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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警长“禁物物交换贸易”建议无厘头

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有关“警方将建议沙巴禁止和菲南进行物物交换贸易”的言论,充分证明我们的警察大人不懂经济。

所谓“物物交换贸易”,由来已久,打从十五世纪开始,就有菲南和北婆罗洲以实物作物物交换的贸易生意。就算如今的菲南/沙巴外贸已经改为钱币结账,大家还是管这外贸称呼为“物物交换贸易”。

将上星期发生的山打根菲南武装分子越境掳人案与物物交换贸易挂钩,是无厘头的。那是警方和沙巴东部安全指挥区无能保疆卫土的失责,不是物物交换贸易商的错。

禁止物物交换贸易等于打击越境犯罪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这就如同为了减少车祸,于是禁止私人交通工具;获银行有打抢,就让银行门市结业一样无厘头。

沙巴和菲律宾南部以及东加里曼丹的物物交换贸易,是个每年高达1亿5000万令吉至3亿令吉的经济活动。物物交换贸易,是东合经济成长区(BIMP-EAGA)涵盖154万平方公里、文莱、印尼、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四个国家,7000万人口的社会交流和区域生意。

沙巴共有四个物物交换贸易码头,山打根、斗湖、古达和纳闽。2012年,共有1万8388名贸易商和1768商船上岸。

为什么物物交换贸易会存在许久?一言以蔽之,市场力量。民丹劳西部(Western Mindanao)较喜欢来沙巴购物,因为商品较廉价。Tawi-Tawi的居民,航向沙巴比航向Zamboanga更容易。

试问我们要如何与市场力量背道而驰禁止外商进来我国?唯一的办法不是禁止,而是根据律法规范化物物交换贸易商的进出。

其实,移民局从2013年起就已经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来控制贸易商的进出。它废除了较宽松的海上证件(SIQ),以及勒令全部贸易商必须带有国际护照和相关国家的航海证件。船员只能在沙巴和纳闽的入口处逗留7天。

如果一连串的严厉措施都不能遏止菲南武装分子越境掳人案,那要怪谁呢?

禁止物物交换贸易非但无助打击越境犯罪问题,它很可能带来相反的结果。回顾过去的越境掳人案,全部都是“钱作怪”。从沙巴北部到东海岸,当宽松的海防线提供了如入无人之境的便利,越境掳人就变成了一门好生意。

研究员Mak Joon Nam在2009年发表的“海盗,物物交换贸易商和渔夫:谁的权利?谁的治安?马来西亚海境内的用者冲突和非传统海防”报告上写道:

“贸易被当成其中一个安抚菲南的方法。一个马来西亚官员观察到,物物交换贸易是确保那里(菲南)的物价维持低廉和可负担的其中一个方法。如果物价提升,菲南的居民将会自觉要迁移至马来西亚。最糟的境况是,他们可能回去当海盗,世代以前的传统谋生职业。”

禁止物物交换贸易,有助于或不利于菲南的经济?我想,一个繁荣的菲律宾南部,不但止可以让“一击既中绑票赎金工业”不再繁荣,也是遏止非法移民蜂拥前来沙巴的长治久安之计。

注:作者陈泓缣是行动党沙巴副主席兼斯里丹绒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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