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逾百名关心新闻自由的人士,响应“反操纵新闻黑手联合行动"号召,针对两位中国报总编受对付辞职事件提呈备忘录,抗议国安部干涉媒体自由。只有几名新闻从业员出席支持,与到场采访的记者和摄记人数相比,形成强烈对比。大声疾呼的,也多是民间与政党领袖和评论员。
在50多个联署的备忘录名单内,不见同业组织,如全国新闻从业员职工会和马来西亚华文报刊编辑人协会,只有《当今大马》和《新闻独立在线》两个新闻机构。
有人说,这显示了媒体并没有积极捍卫本身的权利。
冷漠纵容恶法和不正义
当天,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发言人陈亚才提醒所有媒体从业员,不要选择保持沉默和明哲保身,因为新闻从业员的冷漠纵容了恶法和不正义、不公平事件的发生,导致只有少数人得益,最大的失败者将是全体人民和国家。
记得当我决定出席1月6日的《中国报》烛光会时,我的同事劈头第一句就告诉我:“没有用的啦!"我认为,媒体人在每次遇到新闻干预时都选择沉默,选择长期在各捍卫媒体自由的活动中缺席,加上这类活动也不多,媒体人害怕承担责任,才造成争取新闻自由的进度缓慢。
《当今大马》中文版专栏作家关韵诗和《独立新闻在线》的社论,曾分别针对新闻从业员在中国报事件中隔岸观火,撰文发表意见。关韵诗认为,中国报事件反映了新闻自由运动的信念和串联的匮乏。《独》社论则分析,报业长期习惯于屈从国家权力机关,使媒体人养成了犬儒心态,加上媒体同业各怀鬼胎,看到对手遭殃,幸灾乐祸多于同仇敌忾所致。
缺少当事人,少了说服力
我认为,从《中国报》烛光会到提呈备忘录,其实体现了近年来民间组织的串联和结集力量,但面对的问题是,很少新闻从业员愿意现身支持。联合声明少了以新闻从业员以当事人的身份现身说法,演说少了铿锵有力的声音和说服力,如一出戏没有了主角,蜡光因而显得黯淡。
在争取新闻自由运动的长征中,若长期只靠新闻评论人和非政府组织作领头羊,是不足够的。媒体人只能借助有社会运动背景的评论人和非政府组织的经验,去捍卫新闻或编辑自主权。最后站出来,走在最前线的,应该是被剥夺了发挥媒体第四权力量的媒体人。
媒体人须打破迷思突破心理障碍
媒体人需突破行动的心理障碍,在关键时刻勇敢站出来,集体发声,才能从主政者手中夺回报导真相的权力,发挥媒体扮演社会公器的使命。
媒体人也要打破不可公开抗议媒体机构或当权者的迷思。在五二八事件中,有华文报为阻止员工出席和五二八有关的活动,曾对出席者抄名拍照,制造白色恐怖。而政府善于利用权力机器,如警察,镇暴队和各种的恶法,来为媒体人贴上“反政府"的标签。
美国佛罗里达州Poynter新闻学院专门研究传媒道德的Bob Steele认为,记者在“异常特殊"的情况下,才应该公开抗议示威。例如香港的国安法,就是一个特殊的情况。在七月一号,香港新闻界基于国安法直接钳制和损害了新闻自由,因此新闻从业员在这问题上没有保持中立,而走上街示威。
记者守则包括捍卫新闻自由
不要忘记:记者的守则包括了捍卫新闻自由的责任。国际记者协会守则第二条声明:“为执行职责,记者有责任在任何时候捍卫新闻自由,使能忠实的收集和发布资讯。"
另外,媒体人也应在现有的同业组织内外,成立更独立的记者团体,以便成为从业员的后盾。更重要的是,透过新闻教育和职场教育,提高从业员对新闻自由和专业的认知和醒觉。
尽管国内大部分主流媒体的经营权为政府和亲政府的同僚所拥有,不过在争取新闻自由的策略上,发起捍卫新闻自由活动的单位,应跟各媒体机构的从业员,定期交流,建立更密切关系,以至能够互相支援。
当我们设下自己的专业底线;当不怕饭碗被打破;当我们选择不再沉默不再被动;当我们从冷眼旁观者变成主动参与者;当我们少一些自我设限和审查;当我们把每一次的报导都当作是最后一篇报道的时候,新闻自由这个理想,就离我们不远了!
也许你错过了那一晚在中国报门前的蜡光晚会,也许你也错过了那个早上的联署提呈备忘录的集会,但是,我希望你别错过下一次为新闻把关,站出来说句真心话的时机。因为,那才是我们向新闻自由慢慢挨近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