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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1日,首相纳吉承诺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并表示将以国民和谐法令取代。但在本届巫统代表大会上,他不仅背弃了自己的承诺,更什的竟然要进一步强化1948年的煽动法令,还强化增加了两项条文,其中包括对付任何提出煽动砂拉越、沙巴脱离大马的人士。

66年前,英殖民主义者为了对付马共,打击民族解放运动,颁布了紧急状态,炮制了煽动法令。但后来马来亚独立了,马来西亚也成立了,1989年12月2日马来西亚政府也跟马来亚共产党签订了停止武装对抗丶实现和平的泰国合艾协议,在砂拉越方面也於1990年互签了和平协议。而今以巫统为首的国阵政府却继续以冷战思维,继承英殖时代的衣钵,推行臭名昭著丶已过时不符时代的煽动法令!这是背着民意,开历史倒车。

历史一再证明,煽动法令是执政当局用来打击政治异议,维护其集团利益的政治工具。煽动法可以有广泛的詮释,可以随执政当局的标准来注释。只要有不满现执政者的行动、言论、演讲、出版物的内容、倾向,都可能被定罪, 加以逮捕。

纳吉和国阵政府对内对外,一再强调走的是中庸之道,但巫统大会的结果,却宣布保留与强化煽动法令。这无疑即公然宣告其偏离中庸路线,转向右翼保守,趋向更加极端,更加种族政治,这对国於民都是不幸的。

从另一方面,我们看到巫统部分领袖的狂妄自大和国阵政府害怕人民的和平表达心声,它们不再需要用 “民主” 丶“公正”、“自由”、“和平”的假面具来包装掩饰自己。他们要用1948年的煽动法令,以高圧手段来压制民意,压制自由表达、公正的舆论与合法斗争。国阵政府所要达到的不是要促进国家和平与多元民族和谐,而是在威权专政下,通过压制与惩罚,踐踏民主人权,来进一步鞏固其政权。

值得一提的,这一恶法在1969年修订后,权限扩大,也扩张到砂拉越、沙巴。现在更增添了,要对付任何提出煽动砂、沙脱离大马的人士。众所周知,所有有正常理智的社会工作者,其所要探讨、回顾、表达和争取的,仅仅是要依据当年的历史和文件,索求砂丶沙人民的应得的地位和应得的权益而已。这和所谓的煽动脱离大马是两码事,绝不可等同而语和随意扣帽子。肯雅兰全民党认为我们 砂丶沙人民完全有合法的权力去探讨、争取与捍卫自己应有的地位和权利。

追溯历史,1963年砂、沙被强迫加入大马,参组的18条、20条契约并没有真正得以履行,砂沙两邦由筹组大马时的平等伙伴关系降为州属的附庸关系,砂、沙人民蜕变成了次等公民的地位;50多年來, 砂丶沙丰富的天然资源给中央政府带来丰厚的收入, 却反而一直遭到不公平、不平等的待遇,甚至连明明是9.16成立大马,当然是马来西亚日,却被长期定为8.31。像这样明显的事情都要欺骗歪曲,在砂丶沙民间屡屡出现不满中央的言行是很自然的。然而,国阵政府却不是用安撫补救的方法,以公正合理的方法来解决这些不满与矛盾,反而似乎是用欺骗、压制、惩罚的方法来对付。须知,用压服的方法总是压而不服的,其结果却是只能适得其反。

肯雅兰全民党强烈呼吁首相纳吉即实现他在2012年7月11日的承诺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为了国家的和平,社会的和谐,人民的自由民主,立即废除《煽动法令》,尊重和开放砂丶沙人民探讨和维护自己权益的言行, 正面回应砂丶沙人民的心声,以齐心协力共同创建国家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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