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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虽然越来越多的国家推行性平法和通过多元家族的成立制度,但是针对性少数团体的争议和批评却没有随之平息,甚至还有越演越烈的迹象。

这些争议和批评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在过去的数十年里,越来越多的同志随着维权团体的出现而渐渐踏入民众的视线内,进而导致许多人误认为正是因为这些维权团体和维权行动,才会造成越来越多的“正常人”变成同性恋。所以,如果将同性婚姻合法化或在国内正式推行性平法,将可能导致他们的後代“有样学样”,将同性恋当成是一种“潮流”进而变成同性恋者。

而在马来西亚,有能力发声的人更是几乎一面全倒地反对性平法,只有少数的人采取中立的态度,而更少数的人正在为这些性少数团体发声丶争取权益。但是,这些由维权团体丶维权人士发出的声音却被压到了最低,让它们无法在民众间掀起太大的波澜。

其实对于性少数团体,无论是保守的过去还是开放的现代,民众总是对他们有着固有的偏见和误解。这一点,在我曾经拜读过的,由张娟芬老师所着的《姊妹戏墙》中的第一章节《同性恋污名》中就有提及到。书中列举了三个刻板印象,包括有“性倒错”,女的是男人婆,男的是娘娘腔;“带原者”,传染艾滋病的主要团体;“天生的罪犯”,不是猥亵就是情杀。这三个刻板印象在2018年的先进社会,依然可以发现到它们的存在。

而这些扣在性少数团体上的污名,除了从一般民众的行为丶想法和说法上体现出来,另一明显的地方会体现在媒体上。马来西亚的新闻媒体往往把性少数团体刻画成“参与非自然性行为”丶“过着异于常人的生活”,且“背德负罪”的怪人。

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当媒体报导有关性少数团体犯罪的报导的时候,总很喜欢在标题上放大“同性恋”这一名词。例如:“同性恋男子侵犯养子”丶“同性恋小偷”丶“同性恋杀人犯”等。但你可曾看见过“异性恋叔叔强奸侄女”丶“异性恋杀人狂”丶“异性恋毒贩”等标明且放大“异性恋”的标题呢?很显然,同性恋被当作一个负面的标签。引用《姊妹戏墙》书内的一段话:“同性恋污名也将“同志国”建造成一个黑暗丶悲苦的国度,然後以这个负面形象来衬托异性恋的自然丶正常,巩固异性恋霸权。”

然而,其实“同性恋”并不是一种罪恶丶不是病丶不是变态,他们跟异性恋者一样正常,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刚好爱上相同性别的人。他们也不是传染艾滋病的源头,因为根据数据和多年来的研究报告显示,艾滋病更常出现在异性恋之间。他们更不是所有人都是罪犯,只是刚好在他们当中有人犯罪,正如同在异性恋者也有人犯罪。

在此,我希望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正视自己对于“性少数团体”的误解,并把它纠正过来,甚至在培育下一代的时候可以把正确的观念灌输给孩子。如果可以,更希望可以在国民教育中加入“性平权”相关的课程,让我们的下一代获得正确的观念以正视相关的问题。

另外,我也希望马来西亚的新闻媒体在报导相关新闻的时候不要再刻意放大“同性恋”三字,而是像报导一般新闻一样地将时事展现在民众的眼中。犯罪即是犯罪,与是否身为同性恋者的一员无关。


陈菲达,人民党雪州妇女组海外宣传主任(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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