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镇校园命案:悲剧不该被简化或遗忘
近来,我国接连发生了数起震惊社会的校园悲剧——从疑似霸凌受害者坠楼,到学生持械杀害同学——社交媒体上议论纷纷,不少人将矛头指向“教师丧失鞭打权”,并呼吁恢复教师鞭打学生的权力。
然而,这类讨论与发言往往缺乏实证基础,容易沦为情绪性的论断与发言。
校方鞭打权从未被剥夺
在今年9月26日举行于槟城的反霸凌市民大会上,有教师表示希望当局“归还藤条”,认为唯有允许老师对学生体罚才能抑制校园霸凌。
然而,大马人权委员会儿童专员法拉妮妮就澄清,教师的鞭打权从未被剥夺。事实上,根据《1959年教学条规(学校纪律)》规定,校长与指定教师本就拥有使用藤条的权力。她也提到自己任教23年来,许多学生都经历过体罚。
更何况,校园暴力并非今日之祸。在近二十年以前,教师对学生施以鞭打等体罚行为相对而言更为普遍,但我国同样经历了多起骇人听闻的悲剧事件,例如:2002年雪兰莪加影, 一名少年因谋杀其补习老师的女儿被定罪;2003年彭亨淡马鲁,一名学生被四位同学霸凌致死;2004年森美兰芙蓉,一名高中学生在宿舍里遭多名学长殴打致死等。
可见,暴力事件并未因体罚存在而减少。若真如坊间所言“没有鞭打,学生才无法无天”,那这些悲剧理应不可能发生。事实却恰恰相反。
【当今特约】
近来,我国接连发生了数起震惊社会的校园悲剧——从疑似霸凌受害者坠楼,到学生持械杀害同学——社交媒体上议论纷纷,不少人将矛头指向“教师丧失鞭打权”,并呼吁恢复教师鞭打学生的权力。
然而,这类讨论与发言往往缺乏实证基础,容易沦为情绪性的论断与发言。
校方鞭打权从未被剥夺
在今年9月26日举行于槟城的反霸凌市民大会上,有教师表示希望当局“归还藤条”,认为唯有允许老师对学生体罚才能抑制校园霸凌。
然而,大马人权委员会儿童专员法拉妮妮就澄清,教师的鞭打权从未被剥夺。事实上,根据《1959年教学条规(学校纪律)》规定,校长与指定教师本就拥有使用藤条的权力。她也提到自己任教大学23年来,询问过的多数学生都有受到体罚的经历。
更何况,校园暴力并非今日之祸。在近二十年以前,教师对学生施以鞭打等体罚行为相对而言更为普遍,但我国同样经历了多起骇人听闻的悲剧事件,例如:2002年雪兰莪加影, 一名少年因谋杀其补习老师的女儿被定罪;2003年彭亨淡马鲁,一名学生被四位同学霸凌致死;2004年森美兰芙蓉,一名高中学生在宿舍里遭多名学长殴打致死等。
可见,暴力事件并未因体罚存在而减少。若真如坊间所言“没有鞭打,学生才无法无天”,那这些悲剧理应不可能发生。事实却恰恰相反。
缺制衡鞭打权必带来悲剧
政策的制定最忌讳片面的考量。
有的民众或许认为,教育部应减少对校方鞭打行为的限制,使教师能更无心理负担地体罚学生以维持纪律。但我们必须警惕,缺乏制衡的体罚权,必将带来其它层面的悲剧。
在2009年的森美兰,就有一位9岁学生不幸被老师鞭打致死;在2017年柔佛亦发生相似的悲剧,一位11岁学生因老师体罚而不幸离逝。
从国际视角来看,体罚并非维护学生纪律的灵丹,反而与校园暴力的发生有高度相关。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一项针对88个国家的跨国研究就发现:在禁止体罚的国家,青少年暴力的发生率更低。
世界卫生组织于今年8月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也发现:体罚会显著增加儿童的一系列负面行为,包括焦虑、抑郁、与攻击性行为等。
不少心理学研究更指出,长期以体罚作为纪律手段的环境,反而会让学生在潜意识中学会“用暴力解决冲突”。这种代际传承的暴力循环,亦是我们应当共同警惕的隐忧。
问责应建立在理性之上
教育部当然不能免责,但改革不能徒流于情绪政治。
我们是否应强化校园安检与监控系统?是否应加强校园的心理辅导环节?是否需要限制青少年接触暴力影视与游戏内容?在扩增教师的鞭打权以外,存在着更多的政策方向,值得我们理智地深入探研。
此外值得警惕的是,这次事件的震撼力之所以格外强烈,还在于相关影像在网络上的广泛散播。
视频中真实的冷血与无情,以毫无遮掩的方式冲击公众感官。对于目击者与同龄学生而言,过度的血腥影像还可能触发焦虑、二度创伤、甚至模仿效应。
媒体与网民都应承担道德责任,克制转发血腥影像,不让悲剧成为流量的祭品。
最后,我们更该警惕,在许多社会悲剧爆发后,公众迅速怒火中烧,却往往在数日后便将其遗忘。许多的社会悲剧,都被下一个新闻热点所掩盖。这样的社会记忆缺陷,只会让问题原地打转。
教育政策的调整应基于事实与科学。唯有我们不轻易遗忘,并不随意被情绪误导,此类校园悲剧才终不会任意被时间所掩埋。
董明玮,欧盟新能源产业协会认证顾问。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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