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28,黄进发提出了未来反收购运动应该以“废除KDN”作为主要目标。可是在面临国家外来干预的情况下,我认为媒体内部的自由民主元素之养成同样重要。德国报业的“内部新闻自由”斗争经验以及1994年台湾自立报系引燃的“编辑室公约”运动可以作为往后推动528的参考经验。
德国“内部新闻自由”的斗争经验
在德国,宪法学认为新闻自由是保障自由的公共意见形成的核心所在。因此宪法必须制度化保障新闻自由,并训令国家在新闻自由的领域上,被动地严守权力界限以及主动扮演促进的角色。五六十年代,西方国家立法防止报业集中和垄断,就是为了确保言论自由的外部多元主义,以建立多元的报业竞争市场。
内部新闻自由的概念,即要求媒体内部民主的落实,在私的经济结构上排除来自媒体内部(主要是报老板)的干预,使之编务自由独立,以维护新闻专业及多元性。
在德国,新闻工作者是以劳工运动的方式争取内部新闻自由,以自主力量成功与资方签署团体协约。1920年,帝国新闻业联盟提出历史上第一个团体协约草案,规范编辑在媒体转让或改变基本取向时所应享有劳工法上的特别保护,创立编辑委员会,使新闻工作者拥有人事上的共同决定权,以及编辑有权单独决定报纸的基本政治、经济和文化取向。1926年劳资双方签订德国史上第一次的团体协约,明定编辑和发行人应彼此信赖、共同合作,以履行媒体的公共任务,强调记者的良心保护,明定发行人应与编辑协商制定报纸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取向。
1970年,联邦德国发行人联盟,德国记者联盟、德国记者联合会、印刷及纸业工会及德国职员工会展开长达三年的协商,提出了四份草案,肯定编辑委员会有一定程度的共同决定权,对劳工法的特别保护也达成共识。1971年德国社会民主党通过“对于德国大众传播媒体的状况和发展的议决”,表示发行人应将一般新闻商品的基本态度和取向,制定于劳工契约中,以及因新闻报导而被调职或解雇者,必须经过编辑委员会的同意。
德国的《南德日报》在三年的劳资协商和劳工的抗争下,在1971年签署了编辑地位协约,其中第三条规定,总编辑或编辑委员会召集人,应参加该报的经营会议,以讨论该报的经营事项;股东大会有权决定总编辑人选,但资方必须向编辑部主管和编辑委员会陈述选任的理由,若超过三分之二的编辑反对,选任将不能生效。第五条规定,编辑人事的更动应由总编辑决定,但须获得资方及相关部门主管的同意,并向编辑委员会呈报。
1990年,德国的全国日报大罢工几乎一触即发。事缘高层雇主团体一直未给予工会正面回应,德国记者联盟及媒体工会以超过百分九十的比率投票赞成罢工,最后资方终于屈服,经过三十八小时的谈判签订了有关保障编辑工时、工资及共同决定权的团体协约。
没有抗争,就没有权益。德国经验显示,要真正落实内部新闻自由,实现自我决定权,只有通过劳工运动的抗争。
相比之下,大马新闻媒体工会的力量并不强大,在反收购时期也没有很好发挥效用,甚至出现拥抱政党入主报业,摒弃新闻专业的丑态。2001年5月30日,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ational Union of Journalists, NUJ)《南洋商报》分会发表声明不曾赞成政党收购媒体,他们在廿九日发表的文告只表示,如果有选择,希望南洋报业的买主不是政党或拥有政治联系的大型企业。全国报业工友职工会(National Union of Newspaper workers)《南洋商报》分会更在2001年6月1日发表文告欢迎华仁控股接管《南洋商报》。
为什么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总会没有对此事发表意见?是其它语文新闻从业员不了解华文报发生的事情吗?为什么其它中文报工会没有支援南洋、中国两报员工?许多人认为这是中文报业多年来恶性竞争的后果。
即使新闻媒体兼具了消费商品和社会公器的角色,新闻从业员和报老板的关系本质上与一般劳资关系没有不同。因此,为了捍卫新闻专业及维护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角色,媒体内部的劳资关系必须体现民主精神,处于劳工地位的新闻从业员或通过工会与资方缔结团体协约,或通过编辑部催生编辑室公约,制定合理的制度规范编辑、人事调动与解雇程序。要逼使资方认同编辑人员的共同决定权,就不得不以工会作为谈判的基础,以组织的力量向资方施压。
所以,未来528运动的工作,必须包括重新游说串连即有的全国性新闻工会组织,各个中文报工会,甚至设立中文报新闻从业员职工联合会,为新闻从业员职工会的注如动力,成立保护记者基金,跨界媒体改造小组等等。
当国家伸出毒手欲遏制言论自由,报老板又碍于经济利益不得不屈服的时候,新闻工作者唯有以自主结社的力量,结合公民社会团体一起反抗,共同争取新闻自由。
台湾的“编辑室公约”运动
1994年,台湾自立早报、自立晚报发出了“抢救自立”的呼声,事因自立报系业主欲出让经营权,而买主又是与报社毫无渊源,且极具有企图心的政治人物陈政忠。而后自立晚报头版头条刊出“自立报系即将被卖掉!”,文中指出多位主笔在自立卖给陈政忠后将不再为自立撰写社论。当时由自立早报副总编辑苏正平提出,许多跨媒体工作者响应的签署“编辑室公约”运动,就此轰轰烈烈的展开。
曾到德国考察当地新闻媒体的苏正平,当时提出仿效德国新闻媒体,劳资双方签订“编辑室规章”以共同遵守之构想――“自立新资方陈政忠在在二十日向工会干部表示,他愿意签字保证不改变自立风格,但实际做法是什么?若有劳资双方均需遵守的’编辑室规章’,以建制人事、编辑流程,对自立报系未来发展,应是个契机”
“自立报系编辑室公约草案全文”的主要内容有六点:(一)成立编辑委员会,发行人、社长、总编辑,总主笔为当然委员,票选5位二级以上主管或具五年以上编采经验者,任期一年;(二)编辑委员会得议决编辑政策、讨论编辑部所拟预算、仲裁编辑部人事案;(三)总编辑为编务最高负责人,秉新闻专业理念,执行报社之编辑政策;(四)总编辑由发行人提名,由记者编辑、编译票选,若三分之一以上反对,董事会不得任命之;(五)记者、编辑对新闻之处理,不受其观点之不同,而受惩罚;(六)成立编辑顾问委员会,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经编辑委员会推荐后,由发行人聘任。
该公约反映的,实际上就是自立编采人员要求参与报业的经营权。自立员工欲藉公约制度化保障编采的独立自由,参与拟定报社的编辑政策,通过民主方式选出总编辑,参与人事仲裁防范资方的不合理对付;与此同时,也改进新闻媒体内部的权力结构,落实产业民主化及雇佣关系合理化。
自立报系编辑室公约最后失败,资方拒签的理由是编辑室公约应为报社内规,无须劳资双方签署;因此公约而受到同业的莫大压力;票选总编辑最终只会导致总编辑会做人不会做事。在各界总结了编辑室公约运动后,举出失败的原因有七:(一)资方没有诚意,企业界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及报纸是社会公器的概念;(二)运动中期许多重要领导人相继离职,打击士气;(三)除编辑部外,其它部门没有参与,无法相互支援;(四)没有结合其它社运的力量;(五)其它报业工会或许基于报业竞争因素而袖手旁观(六)运动理论没有深入民心,公约的意义解释不清,外界把编辑室公约和票选总编辑画上等号;(七)自立员工把编辑室公约当成“抗争工具”,而非“抗争目标”,经营权转手后一些员工自愿退休,可资继续谈判的基础已流失。
528比之自立报系的编辑室公约,虽然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值得赞赏的是,528运动结合了传统华团的力量、社运团体如白小保校委员会、2000宪章运动,非政府组织如国民醒觉运动、回教改革运动同盟等。除了编辑部外,中国报共两百个员工抗议收购行动,包括非编辑部的员工的支持。所以往后528必须结合更多跨语文新闻工作者、非政府组织和社运来对抗国家机器,例如关怀原住民和环保组织,被压迫联盟(JERIT)等。
可是四年之后,我们面临同样的困境,当“抗争目标”――反收购似乎已经不可及,我们该如何重整团队,重新拟定方向,突破低潮?所以黄进发提出了“废除KDN”取代反收购的抗争目标。
编辑室公约的意义不仅是防卫性的。放在大马的情景里,编辑室公约的概念有助于提升编采人员的专业和独立自主意识,以制度规范报老板不得干预编务,保障编采人员的良心自由。如此新闻编采人员才能摆脱巨大的无力感――一方面被国家恶法限制编采自由,一方面不敢违逆报老板或萧规曹随的内部守门程序。
内部新闻自由不必然先于或后于外部新闻自由,大马不必像台湾在报禁解除后才意识到内部新闻自由的重要。528运动除了向国家争取言论自由,废除恶法之外,应该同时在新闻媒体内部推动编辑室公约运动,新闻工作者或能自内而外,在内争取自己的权益瓦解不民主的限制,结合外部公民社会的力量,共同对抗国家对新闻自由的干预。
528运动再出发
回顾四年前的528,反收购的主力是评论人、两报员工和华团。四年之后,只剩下评论人组成的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两报员工离去的已经离去,留下的已不再抗议;华团的激情已然冷却,沸腾不下的是青年组织。最近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意欲再出发, 网站 面市,也推出了《黄丝带网站开篇辞 ── 独立之媒体,自由之议政》。
开篇辞提出了三个议题,政治制度批判,自由公平竞争以及媒体专业进步。政治制度批判的出路是改报章出版准证制为登记制,废除箝制言论与新闻自由的恶法;自由公平竞争的出路是改革宪政以保障自由公平竞争,制定公平交易法或反垄断法;媒体专业进步的出路是建立跨媒体机构的专业认同,媒体机构雇员必须集结成单一谈判集团,成立新闻评议会及媒体阅听人组织。
开篇辞爬梳及总结了四年反收购运动的宝贵经验,以自由、民主、理性与进步精神作为公民结社运动的理念。作为再出发的庙堂之算,开篇辞可谓意义重大,然而,未来528运动的主体何在?评论人可以重新号召,华团可以落力游说,可是四年前的新闻媒体工作者唤得回来吗?
我赞同进发的提议,废除KDN和出版及印刷法令,即是大马新闻自由的问题核心所在。但是,我认为新闻媒体内部的民主议程应与外部诉求同时推动,游说媒体工作者及媒体工会推动“编辑室公约”,可以促进了解内部劳资结构的不民主,并且勇于捍卫新闻专业和尊严。从编辑室公约扩散出去,实际上许多专业机构亦未能以专业意见为依归,功利思想往往临驾于内部的正规程序。编辑室公约的大集合就是“专业精神规章”,适用于各个专业领域。
在深化论述和结合公民社会团体方面,我觉得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有必要凝聚成员的向心力,重新统筹未来的工作大蓝图,否则怪侠一枝梅,如何再出发?可行的有,展开528讲坛,由资深评论人演说,延续民权运动的辉煌成绩;每年528的报殇节活动;每三年一次的“齐盖章。比菜单”活动,盖章呼吁马华推出南洋股权,列出马华党选支持528运动之菜单人选;还有读书会等等。
无论如何,人力资源还是非常重要,翻开《报殇――南洋报业沦陷评论集》,如许多的青年今何在?WAMI形单影只,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你于心何忍啊!
参考文章:
1. 涂建丰,《编辑室公约运动》
2. 苏正平,《新闻自主的理论和实践》
3. 林佳和,《内部新闻自由的几点法学观察》
4. 涂建丰,《“新闻自主的挑战与回应”访谈》
5. 罢写评论人,《报殇――南洋报业沦陷评论集》
6. 黄进发,《毋忘528,废除KDN――三年之后再回首》
7.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黄丝带网站开篇辞 ── 独立之媒体,自由之议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