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泪,精子和血液,是印尼一些电视台用来刺激收视率的3大元素。”去年,我在菲律宾参加一个调查报道研讨会时,一名印尼电视女主播这样告诉我。

眼泪,指的是报道用受害者的眼泪,引起阅听人的同情心。

精子,指报道性和情色相关的课题,激起大家的窥探心理。

血液,则是指报道暴力事件或天灾人祸,让人有心升恐惧和震撼。

不管在印尼还是大马,一些媒体都会放大和炒作具有“眼泪,精子和血液!”题材的报道,以“吸引阅听人的眼球”,刺激报份销量和收视率。

媒体摇身一变为“道德警察”

今年5月,我国一家商业电视台播出性工作者被检举的报道。在报导中,记者直接把性工作者称为“鸡”。

“这是一个流着脓汁溃烂的职业(Industri bernanah)…….令人作呕的鸡(Ayam yang memualkan)……令人憎恨的肮脏行业(Pekerjaan yang menjijikkan )……我们的政府几时才能铲除这些鸡?”节目主持人这样骂道。

他们不只对性工作者施加“语言暴力”,还以镜头,暴力对待性工作者。摄影机不断追着一名正在穿着内衣的性工作者,还有她美好的身段。其中一个镜头还把一名性工作者逼向墙角,要她回答以下的问题:“你一晚接多少个顾客?赚多少钱?上个星期不是已经检举了你们吗?你为什么还做?”

性工作者在最混乱最无助的时侯,记者转换了角色,变成了“警察”,对性工作者进行盘问,获取资料。记者也在报道中表露立场,作宗教和道德判断,形同“法官”,强化公众对性工作者的刻板印象﹐把她们形容为肮脏的“鸡”。

类似的报道,也出现在一份本地的中文杂志里。它的封面标题是:“扫荡前夕,偷拍那条妓巷”。报导说:“ 这条后巷,是吉隆坡的一粒瘤,留着脓的癌瘤。”报导的内容多是为了满足读者的偷窥欲望。

例如嫖客只要30令吉,就可跟年轻貌美的沙巴妹进行性交易。报道的插图也用了极之挑逗的字眼,如:“放心吧,警察不会抓的…快来吧……”

这样的报导手法是否正当?是否违反了媒体的专业伦理和操守?值得新闻从业员的深思 。

强化歧视和污名化

在我国,警察展开扫黄行动时,都会允许记者进行采访和拍摄。通常媒体报道的焦点,会放在性工作者身上,而不是嫖客和性行业经营者。媒体使用公器让性工作者的身份曝光,让阅听人品头论足。而警方也利用媒体,突出警方的扫黄效率;间接提供机会让媒体来羞辱和“教训”性工作者。

警察的职责应是维持社会治安,扶弱锄强。媒体的职务是要捍衛公众利益,監督政府。但我国的警察和媒体,却结合了执法和第4权两种公权力,对性工作者施予暴力,强化公众对性工作者的歧视和污名化。

最近,我正进行一集采访性工作者的电视专题报道。在访问性工作者亚太地区联盟协调员KHARTINI时,她问我:“知道如何界定我国的变性人吗?”

“男人变成女人。”我回答。

“一般上,人在进行变性手术后,才称之为变性人。不过,由于我国受到宗教和法律的限制,我们对变性人的定义较为宽松;只要在心态、行为和装扮上,像另一个性别,便称为变性人了。” KHARTINI告诉我大马对变性人的诠释。

一名性工作者告诉我:“我不再信任媒体,因为较早前,有媒体扭曲了我在访问时所说的话。”

另一个则说:“报道了又怎样?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帮助,等一下警察又来抓我们。”

媒体暴力刺伤性工作者

他们的回应似乎了让我明白了性工作者不再信任媒体的原因――既没有深入了解这个产业和涉及群体的问题,加上使用媒体暴力,刻意抹黑他们,扭曲他们的原意,让社会更加排挤她们,歧视她们。

这些一味迎合观众口味的报导对她们来说是一把利刀,刺伤她们脆弱的心,使他们痛恨媒体。

我国是一个回教国,加上社会价值观的不同,人们经常視性工作為罪惡,认为性行业是一種違反道德的活動。但是性,也是人的一项基本需求,而性工作者也需要像一般人般享有基本的人权。

因此,媒体应提倡宽容的多元性观念,在报道性工作者时,要公正,持平的将性工作者的真实面貌和问题呈现出来。让公众对性工作者有更深层的认知,继而展开理性的讨论。媒体人不要一味以“道德和宗教教义”,为她们贴上种种负面的标签。因为只有透过改变附加在性工作者身上的文化定义,我们才能改善性工作者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