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近时事评论、政党文告以及领导言论,自觉或不自觉,论述突发事端有个特色,就是喜欢应用“刻不容緩”;然后,加上一句“是时候了”或者穿插文言的“此其时也”。

举目贪污放眼腐化,于是主张〈全力肅貪刻不容緩〉。眼前霾害变本加厉,自然是〈抗霾監控此其时也〉。旱季水荒制水重現,则为〈規劃儲水是时候了〉。

目前随着高教部長沙菲益沙禮,表明我国即将“循著先承認一些科系,然後再認可整所大學的課程,渐进地認證中國大學的學位”,我们再次读及了类似〈承認學位刻不容緩〉以及〈承認文憑是時候了〉的文章。

在早一点,因为亞羅士打吉華K校的曾文珩老师誤踩白蟻蛀蝕的地板,直從办公室二樓失足摔下不幸丧命,我们多番听到诸如“校舍安全問題不容再忽視了”的声音。

虚有其表的助语词

然则,所谓的“是時候了”究竟是指哪一个时候?为何当下一霎那才是时候,过去就不是时候呢?假如刻不容緩是atas坚定不移的最高指示,那么,过去的一拖再延,说明了什么?

推敲之下,恐怕评议所言的“是时候了”、“此其时也”乃至“刻不容緩”其实根本不具实质的意义,而属虚有其表的助语词,作用不过等同“啊”、“呀”或“啦”。

不论是“啊”、“呀”或“啦”之后,“是时候了”的“时候”,事过境迁,往往仍然不是时候。

我仅举一个例子说明这点:年前王丽涓在停车场不幸遇害后,大家都异口同声认为“是时候加强保安措施了”。可是到了这一刻,幽暗的停车场旧貌不改,尽管提升保安措施“刻不容緩”,尽管正视保安措施“此其时也”。

因为这样,检视“是时候了”的滥用成灾确实“是时候了”,而且“刻不容緩”。

对我来说,我比较愿意选择相信“咳不容緩”或者“渴不容緩”;多于“刻不容緩”。万一民间有人咳或渴得平白送命,那才真的是“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