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纪录片乃言论自由而不是罪
刊载: Mar 23, 2017 5:55 PM | 更新: Mar 23, 2017 5:57 PM
针对吉隆坡推事庭宣判社区传播中心(Komas)的人权活动策划
社区传播中心(Komas)人权活动策划协调员丽娜(Lena Hendry)于2013年在隆雪华堂播放《停火地区:斯里兰卡
雪隆福青团长赖康辉表示,有关提控看起来很不合理,也很讽刺。《
赖康辉也表示同意,丽娜根本就不应该被判刑,有关判决对我国言论
雪隆福青认为,播放纪录片属言论自由,乃联合国国际标准。我国宪
因此,雪隆福青呼吁社会各阶层人士共同力促政府检讨《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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