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进发

明天有六位学生将面对大学的纪律听证会,原因是他们向人权委员会和高等教育部提呈备忘录。如果这发生在一个宪法无效、上访有罪的专政国家,我一样愤怒但是不会奇怪。可是,发生在整天强调“社会契约”的马来西亚,我就不能不感觉多一份荒谬。公民与国家的社会契约上第十条(1)(a)与(b)清楚阐明:公民有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的自由;第十条(2)却立即允许国家立法限制这些自由。于是,大学生(和他们的老师)沦为名副其实的次等公民,虽然违反宪法精神,却不违反宪法条文,因为《大专法令》的目的就在于褫夺正在接受与传授高等教育者的自由。而有如此反智的法律,我们的主政者还夸夸其谈要成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

《大专法令》几乎与我同岁,这样荒谬的存在还要持续多久,我不知道。读着大专生们的控诉、杨百杨先生几乎隔日一文的声援,想起即使在这里大马政府也尝试恐吓大马学生,我在前殖民地宗主国所呼吸的自由空气变得沉重起来。这不是六个博大生个人的抗争。对国家持怀疑态度如我者,这是马来西亚人未完成的争取自由斗争的一部分。国内大学生对大学威权当局的每一次大小冲撞,一如其他自由、权利被压迫的公民在其他方面的反抗,都是在为每一个马来西亚公民--自觉与否--向国家争取更大的自由、权利。

面对审讯的是博大校方

明天我无法响应博大学弟妹们的呼吁,去现场为六位同学打气;这篇文字谨在此表达一个自由受惠者的敬意与谢意。我不知道听证会的结果是什么,但是,我知道,站在历史的高度去看,面对审判的其实不是六位学生,而是博大校方当局。为人师长,不能维护学生的自由就算了,反而协助当政者迫害学生;如果要将他们比做家长,那么他们和卖孩子入火坑换取金钱的无良父母有什么分别?他们如果判学生无罪,他们就是对未来的自己宽容;他们对学生判得越重,他们在历史审判台上被控得罪状就越重。

加强力道争取废除《大专法令》

而不管聆讯结果为何,抗争都必须持续,加强和扩大。如果学生被重惩,我们需要更多支持迫使校方减罚。即使学生无事,我们仍然必须加强力道争取废除《大专法令》,以便不会有另一个学生或讲师被迫害,以便我们的大专能够享有学术自由和校园自主。和马来西亚校园脱节多年,兼且不在国内,下面一些愚见可能不合现实情况,提出仅供参考。

一、 能不能有一个多语的网页,由近至远,收集学生被迫害的新闻简报和其他资料,让人一google就一目了然?有了这样的网站,学运的同情者就可以介绍给不知情的朋友,Suaram发起的网上备忘录应会得到更多的支持;媒体也可以把新闻背景写得更好。许多国际人权组织每年都有发表报告书,这网站当然也有助于丰富报告书的内容,增加国际注意力。由于学术人员与学生同是受害者,这个网站不妨考虑收集被迫害讲师,以及每宗迫害事件中大学各负责人的资讯。以代表性来看,夸族群的马来西亚大专生团结阵线(Solidariti Mahasiswa Malaysia)应该最适合架设这个网站。

二、 从网上备忘录的签署者与留言来看,接近两周才有700多个签名,而且大多数是华裔,应该也是学生,说明(至少网上备忘录)支持者的市场还有待开拓。华裔签署者相对众多,部分应该归功于《当今大马》和《独立新闻在线》两家网络媒体的鼓吹;但是,这也表示这份备忘录并未能有效打入非中文媒体和社群,似乎连非华裔大学生的联络网都未能充分利用。我不知道多少签署者留下电邮,如果架设备忘录的Suaram能取得签署者同意,转交电邮资料给学生组织;学生可以联系这些签署人,争取他们成为长期支持者。

三、 网上备忘录固然能打破空间限制,并节省收集签名的人力;但是,除非人气超旺,可能连媒体都未必报道,效果可能有效。学生是不是可以考虑同时发起由非政府组织联署的备忘录,以便让学生的诉求深入社会更多层面(连带争取更多个人在网上联署),同时增加媒体曝光的机会。备忘录的内容,在包含学生的民主权利与自由之余,应该要有效结合社会对大学水平低落的关注与忧虑,争取那些不关心民主自由的社团领袖至少为了经济效益反对《大专法令》。

四、 大专讲师既然与学生同是受害者,学生应该尝试争取比较敢言的学术团体,如大马社会科学学会和马大学术人员协会,共同提出校园改革的具体诉求,加强社会对大专改革急不容缓的认知。如果不幸六位博大生被重判,或者又有下一波对学生与讲师的迫害,学生可以考虑拟就一份支持马来西亚学术自由的原则性宣言,在争取国内各学生、学术人员组织之余,甚至也考虑争取国外学生会、学术界的联署。在这方面,亚洲学生会(ASA)应该可以协助,国外的留学生也可以协助影响当地的学生会表达支持。干坏事的人一般上都不想别人知道,压制学术自由肯定对提升大学校誉没有帮助。英国华力大学(Warwick University)以缺乏学术自由为由拒绝去新加坡设立分校的决定,是很好的启示。

最后,我祝福六位勇敢的博大生。他们和其他勇于争取自由的同学,是博大和其他本国大学进步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