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坚诇
教育部发布给各源流小学,阐明作业使用规范的通令文件(Surat Pekeliling Ikhtisas)有三,即10/1991号文(Bil.10/1991)、10/1993号文(Bil.10/1993),以及1/2000号文(Bil.1/2000)。
它们分别在1991、1993及2000年发出,所有教师及校长必须遵从通令的指示,根据通令执行有关职务。倘若政府或教育部未另行发布新通令,那么公务员就得遵守最后一次(最近)发布的通令行事。
小学新课程(KBSR)于1983至2011实行,那既是说,有关于小学作业的教育部通令是在小学新课程(KBSR)实行接近9年后才发布,随后在1993年及2000年修正后重新发布。
回顾小学新课程(KBSR)于1983实行后,华小作业广泛泛滥,学生书包过重的课题,一直都受到华社及教育界人士关注及评论。据说当年由于书包过重,小学生的背部因为负荷过重而导致驼背的倾向,因此还被形容为“可爱的小骆驼”呢。
小学作业的使用,在教师与家长组群中引发许多争议和反弹。教师埋怨每天有批改不完的作业,家长则投诉孩子们通宵达旦也赶不完的作业。就此,教育部也在1991年首次发布了10/1991号通令,作为小学遴选作业的指南。有关学校大量使用作业的投诉时有所闻,媒体也时有报道;可是类似的问题却一再出现,并没有因而减少。
作业过多以致喧宾夺主
小学课程标准(KSSR)在2011年全面落实,今年晋入第四年,而至今教育部尚未有全新的通令取代,因此最后的1/2000号通令也继续沿用,直到另行通知为止。
1/2000号通令清楚阐明,在不忽略课本的原则下,一本优质的作业,内容必须符合课程纲要,以让教师作为教与学的辅助教材。该通令也特别强调,课本作为教与学必须使用的主要教材,而作业只不过是额外的辅助教材而已,不能喧宾夺主,本末倒置——在规定的上课时间略略带过课本和活动册,把时间花在讨论及做作业。
何谓学校课本?学校课本乃是教师在教与学上所采用的主要教材,由教育部属下课程发展司策划,召集各领域的教育专才精心策划、编写,审查、几经编辑后才出版。在教育改革体系下的小学课程标准(KSSR),三语的教学也相应作数项改革,强调少写多识字,着重于聆听、说话教学,加强阅读,训练学生“我手写我心”,从写字、写话到写作培训;再配合重语感的趣味语文及语法等,以让学生能够全面掌握学习领域。
教育部课程发展司编写课本同时,也根据课本内容另外编写一本活动册,相辅而用,以加强学生练习。除了国语、英语及华语之外,数学与科学也各有一本活动册以供学生练习。也因此,教育部发布通令,小学只允许第二阶段(四、五及六年级)的五个主要科目,可以另外选购一本作业,作为辅助教材;而第一阶段(一、二级三年级)则不获准增添任何作业。
教育部在出版课本与活动册方面的确是大费周章,耗费庞大的经费来编写及出版;课本及活动册皆是专业水平之作。那么市面上书店售卖的作业又是由谁编写,品质又如何呢?其实,要编写一本符合课程纲要且又有专业水平与程度的作业并不简单。一些品牌的出版商还会重金聘请教育界人士编写作业,那作业的品质当然也会有一定水平和程度,可是类似的作业并不多,犹如凤毛麟角,可说是少之又少。华小充满商机,那些粗制滥造、低劣、没有水平、没有程度的作业,滥竽充数,充斥市场,其低劣的水平和程度,让人不能苟同,令人摇头感叹!
家长爱子心切,望子成龙,为了孩子的学业,提升孩子的程度,一本又一本的作业买给孩子做。走进书店,各种各类的作业,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睹。要选购一本优质的作业,那可并不容易。家长对这方面的认知也不多,往往都不知从何下手选购,最后落得信手拈来,随便选购几本,总之孩子有作业做也就行了。
那么学校售卖的作业来源又是如何呢?遗憾的是,学校的作业与市面上的作业大同小异,并没有两样。根据教育部1/2000号通令,出版商不准在学校进行促销作业活动。一般华小的做法是,个别学校都有其友好的供应商,将各类作业样本供应给学校,交由学校遴选,全权处理。
科目小组理应负责遴选
学校乃教育机构,教学是教师的专长,因此教育部也拟定指南,以供教师与校长遵守。根据教育部作业遴选的标准作业方式进行遴选工作。学校必须遵守教育部两个通令,即科目小组4/1986号通令(SPI Bil. 4/1986: Panitia Mata Pelajaran)及1/2000号通令。可是很多时候往往事与愿违,很多学校在遴选作业方面,并没有根据教育部所规定,交由科目小组,根据教育部作业通令作为指南进行遴选,导致学校过量使用作业,其水平和程度也令人质疑。有些校长,除了把作业交给教师遴选之外,自己也根据供应商的友好推荐,另行增加作业用本。当作业书单出炉时,教师也哗然,窃窃私语,莫名其妙书单上的作业怎么会变了样?
1/2000号通令也说明,为了避免增加家长的负担,学校不应在开学时售卖作业,因此,许多学校也在年尾学期结束之前,提早发出作业书单。通令也特别阐明,学校不能够硬性规定学生购买所有作业,家长有权利选择是否购买学校所建议的作业。学校的作业书单格式,必须备有选择项目一栏,以供家长做出选择。可是很多华小的作业书单格式也有出入,并没有列出选择项目一栏,误导了家长被迫购买书单上的所有作业。
附表为雪州某所华小2015年度二年级至六年级作业书单分析,根据教育部1/2000号通令小学作业使用,让笔者逐一探讨该校作业过量课题。
根据教育部1/2000号通令,小学第一阶段(一、二、三年级)完全不准选购作业,而第二阶段(四、五、六年级)的五个主要科目,例如国语、英语、华语、数学及科学则可以各别选购一本作业作为辅助教材。从上述作业书单分析,可见家长们被迫购买过量作业,二年级及三年级各超出11本与26本;四、五及六各超出21、12及26本。该校在作业书单所超额的数量,可说是非常惊人!由于五年级是小学课程标准(KSSR)的前锋;因此,市面上的作业为数并不多,一般上学校会在上课之后陆陆续续添购。大量的作业,让学生负荷过重,耗尽脑力、体力,而且还扼杀学生的学习兴趣。
作业价格竟然超越课本
再说,教育部贷书计划之下所免费供应的四年级12本课本价格总数是125令吉20仙(不含活动册),而学校作业书单的数额竟然高达189令吉60仙。这对比未免是差距太大,离谱之极!作业是额外的辅助教材,可有可无,然而价格竟然高过主要教材的课本,这还不包括活动册呢!这价格,对一般家长而言,可是一笔很大的负担。这也违背了教育部1/2000号通令所阐明,作业价格不能增加家长的负担。
教育部1/2000号通令阐明,课本是教与学的主要教材,必须善加使用。作业只是额外的辅助教材,只能作为学生的参考资料、复习及家课练习;而不能在上课时间全面使用。作业的使用,必须在教导某个课程后,学生掌握了该项技能或学习领域之后才能使用;因此,作业也不宜在年头使用。试想想,那一所华小不是一开学就用上课时间让学生做作业呢?大量作业占据了学生上课时采用课本与活动册的时间,剥夺了学生的正规学习。而教师是否还有足够时间,有效地根据课程纲要教导,以达到教与学的目标呢?
小学课程标准(KSSR)所做出的教学改革,即强调少写多识字,着重于聆听、说话教学,加强阅读训练,从写字、写话到写作培训等学习领域。当学校采购大量的作业,教师是否有充足的时间根据课程纲要来进行教与学呢?很多华小,教师在上课时间一味赶作业,以致忽略了课本与活动册的全面使用。教师在上课时,会否本末倒置,为了赶完作业,以填鸭式的方式教导课本与活动册,在上课时间着重以完成作业,免得校长施压,家长投诉没有把购买的作业做完。
一校之长实在难逃其咎
教育部1/2000号通令在选购作业方面有清楚指示,即作业遴选需由科目委员会执行。遴选标准必须依据学生的需求,符合课程纲要与内容、作业品质及价格等作为考量。科目委员会只能为第二阶段,即四、五及六年级遴选一本作业而已,而且必须确定作业内容符合课程纲要的技能或学习领域,作业价格应当合理又公道,避免让家长负担过重。就此,科目委员会还得准备一份详细的有关遴选作业报告存档。曾几何时,华校行政人员有那么专业,根据教育部通令执行任务,以进行遴选作业呢?
掌校者,乃是一校之长,即是上司;专业的行政主管,身负领导、监督、督导、培训和带领的角色,理应熟读教育部通令,督促及监督教师依据通令执行职务。而上司也必须对属下的过失,负起全责。据笔者所知,一般上,学校若接到家长投诉作业过多时,校长就会睁眼说瞎话,请教师吃死猫,归咎作业是由教师遴选,把责任推卸他人;反之忘记了自己身为上司所扮演的角色。这种矛盾,不时在华小衍生。
教育部1/2000号通令指示,当学校遴选作业后(通令所允许的第二阶段的五个主要科目的作业),校方应该通知(dimaklumkan)家教协会。2014年11月雪州某所华小的家协会议中,一名家协理事提出四年级作业过量问题,校长答称此举是为了教育转型,让学生多做作业;并且把责任推卸给教师,说所有的作业是由教师遴选。在场的教师理事,犹如哑吃黄连,个个默不出声,不过大家心里有数。该家协理事根据教育部1/2000号通令提出作业问题时,校长竟然大言不愧的说,如果华小凡事都是根据教育部通令执行任务的话,那么华小就不能办校了!更甚的是,校长居然要求家协支持校长教育改革,建议家协主席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作业书单,让校方继续采用。
笔者对该校长的所谓教育理念大感吃惊,对校长的不专业摇头叹息!校长所谓的教育转型,居然是开倒车,与教育部的教育改革的小学课程标准(KSSR)背道而驰,大量采购作业,目的何在?可悲的是,校长身为家协顾问,竟然如此愚昧,做出误导性的建议,让没有主见的家协主席,在会议上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学校作业书单,以示支持校长的教育改革!须知,家协岂可超越教育部通令,以票决否定教育部通令的执行!
教育部1/2000号通令只是指示学校通知家协有关校方根据通令所选购的作业;家教协会绝对没有权利修改教育部发布的任何通令,仰或在会议上表决否定通令的指示。校长身为教育部公务员,竟然不懂得遵守政府发布的教育部通令,胆敢在家协会议上公然违反官方指令,甚至误导家协。教育部1/2000号通令清楚阐明,教师与校长必须遵守有关通令。无知的校长,岂不知此举,已经抵触条例;若被举报,必定受公务员条例(PERINTAH AM)的纪律处置。
结语
教育部为了让学校顺畅运作,给学校划一明确的标准作业方式,因此也制定了一套标准作业指南,让学校在执行公务时作为参考,做出防范措施,避免公务员行差踏错,滥用职权,而教育部1/2000号小学作业使用通令就是其中一项。然而,一般上华小,对教育部专业的通令,竟然一知半解,未能坚持专业指南,依据标准作业方式执行公务。
所谓通令,则是政府制定的官方指南,以供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作为服务以及执行公务时所应该遵守的准则或指南;该通令会跟着时间的需要因时而修正,然后再发出。政府发布通令的目的主要是方便公务员在执行工作时有所防范,避免出错,制止公务员滥用职权。该通令也是政府的一道指令,公务员务必须遵从通令的指示执行公务。公务员经常挂在口中的“Saya Yang Menurut Perintah”,既是说,公务员只能服从命令,不能违反指示或抗指。而通令也是形同一个指示(Arahan),教师和校长都必须遵守。
华小作业泛滥校园,原因在于学校行政人员的有失专业操守,尤其是校长。这也关乎教育部、州教育局或县教育局的监督不严格,未彻查投诉对症下药。每当事发,上头一通电话,校长单方面就提呈报告,过后也就不了了之。当局并没有到学校调查,收集书单以做分析,索取选购作业报告佐证。至于违反教育部通令者,当局应该给予适当的惩罚,杀一儆百,以彻底解决校长滥用职权,购买大量作业,危害学生,玷污教育。
李坚诇从事教育30年余,从教师到行政工作,活跃杏坛,相识满天下,熟悉教育,关心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