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阿都拉萨巴金达不获保释而发表宣誓书后,蒙古女郎阿丹杜雅炸尸案引发了更多疑团。根据日前《星报》报道,阿都拉萨在宣誓书中承认阿丹杜雅和他有私情,说阿丹杜雅声称在蒙古生活困苦,他援助后者数次后因不堪烦扰而停止。然后阿丹杜雅威胁将公布他们的私情,他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聘请私家侦探保护家人,并寻求工作上认识的副警监慕沙莎菲帮忙,要求慕沙派警员到他家附近巡逻,他表示因为听从律师的劝告而不报警处理。
慕沙委托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德里帮助阿都拉萨,阿兹拉告诉阿都拉萨他曾经杀死至少六人,所以能帮助他停止骚扰。阿都拉萨告诉阿兹拉不要对她不利,并认为他是警察所以不会犯法,同时也给了阿兹拉他家和阿丹杜雅下榻的旅店地址。
至此,宣誓书的内容可说令人非常震惊。
《星报》也报道说,法官斯加拉当场抛出几个疑问,“你有了一个声称曾杀过人并能解决你问题的人。而你的问题是什么?你被一个女人威胁和你要她从视线内消失,但你仍然继续和那位警员交涉”。法官的问题可说直接扣敲到重点,两个女人在门前的骚扰,为什么需要一个有“杀人经验”的警官来处理?
如果阿都拉萨说的属实,首席警长阿兹拉“杀了至少六人”,是在剿匪行动中歼灭重犯,还是在非职务性的情况下杀人?然后,一个出入副首相办公室的高级警员为何介绍一个“杀人”刑警来保护一个政治分析家?
法官斯加拉和被告律师王建强的对话也非常微妙。
法官斯加拉:“这是你的版本但是还有很多缺陷。这个人声称杀过人你还去找他”
王建强:“可是被告已经警告他”
法官斯加拉:“他以什么身份来警告他?他没有权利。他是那人的上司?他是全国总警长?这些问题你不能逃避回应”
因为交情好就派警察保护?
对蒙古女郎炸尸案,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必须彻查所有的疑问,对警察可能的滥权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查明真相以赢回公众对警队的信心。
另外,阿都拉萨碍于私情不愿报警处理是他的考量,却不是警察处理民事或刑事案件的标准。在没有报案的情况下,副警监慕沙仍然派员保护阿都拉萨,看起来合情,但并不合理。
警察是公务员,保护首相和政府高官等公职人物的安全无可非议,但是保护市民人身安全却必须先行确证。我国二千六百万人口,警察如何判断谁该被优先保护?两个社区居民要求警察增加巡逻,警察如何判断优先次序?该从报案的次数,还是和居民的交情来判断?警察因为交情成为私人保镖,这种营私行为很容易就会演变成贪污滥权,并影响警察做好份内的工作。
这两年来社会治安败坏,罪案倍数上升,警察抱怨人力不足,巡逻车不足,然而市民感同身受的却是警察的没有效率、缺乏能力和贪污腐化。炸尸案再次削弱了公众对警察已经岌岌可危的信心,营私(好听点叫营私,不好听叫滥权)的事还有多少,可说是还没打开的潘朵拉宝盒,总警长慕沙和国内安全部长阿都拉有必要成立特别调查小组,全面调查警察不依程序办事,沦为私人保镖的问题,向全国纳税人交代清楚并提出纠正措施。
为何防滥权机制没主动侦察?
警察滥权是一个棘手的老问题,如果落实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书的125项建议,相信治愈效果可以达九成以上。可是警察部队却反对成立作为“药根”的警务投诉委员会(IPCMC)。
就让我们再次检视警察给予的理由。警察说现有的五个单位足以克服警察滥权贪污的问题,包括警队纪律单位,公共服务局投诉组,人权委员会等。
而针对阿都拉萨这份宣誓书,有那一个单位关注警察营私及其结果?一月廿一日在蕉赖十一英里举办的反私营大道涨价示威遭警察暴力驱散,几位参与者被警员当场殴打及狠踢下体,一位伍长更企图在警察局内殴打一名被捕的参与者。这件公众投诉警察滥权的事件获媒体大幅度报导,为什么不见前总警长巴吉里等高级警官提及的五个防警察滥权的机构主动调查?
慕沙哈山必须铭记警队当时反对首相阿都拉成立警务投诉委员会所持的理由。如果慕沙哈山没有表明警队纪律委员会将追究三个警员涉嫌营私的责任,以及严惩殴打蕉赖大道示威参与者的警员,他无疑已经证否了之前反对成立警务投诉委员会的理由,那么警队还有什么理由拒绝该委员会的成立?
没有政治决心成立警务投诉委员会的国内安全部长兼首相阿都拉是时候对警队的做法痛定思痛,坚持该委员会存在的合理性,让警队的制度改革搭上正轨,为国民创造最大的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