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首相纳吉在砂拉越水力(Sarawak Hidro Sdn Bhd,联邦财政部所拥)与砂拉越能源(Sarawak Energy Berhad,州政府所有)签署能源购买合约(PPA)时表示,这个合约将成为砂再生能源走廊(SCORE)计划的骨干。
它也是一项主要的转型计划,会将砂拉越变为发达的州属,又称合约是乡村发展的催化剂,并驱动工业发展。
较早前,巴贡被批为大象计划;2400兆瓦电能没有预见的用户。原本要通过建造海底电缆输电到半岛的计划,却在大坝工程接近完成时宣布取消。
财政部只好承担巴贡的经济风险,并以极为优惠的价格将所发的电卖给砂能源,即每度(kWh)6.25分,并同意每年增加1.5%。这与较前所谈论的每度12至13分少了一半。何况砂拉越水力还需还州政府每度1分的水源税。
看来,财政部要为巴贡背黑锅已成定局。水电是项高初始成本的投资,若内部回润(internal return rate)低过利息,则必然要赔本。
依此数据,每度电的售卖必须要得16.67分的净利。在90年代国能每度电的平均售价为20.03分,那就是说运行维修费只扣除3.36分。而这恐怕是不可能达到的,因为其他火力发电管理的运行维修费平均都要7.2分(不包括燃料费)。
90年代,联邦政府所发布的巴贡水电计划总成本估计为150亿令吉。按水坝寿命为50年来计算,高初始投资的计划必须要有高回润,才是可行的。国外咨询公司显然高估了巴贡的经济效益,目的无非是希望在工程上马后可分得一份羹。只可惜后来由中国水力公司所分得。
至去年10月为止,联邦财政部所承担的主坝工程建筑费已达到72亿令吉,加上八个月的蓄水期的利息等,投资总额已高达74亿令吉。在此,我们可暂时不管巴贡确实可发的电量有多少,又姑且说运行费可低至每度3.36分,那么砂拉越水力所售卖的电每度只能获利1.89分(6.25分减水源费1分,再减运行费3.36分)。这样的回润率与可行性报告所说的16.67分相去甚远,连付还利息都不足。
若这个数据正确的话,则巴贡的发电量就比可行性报告少了44%。这也就应验了王维络所言,巴贡水电不可能达到85.6%的发电厂效率。说明巴贡计划经济不可行性,早已是预料中的事。甭说其社会与环境的负面冲击了。
按首相的说法,巴贡水电计划的的赢家应是砂拉越。可是16项亿万令吉的发展项目将会如何开发砂拉越的乡村,使之工业化呢?之前热烈接洽的铝熔炼工业,突然在签署合约上消失无踪。
如今巴贡已于6月中旬,开始试跑发电。公众所获知的,仍然有限,接下来所发的电要送去那里呢?16项的发展项目又是那些呢?我们所知道只是21个价值20亿令吉的基本设施项目将在砂拉越的能源走廊启动。这不是印证了供应制造需求的理论吗?
注释:
(1)参阅王维络著,过时的先进:巴贡水坝工程评估,Sibu:Ideal Time Sdn.Bhd。1999:61.
(2)钓鱼工程喻有关计划在提呈的时候倡议者蓄意低估成本,并高估利润,以赢取决策者的接受。等到工程上马后,成本逐渐增加,在无法下马之际,只好消耗重资去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