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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内陆的漫漫长夜<br>——Long Na'ah笔记(一)

【当今特约】

1981年,一个由马来西亚、瑞士以及西德成员组成的 SAMA 联合集团(SAMA Consortium),发表了一份《电力大蓝图研究报告》(Electricity Masterplan Study)。其中一幅地图,清楚列明砂拉越境内52处可以进行水力发电工程的地点(见图一及图二)。这份研究报告,为马来西亚政府提供了把砂拉越水电资源“物尽其用”的重要参考。

 

图一:2007年10月,砂拉越能源公司在中国南宁发表12坝计划的时候,幻灯片就包括了1981年《电力大蓝图研究报告》的52坝地图。

图二:2010年10月,砂拉越能源公司在英国格拉斯哥发表水电发展动向的时候,采用的地图已经改成51坝。然而,总发电量和年发电量的数字保持不变。

政府打算什么时候在哪一点建坝,就视乎利益相关各方的算盘。脆弱的环境管制,使得这样的建设不但在国内不会被视为灾难,更是吸引许多外国重工业集团,将他们在先进国碰壁的高耗电和高污染工程计划,搬到砂拉越。

那一年,也是马哈迪和泰益走马上任的时候。

在那地图,估计发电量达四位数兆瓦的地点有三个:BALU037,2580兆瓦;BALE095,1400兆瓦;BARA306,1000兆瓦。这三个工程,就是巴贡(Bakun)、巴列(Baleh),以及巴南(Baram)。

Long Na'ah 这个村庄,就是最靠近计划中的巴南坝址的一个加央族(Kayan)原住民村庄。倘若水坝建成,26个村庄将被淹没(见图三),Long Na'ah 是首当其冲。

图三:布鲁诺曼瑟基金会发表的地图,标记巴南大坝形成的水库将淹没的范围,以及受影响的26个村庄的位置。Long Selawan 和 Long Je'eh 的位置,其实是在 Long Silat 的东边。

跟随当今巴南(Baramkini)团队进入砂拉越内陆,我终于亲眼见到Long Na'ah这村庄。

在砂拉越,从巴当艾(Batang Ai)水坝工程开始,建坝计划就离不开贪污和剥削。受工程影响的原住民社群,即使是多数人表明反对,这计划依然会进行。选择抵抗的,迟早会因着家园被大水淹没而离开。选择妥协的,会发现政府或电力公司许下的承诺是空头支票。

建坝过程的森林砍伐,意味着一大笔树桐横财,自然成为政治领袖的朋党财路。伐木业和种植业造成的淤泥累积和土壤流失如何影响水坝安全,以致政府招徕的高耗电外资如何造成污染危机,在国内媒体从不被当作是重大议题或丑闻。

巴南工程倘若开动,肯定是在累积多年的危机上面再搁一箩计时炸弹,纵使住在城镇地区的砂拉越人很可能不会这么想。反对巴南大坝工程的人们面对的,是一只多头巨兽。

大坝阴影下的村庄

四驱车队在狭窄崎岖的山路前进。从 Long Liam 到 Long Na'ah,途中山蛮起伏。巴南河如果被水坝拦截,将形成一个389平方公里的大湖,是新加坡面积的一半。那时候,这些群山将变成群岛。

抵达 Long Na'ah 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从渡头望去对岸,它像是在护城河围绕着的城寨。加央语的“long”是河口的意思。这里的河口,是指大河的支流和主流汇合之处。“Na'ah”是岩石,村子名字翻译成中文,大概就叫做“石头河口村”。

图四:Long Na'ah。(取自Bing Maps 卫星照片)

我们一行人在那里享用了晚餐,入夜之后就在长屋走廊办对话会。内陆村长都是政府委任,基本上对国阵政权唯命是从。即使村民表明意愿拒绝村长人选,或要求政府委任众人支持的领袖为村长,通常是无济于事。

各个村长在接待外人的时候,尤其面对与国阵对立的政党或非政府组织,外交手段就因人而异。有些村长只是不准许使用村内会堂办对话会,在村民家门口的走廊就没问题。在国阵堡垒区,村长可以干脆下逐客令。

这一趟的当今巴南团队,除了来自西马和香港的一群“外人”,还有3位来自 Long Laput 的加央族朋友们。他们当中,菲利(Philip Jau)是反大坝工程先锋。一直以来,国阵在 Long Laput可说是屡战屡败,这地方自然就成为反大坝运动一个重要据点。

菲利(见图)在每一场对话会,强调的不外是水坝问题、土地问题、发展问题,勾画出内陆社群长期面对的基本人权危机。

水坝与发展的谎言

建水坝带来发展,不好吗?拒绝政府策划的发展,岂不就是内陆设施如此破陋的原因吗?过了这么多年,内陆人竟然还拒绝水坝、拒绝发展,这岂不是把自己陷入困境吗?“原住民的抗争”对许多人而言,差不多就是这样的画面。

事实上,反对大坝工程的内陆人并没有拒绝发展。他们拒绝的,是政府和财团以“发展”为旗号的长期剥削。内陆社区和道路的建设破陋,就是多年来政府承诺货不对办的例子。“水坝工程带来发展”,是从巴当艾工程开始就一直沿用至今的谎言。

政府在80年代开始计划建造巴贡大坝的时候,就抛出一箩筐的甜言蜜语,其中包括透过横跨南中国海的海底电缆将电力输送到全国,甚至将剩余的电力卖给邻国。

结果,电缆计划无法实现,而“为全国和东南亚供应电力”的吹擂说词终于划上句点。砂拉越大坝越建越多,不见得会对内陆乡镇带来什么好处,却肯定会给政府用来吸引炼铝厂之类的高耗电工业。直到如今,内陆村庄和小镇依然还得靠发电机来照明。

在内陆村子,四处可见到蓝色的大水箱。许多位于河流沿岸地带的村子,村民在大约90年代开始就目睹清澈见底的河水逐渐变成黄泥水。其中原因,是缺乏管制的伐木业和种植业。

图五:巴南河上空的银河。

如今,这些地方的河水已经不适合饮用。有些村子还能够依靠山溪取水,大多数则依赖雨水,将之储存在蓝色大水箱。在旱季,村民就必须到小镇购买瓶装过滤水。

零度水坝安全意识

“我们主张建造微型水坝。然而,即使是微型水坝,政府一样是做得一团糟。柯晋微型水坝工程(Kejin Hydro)就是一个例子。这项政府赞助的计划,耗资1500万令吉。他们建造发电机厂房的地方,经常发生水患。我告诉他们这问题,他们却宁愿听取中国工程师的意见。结果,后来真的淹水了。要建水坝,总得参考当地人对地理环境的认识吧?”

听菲利这么说,我突然感到一股寒意。我想起意大利的维昂特大坝(Vajont Dam)惨剧。

二战结束后,意大利政府计划在托克山(Monte Toc)山脚建一座大坝,以解决国内电供问题。负责建造这大坝的电力公司,不但与执政党关系亲密,还垄断了意大利东北地区的电供市场。托克山频频发生土崩,在当地社群是被称为“癫山”、“腐山”、“行走山”。在这样的地方建大坝,当地居民当然是群起抗议。

然而,意大利政府的回应,是以警察镇压村民,以诉讼压制报章舆论,把大坝粉刷成绝对安全的伟大工程。1962年10月9日,一场严重的山崩,造成巨大的山体往大坝水库崩下,激起150米高的巨浪。位于水库下游的数个小镇被洪水夷为平地,大约2100人不幸罹难,只有73人侥幸生还。

马来西亚各地大小水坝,如今总数是75座。其中有红坭山水坝那样的百年老坝,也有像巴贡和穆伦那样的巨型大坝。然而,我国至今未有一套水坝安全规制,各坝临近乡镇也未有任何紧急措施以应对溃坝之类的事故。

我们一行人探访的几个内陆村庄,要使用手机就得像“捉鬼英雄”(Ghostbusters)那样在村子里四处测试。在 Long Luyang,邻近油棕园丘是唯一可用手机拨打电话的地方。如果巴南水坝发生什么事故,水库下游的内陆村庄肯定是完全收不到消息。加上道路崎岖,紧急疏散是近乎不可能。既然内陆村子的消息传不出来,美里市民就只有坐以待毙。

下游城镇齿寒之忧

从务实角度来说,砂拉越河流下游城镇的命运,是与上游内陆村庄的民生紧系,是唇亡齿寒的关系。城镇贪污生态泛滥,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姑息或支持伐木业和种植业的无节制开发,对原住民家园土地被剥夺的事件袖手旁观甚至说是“发展的代价”,他们迟早要面对长久酝酿形成的环境灾难。

因此,捍卫内陆人的基本权益,是下游城镇人们保命的本钱。不幸的是,这本钱数十年来已经是处于破产状态。

2007年6月30日,马来西亚作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成员,对《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草案表示支持。然而,在同年8月11日,砂拉越能源公司就在北京向中国三峡发展公司发出穆伦大坝工程授标函,同时与中国三峡总公司签订穆伦工程合作备忘录。在9月11日,马来西亚代表在第61届联合国大会再次表态支持原住民权利宣言。

10月28和29日,“中国—东盟电力合作与发展论坛”在中国南宁举行,砂拉越能源公司执行董事阿都阿兹(Abdul Aziz Husain)首次透露,砂拉越在2008年至2020年,将进行12项水力发电工程计划。其中11项工程是兴建新水坝,另一项是巴当艾水坝的扩建。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砂拉越州政府、以及砂拉越能源公司,明显的不把《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放在眼里,纯粹是逢场作戏。然而,这场戏的舞台,早在巴贡计划的时候就已经搭建好。

环评该如何进行?

环境影响评估(EIA),或简称环评,在1988年愚人节,正式成为马来西亚联邦《1974年环境素质法案》的一部分。从那时候开始,任何足以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工程,一旦与《1987年环境素质法令(指定活动)(环境影响评估)》列出的情况吻合,发展方就必须向环境局呈交详细环评报告书(DEIA),将之公开给公众阅览并提出意见或批评,然后经过环境局局长的批准,才可以进行工程。

图六: 通往 Long Liam 山路旁的反大坝标语。

1994年1月30日,在完全没经过公开招标以及环境评估的情况下,马哈迪宣布巴贡大坝工程正式推行。很“凑巧”的,就在这时候,联邦和政府和砂拉越州政府开始逐步修订环境法律。

那一年7月5日,砂拉越州政府也开始在环境法律添加环评程序。砂拉越天然资源与环境局(NREB)制定了一套《1994年天然资源与环境法令(指定活动)》。这法令是列明需要经过NREB批准的特定建筑工程活动,以及相关申请程序。这程序,包括呈交环评报告给NREB审核。然而,与联邦版本不同的是,这里完全没有公众阅览环节。

这意味着,在砂拉越,任何工程计划环评报告,只需经过NREB批准就行了。公众是否有机会一睹环评报告内容,完全在于发展方的意愿。建筑工程环评报告没经过公众阅览和接纳,是完全合法。

易言之,砂州环境法律,是不包含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对那些受到大坝工程影响的原住民而言,这时候剩下的申述管道,就只有联邦政府环境法律,以及联邦法院。然而,这仅剩的管道,很快就被夺走。

1995年3月27日,巴贡工程第一份环评报告在未曾公开给公众阅览的情况下,获得马来西亚环境局通过。就在当天,时任科学工艺及环境部长刘贤镇制定了一条《1995年环境素质法令(指定活动)(环境影响评估)(修订)》,指明砂拉越州《1994年天然资源与环境法令(指定活动)》指定的各种事项不受联邦环境素质法令所约束。

简单来说,联邦环境法令,从1987版本修订成1995版本之后,砂拉越环境法律管的东西,联邦环境法律管不着。所以,在砂拉越的工程完全没公开环评报告,联邦法院没权力说这是犯规。

又很“凑巧”的,砂拉越环境法律管了而联邦环境法律不可以再管的工程,包括了水坝。

下篇预告:原住民捍卫土地案件如何“不可思议”?


墨人,自由撰稿人。曾在报社打杂。平时挖掘环境课题资料。闲时以欣赏歌剧的眼光享受和评论电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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