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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庇护所严重不足,国营录取标准过严

一项由妇女援助组织(WAO)执行,并由无助妇女协会(IWB)支持的调查研究建议,雪兰莪州内家暴庇护所的数量与质量急需获得提升。

根据国际最佳实践建议,每1万人口至少要设立一个妇女庇护中心,协助应对家庭纠纷的;但在马来西亚,估计每7万2538人,才有一个庇护所。

“我们知道大马的庇护所数量不足。在拥有约650万人口的雪兰莪州,只有10个家暴庇护所。”WAO执行董事苏米特拉(Sumitra Visvanathan)如是指出。

尽管如此,现有的国营庇护所并没有让有需要的家暴幸存者充分利用,无论是回应、转介机制亦或提供的服务都存在缺口。2013年至2016年4年间,向大马警察举报的家暴案件,平均每年有4935宗。但是,每年平均只有38名妇女使用福利部(JKM)的庇护所。

“这样的数据出入令人担忧,意味着许多幸存者无法获得临时的安身之所。” 苏米特拉表示。

NGO庇护所经常爆满

妇女援助组织的调查发现,非政府组织的庇护所经常满载甚至超负荷,福利部属下的庇护所却未充分被利用。

两者的分歧或许可归咎于福利部的庇护所有着更为严格的录取准则——要求幸存者向警方报案,或庇护所采取封闭形式,意味着幸存者失去来去自如的自由

幸存者在暂住福利部庇护所期间,失去行动自由,而无法外出工作,她们的孩子也无法到校上课。

研究也发现,各个庇护所的录取准则、提供的服务、安全标准及质量也大不相同。这限制了家暴幸存者的选择,从而影响她们离开受虐家庭的决定。

因此,妇女援助组织建议,政府针对庇护所采用最低运作标准。

“最低运作标准能确保幸存者在逃离受虐情况,寻求庇护所时,所获得的服务类型及质量,不会因为所去的地方不同而出现很大程度的差异。”妇女援助组织调查及倡议资深执行员娜塔莎(Natasha Dandavati)解释。

持续提供资金加强合作

此外,妇女援助组织也基于研究发现,提出另一项建议,即希望政府能为家暴庇护所持续提供资金,以提升庇护所的可利用性及其质量。

另外,妇女援助也建议政府为幸存者制定并实施经济援助计划,并促进非政府组织及第一响应者如福利部、警方等各单位之间的合作。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必须携手合作,以确保家暴幸存者能获得她们所需的保护与协助。”苏米特拉说。“利害关系者之间的紧密合作及有质量并可获得的庇护所服务是当务之急,否则许多妇女将被迫留在受虐的情况中。”

妇女援助组织的完整政策文件可在妇女援助组织官网取得。

 


有关妇女援助组织

妇女援助组织自1982年起提供遭受家暴的妇女与孩童免费的庇护所、辅导和风险支援服务。我们协助妇女与孩童在逃离家暴、强暴、人口贩卖或其他暴行后,重塑他们的生活。通过这些妇女的经验,我们持续宣导工作,包括改善公共政策和纠正公众意识。携手一同改变命运。

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正遭受暴力对待,请联系WAO 热线电话, 03 79563488 或短讯/Whatsapp 018 9888058。欲知更多详情, 请浏览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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