主席周美芬抨击槟州首长林冠英一边打压新闻自由,另一边却高喊大马没有新闻自由,讲一套做一套,自打嘴吧。
她说,林冠英在槟城阻止记者采访,以及通过其助理要求改新闻标题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如今却高调的“捍卫”新闻自由,“保护新闻从业员”,让人感到莫大的讽刺,我国新闻自由排名在180个国家中排名147。排名之所以低,林冠英打压媒体是主要原因之一。
周美芬今日发表文告说,我国2014年世界新闻自由指数中创下历史性新低,在180个国家当中排名147名,她同意林冠英今日文告的说法,即新闻自由是联合国人权普世宣言第19条里清楚注明的基本人权,条文阐明“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与表达自由的权力;这权力包括了人们在不受干预下拥有言论及寻求无疆界地透过任何媒介接收及发表资讯与思想,很多享有新闻自由的国家,不只享有基本人权,同时也享有有效运作的民主及繁荣的经济。
“林冠英本身并没有以身作则,根本没有资格谈新闻自由。”
她举例说,2012年槟州政府禁止《新海峡时报》采访活动的指示,禁止该家媒体采访他们所召开的记者会;同年,网络盛传一段林冠英阻止媒体报道对其不利的录音,内容显示林冠英恐吓记者和媒体,恫言如果媒体敢刊载相关负面新闻将起诉媒体;以及今年2月,林冠英要求《星州日报》修改新闻标题的举动,都是在干预新闻自由。
“另外,有关林冠英干预媒体报导也包括:一名作者投稿到《光华日报》,批评槟州水供问题,尽管有关言论不代表馆言论,但林冠英却下令《光华日报》澄清,过后,还登门到光华日报与该报高层‘交流’;还有,去年林冠英也在《星洲日报》和该报主笔郑丁贤打笔战,还恫言要去报馆和后者辩论。”
她揶揄林冠英身为首长却没有首长的风度,他所秉持媒体的自由准则可能是把捍卫媒体自由的定义,改成捍卫凡事对民联及行动党有利的新闻报道。她促请林冠英在谈论新闻自由之前,先自我检讨,痛改前非,并以身作则,做出真正捍卫新闻自由的举动,同时向之前被打压的新闻新从业员及报馆道歉,以示其诚意和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