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迹定义因地而异
《 当今大马 》的报道说:半山芭监狱隶属于武吉免登国会议席,国会议员方贵伦昨晚也在现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神手”拆除监狱。但是,这个结局其实一早大家都可以预知的。
半山芭监仅第一步示范
早前《吉隆坡2010年大蓝图》(Kuala Lumpur 2020 City Plan)卷一第4.20页的报告,已把这块占地6.57公顷的土地,化作综合商业发展(mix use commercial)的一部分。
正确的说,半山芭监只是第一步的示范。据此《蓝图》既定的计划,吉隆坡境里26片的土地行将“重新发展”(redevelopment);单就举目黄金的闹市中心,至少就有12个之多。
众社区都逃不过重建命运
举例言之,比邻苏丹依斯迈轻快铁站的中国华小(SRJK Chung Kwok)与周遭合计1.33公顷土地,此后将会转为综合住宅区(mixed use residential)。此外,不但辛炳路、陆佑路、汉都亚路周遭的组屋,同样面临重建的选择。
与此同时,位于吉隆坡边缘的士布爹原有的传统甘榜:Kerinchi、Pantai Dalam与 Pasir也逃不过发展的神手。按照蓝图建议,这些地方将会改建为人口密集的新兴住宅区。
另外,陈秀莲路与士布爹OUG现有的工业区和木屋区,一样需要重新开跑。蓝图指称,陈秀莲路此后只容属于C8级别的数码印刷,从而避免工业废料和声音污染。
或只有补选能够解决问题
一如既往,古迹的问题,恰似其他课题,在这一个马来西亚,唯有仰赖政治解决。政治的问题,则需补选到来解决。吉隆坡境内暂时没有补选,我们只好牺牲半山芭监狱。
牺牲了半山芭监狱,几乎没有意外的,再野党不在其位,当然非弹不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乃以中国从未拆除万里长城为例,痛斥国阵政府拆除半山芭监狱,等同摧毁文化遗产:
“这座监狱可说是一个文化遗迹,但政府就是拒绝把它列入遗迹行列。这座监狱自1895年建竣后,已经屹立115年而不倒,不像中央政府现在所建的建筑物,如登嘉楼州体育馆一下就坍塌。”
林冠英忘记了槟城豆蔻村
他的言语是那样义正凌然,我们不得不仔仔细细再听下去他说了什么:(林冠英)他表示,本身将寻求在近日内会见有关地段的发展商,商谈是否可保留监狱大门处的围墙。
新闻引述,林冠英炮轰政府,不惜拆除深具历史意义的半山芭监狱,目的竟然是要发展商业大楼。他因此“提醒马来西亚政府,一旦你拆除文化遗迹,就永远也重建不回。”
嗯,他说得真好。可是,推倒槟城豆蔻村时,林冠英记得当初他到底是怎么做的?如果半山芭监狱属于永远重建不回文化遗迹,始自200年前19世纪初拓建的豆蔻树呢?他为何不和发展商商谈是否可保留一部分的豆蔻村?
两百年可摧毁,百余年又何留?
因为这样的经验,我们当见古迹的定义乃至发展的界定,在这个国家,其实因地而异;唯一的标准就是没有标准:200年的豆蔻树可以毁于一旦,我不明白,有何道理仅有一百岁的半山芭监狱,一定不能拆?
2010年6月22日,国泰民安,风和日丽,1895年建竣的半山芭监狱已经彻底 拆除 。我们只能从富都路时代广场的窗前,尝试抬头遥望半岛北部的一棵棵豆蔻树,然后低头念想那一地正大光明的古迹碎片。


2010年6月21日,国泰民安,星月明亮,1895年建竣的半山芭监狱终于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