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岛屿信札

最近,从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发动加影补选,继而遭法院判决肛交罪成,引发烈火莫熄2.0社运,这连串事件可谓风云丕变。原来发动补选之时,公正党这一决定因正当性说明不足,引发原本与在野联盟友好的社运与公民社会舆论大分裂。

一方面有人认为这场“制造”出来的补选,能重新让安华占据除首相外在野最好的职务,展现其执政之才能,并顺便化解其党内的党争,更可为其迈向布城做一最好的铺垫。

但也有公民运动的支持者,对这一决定深感不满,认为这一行动背后没有其理念上的说服力,而更像是为了政党自身派系纷争与利益,操弄权力,破坏选举制度,而且不考虑民选议员对选民的应负的责任。

政党社运价值不同

因此,若从公正党发动的补选事件,引发原本友好的在野政党与某些是社运人士间的彼此论战,再联系到早前的槟城填海的环保与行政权独大的争议,这显示出我国的民主化已从政党引领社运的风潮期来到了转折点。

毋庸质疑,前些年政党结合社运的道德制高点民主化模式,的确能感召长期遭威权当政压抑的群众,掀起大家在街头对体制进行冲撞的欲望,并将此转换成对政党轮替的想望。

可是在505变天功败垂成后,在日常政治的运作现实需求面前,政党自身利益与公民社会坚持的价值之间的歧异反被凸显,民众这才意识到,原来除了社会本身的价值是多元冲突的,以及想当然耳的执政党与公民社会间对政治改革想法的落差很大外;连原本和社运圈是统一战线的在野政党,两者间对民主化的想象,其实也是有不同的坚持,在野政党注重选票,而社运圈重视的则是其所要维护的公共利益。

但可惜的是,当法院在补选提名前,突然宣布安华肛交罪成,而造成安华失去加影补选的被提名权时,上述政党与社运的差异,就不再为舆论所关注。

这并非其间矛盾已有解决,而是威权当局对司法的操弄,再度唤起了大家要团结推动国家民主化的想望,这使得反对政治与社运自身是否有需要反省其自身价值,及在社运或反对政治旗帜下推动内部民主机制的议程再度遭到延宕。

面对这社运内部转型问题的民主化境况,不禁让我忆起初入大学时,读过的一篇文章。那就是德国社会学家韦伯〈Max Weber〉在1918-1919年冬季,即德国因一战战败,而在1919年11月左右(其发表确切日期仍有考据上的疑虑)引发了由帝制转共和的革命时期,发表了名为“政治作为一种志业”的演说稿。

政治决策考虑后果

在这篇有名的演说中,韦伯提供了一个从政治社会学出发并抽离现实政治的视角,来讨论德国在威权转民主时面临的疑难,即一般政治工作者(广义的包含政客、社运人士、律师、记者、党工等在内)如何在彼此不同本位(即价值多元情况)冲击下面对政治转型的任务。

在这篇略嫌悲观保守的演说中,韦伯对上述课题虽没正面的解答,却提供了一种反思的视角,那就是在政治出现除魅(disenchantment,具觉醒、神权退隐之意,在我们当代,也就是威权消退、公民社会的兴起)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哪种权威或价值能取得凌驾一切的地位(相反的,在君权神授或威权体制下,君王或领导人的意志,就是独尊于一的价值),因此我们在从事政治工作时,不能仅秉心志伦理(Gesinnungsethik),即遵循自身的价值信仰来行动,而必须兼且考虑行动可能导致的后果,那就是所谓的责任伦理(Verantwortungsethik)。那是因为除魅后的价值多元,使得任一价值能供行为所用的道德保证,在没有进一步的理性论证下,都无法提供其作为行为后果道德地位上直观证明。

简言之,在价值多元下,某一价值下称之为善的行为,不能保证其导致的结果也是善的。因此,考虑后果的责任伦理,在这样的观点下,地位也就更形重要。

尤其在文章中,他根据心志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区分,分辨出了两种不同的责任观。从心志伦理出发的行动者,由于坚持自身提出理想,而往往回避对其行为可能引发后果的讨论。因为对这些人来说,他们的责任“只在于确保纯洁的意念——例如向社会体制的不公所发出的抗议——之火焰长存不熄”(韦伯原话)。

但韦伯质疑的地方在,若我们不能排除上述伦理吊诡的可能性,后果好坏的责任是否该由行动者负担呢?在韦伯看来,根据责任伦理的行动者对责任的看法不同于心志伦理的行动者处,就是因为前者认为,行动者的责任是在于经由理性,考虑了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后,才来制定其行动的策略。

信仰脱现实易盲动

然而,即使心志伦理与责任伦理这两种政治上行动准则看来是互相冲突的,但韦伯也并非要大家放弃对自身价值的信仰而变成一个价值的虚无主义者。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说,正是因为我们知道政治在现实中往往牵涉到武力(即法定强制力),或涉及改变社会上其他人命运的后果,因此韦伯在文章中才会反复的指出,在这一特定领域中,行动者往往更应考虑的是后果,而非仅遵自身的价值信仰行动。

但是对一位以政治作为志业的工作者,如何在考虑上述伦理吊诡(善行恶果或恶行善果)的情况下,对自身的价值信仰作最大的坚持,以尽力的来调和心志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冲突,以免自身的行为演变为一种只有信仰而不用负责后果的“无结果的亢奋”盲动状况,这就是一个以政治为志业工作者,作决策时最大的课题。

而韦伯所谓的心志伦理与责任伦理,虽看似假托社会学上学术性的抽象分类,且通篇不对当下的现实政治作判断,但他的演说不啻是具有相当现实性的。

当我们考虑到这场演讲的主办单位是自由学生同盟,代表其听众身份正是当时身处革命浪潮中的德国左派青年政治工作者,那韦伯这位“帝国主义自由派”(新马奠基者卢卡奇语)演说的针对性更是表露无疑。

这显示出,这篇演说不仅对当时德国的政治有极其敏锐的解读,而其对当下的社运风起云涌的政治现状,也可以产生强烈的联系,这才是让我回想起这篇讲稿,并将之拾起重读的原因。

若我们从韦伯提出的责任伦理的观点来看现存社运与反对政治,那有没有能力保持与运动的“距离感”,从而认识到自身行为与现实互动后果,形成成熟的行动策略,就是我们一个有力的参照点。

心静气和如实面对

以加影补选引发的争议为例,某些社运人士对公正党欲撤换卡立,以达重新分配资源的意图,是充满疑虑的,尤其一旦州库能通了党库,这无异于宣布民联背弃了选举时承诺的民主化目标。

可当安华受到威权政府以法律对付他后,有些社运人士(非全部)也就放下与在野争执,重新集结发起烈火莫熄2.0,这样的区别做法显示出某些人的成熟,分得清何谓“内部矛盾、敌我矛盾”,经此衡量后才重新确认与在野的结盟关系的。

由此可知,在形势丕变前,一些社运人士对在野发出的劝告,并非是一种罔顾现实,高举理想的姿态;占据党国分离原则的道德高点,是因为公正党滥权欲资源朋党化的做法,已然威胁到这些年来在野与社运民主化共识的核心内容,若此合作基础遭破坏,则彼此的结盟也可能随之瓦解。

就社运来说,掳获选票与政党轮替并非民主化的一切,党国分离、尊重选制等等现代政治价值,也有其在民主化过程中应获的地位。

反之,当威权政府以司法迫害安华时,某些社运人士随即放下与公正党的矛盾,不计烈火莫熄2.0有加影补选操作的可能性,进而为安华家族表达关心,向威权操弄的司法不公表达抗议。而这也非一种无条件全盘接受政党悲情诉求的行动,是负责任的直面威权压迫的政治现实后得出的行动策略,那就是安华面对的司法不公,非他个人的事务,而是在威权体制下,个人政治自由遭打压的具体事例。

与此相比,有些社运人士,仍对公正党先前的滥权耿耿与怀,认为安华事件又再度被公正党用来重新收编社运异议,这样过于高举价值而不计后果的策略,则容易失去对事不对人的“距离感”与心静气和如实面对现实的能力。

热情负责与判断力

上述事实体现出,我国社运圈或许在论述能力,以及制度化思考方面准备不足,以致在我国民主转型的过程中,社运很容易就变成在野政党的附属,且现阶段仍无法独立于政党外争取民众认同。

但理论能力之不足是一回事,长期遭政权打压而培养出对现实的敏感度,在这个社运面临内部转型的时刻,还是能派得上用场的,关键是在社运需确立韦伯提出的那种有责任感的判断力。

例如,槟城州议员郑雨周反对槟州政府填海坏生态,要以裸跑等行为艺术方式来表达诉求与凸显海草床的生存危机固然是耸动且可吸引众人眼球,但这样的抗议也容易沦为热情洋溢的个人美学姿态,而无力与将此议题透过有责任感的论述,发展为全国注目的环保议题(例如像反Lynas稀土厂与反边加兰国光石化厂一样)。

槟州政府的填海计划,在没有经过居民参与和环保团体沟通前,就依行政手段强行推动,是想透过首长的个人光环与议会的多数席次来逃避监督吗?这样的施政作风,与行动党批评的国阵滥用权力的施政又有何不同!

或许环保的想法在槟州是少数关心的议题,但放诸全国,环保不是只有少数国人关心的价值,若经济发展不能回答地方环保人士疑虑,待全国环团发展出足以说服人的论述来介入时,届时恐行政独大引发的后座力不小。

吴振南是旅居台湾的马来西亚人,前报业从业员,目前是专职相妻教子的家庭煮夫与兼职文化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