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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统与国阵才是非法政党

巫统与国阵作为非法政党所得到的双重标准待遇,是让巫统与国阵必须在5月9日举行的全国大选中,被希望联盟所取代的最后一根稻草,由希望联盟在布城组成马来西亚政府和在奴沙再也组成柔佛州政府。

4月7日国会解散的前夕,团结党由巫统与国阵政府通过社团注册局颁发了为期30天的临时解散令,禁止团结党举行任何政治活动。

正义、善政和法治的概念在哪里呢?事实上,巫统与国阵才应该由社团注册局发出临时解散令,因为巫统违反了本身关于巫统最高理事会选举的党章。

民主行动党在毫无根据的基础上被骚扰了5年,即以错误和毫无根据的前提,指民主行动党是非法政党,说我们在2012年12月举行的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是不恰当和有缺陷的,而事实上它是完全正当、合法,并且遵循民主行动党的党章。

现在,团结党受到30天临时解散令的打击,然而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巫统与国阵才应该被宣布为非法政党。

根据巫统党章第10条文,巫统须要每3年举行一次巫统最高理事会选举,但巫统最高理事会有权在特殊情况下展延选举长达18个月,如筹备第14届全国大选。

2013年10月20日,巫统举行了最后一次的每3年一度的选举。这意味着,巫统最高理事会选举必须在2016年10月19日举行,以遵循3年的规定,或者巫统最高委员会决定展延18个月的话,则最迟在2018年4月19日举行。

然而,直至2018年4月19日,巫统最高理事会选举还没有举行。这种违反巫统党章的致命错误,不能由社团注册局以任何方式解决、克服或拯救。

我研究了《1966年社团法令》第3A条文,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引用了这项条文,说社团注册局可以赋予权力,再延长一年的时间直到2019年4月19日,才举行巫统最高理事会选举。

东姑安南是否懂得英文或马来文,因为很明显的,社团法令第3A条文完全没有赋予社团注册局这样的权力。

这意味着,自上个星期五(4月20日),巫统和国阵成了非法政党,所以不能在下周六(4月28日)的第14届全国大选提名日使用国阵的天秤标志。

巫统最高理事会成员纳兹里说,社团注册局批准巫统第2次展延举行党选至2019年,并没有任何错误,他争辩法律是由人类而非神制定。

我期望这样一个荒谬的论点来自文盲或无知的党内政客,然而最令人震惊的是,它来自像纳兹里这样训练有素的律师。

是的,社团法令是一部人类制定的法律,而不是上帝的法律,但对这种人类制定法律的修订必须经过适当的程序。在这件事情上,是由国会来修订。

如果社团法令没有赋予社团注册局在4月20日之后展延巫统最高理事会选举的权力,为什么纳兹里要求巫统与国阵政府应该被视为神,能够随心所欲地修改法律,而不必先经过国会呢?

如果巫统与国阵政府拥有上帝般的权力来修改法律,而完全不需要国会辩论和批准的话,为什么还要举行全国大选来选出国会议员呢?

巫统与国阵作为非法政党所得到的双重标准待遇,通过授予纳吉如上帝般的权力,随心所欲地改变法律,使国会变得多余。这是最后一根稻草,促使1500万马来西亚选民在5月9日投选希望联盟,以取代国阵与巫统组成马来西亚和柔佛的政府,以免马来西亚除了被世界视为盗贼统治国家,更被称为流氓国家。


林吉祥,行动党资深领袖于4月21日(六)晚上10时30分在士古来大学城希望联盟讲座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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