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义忠(大马电视工作者)
农历新年初九,回电视台上班,同事劈头第一句笑说:“《风采》成了调查报道的典范?……”。
后来游览《当今大马》中文版的读者特约,细读欧阳文风写的文章〈 从华教神祗谈调查报道的新闻伦理 〉,才知道欧阳文风以自己曾不透露记者身份而到缅甸采访而后获奖,以及一些外国令后人称道的调查报道为例,说明“表明身份不是绝对的伦理,不过在陆老事件,是否处于这种特殊“处境”我们可以讨论”。
欧阳文风还指“没有表明记者身份就以为是《风采》原罪,则是对调查报道和新闻学无知的说词”。
50个民间团体连署严厉谴责《风采》杂志及《中国报》以不当手法采访与报道华教元老陆庭谕的性骚扰事件,是大马中文媒体历史上少见的事。到底这些团体所谓的不当手法的合理性与专业的新闻伦理有冲突吗?笔者写此文,正是要深入讨论欧阳文风提出的问题:“记者在采访时必须表明记者身份,到底这是新闻专业伦理的绝对伦理,还是处境伦理?”
本文并不是要为陆老性骚扰女记者而脱罪,反而认为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笔者将试从调查报道和媒体伦理的角度,探讨《风采》不表明记者身份采访的问题,以及如何减低报道对各方造成的伤害。
什么是调查报道?
首先我想厘清什么是调查报道。根据调查记者与编辑组织(Investigative Reporter and Editor),调查报道是要去揭露某些人想要刻意隐瞒的事实,由记者自主行动而投入进行挖掘,题材更关系企图隠藏秘密的权力个人与组织。
调查报道必须符合3个基本元素:1.调查必须是记者进行的,而不是完全使用他人的调查所得。2.调查的议题必须对读者或观众至关重要或影响深远的;和3.调查的对象企图隐瞒事实,不让公众知晓。
《风采》报导并没有揭露新资讯
从3个构成调查报道的元素来看,《风采》对陆老进行的追踪报道,严格上来说,并不能称为调查报道。因为它是在网络新闻媒体揭露陆老性骚扰女记者的真相后,才派记者跟进采访,不是在一开始时由记者自主挖掘,率先揭露陆老有非礼女生的行为。换句话说,《风采》的“调查”结果,只是透过照片证明“陆老又非礼女记者”,内容完全没有揭示不为人知的“新资讯”。
另外,既然陆老已认错道歉,默认非礼女生,还表示要潜心休养,可见陆老没有继续企图隠藏曾经非礼女生的真相,不过事发后,在陆老的治疗期间,《风采》却“以关怀陆老近况及让他有一个剖白的平台的角度”,接着图文并茂刊登陆老强吻《风采》记者的照片,难免让人怀疑风采的采访动机,乃至于采访手段有违反新闻伦理之嫌。
隐性采访不等同于调查报导
既然《风采》的报道不属于调查报道,就必须把风采的报道,跟调查报道分开来谈。其实隐性采访(Undercover Reporting)是调查报道(Investigative Reporting)手法之一。这些手法包括记者在采访收集证据时,不表明记者身份、说谎、误导、使用假身份、乔装、使用隐藏相机或录音机,使某人陷入记者布下的圈套。但这并不表示任何使用这种隠性采访手法的报道,就等同于调查报道。
执行不当采访手法的条件
怎样的特殊“处境”,调查报道的目的(end)才能将不当的采访手法(mean)合理化呢?传媒研究机构潘特研究院(Poynter Institute)学者史提尔(Bob Steele)在“何时使用欺骗、隠藏身份或隠藏相机,来获取新闻材料才算合适?”一文,提出新闻工作者必须同时符合6大条件,才能合理化不道德的采访行为。
1. 当获取的资讯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必须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议题,例如揭露政府高层体制上的失灵 ,或它必须是避免个人受到严重伤害。
2. 当用尽了一切的替代方法,都无法获得相同的资讯。(隠性采访必须是报道工具的最后选择)
3. 当涉及的记者愿意公开表明欺骗的手法和采取欺骗手段的原因。
4. 当涉及的个人和媒体机构卓越的运用技能和承诺拨出时间以及提供所需的资金,来追踪报道一个全面的故事。
5. 通过欺骗手法揭露讯息所避免的伤害,应超越欺骗行为所带来的伤害。
6. 当涉及的记者进行一个有意义,集体和慎重的决定过程,他必须衡量以下因素:
a. 对受骗者造成的短期和长期的影响;
b. 对新闻公信力的影响;
c. 媒体的行为动机;
d. 欺骗行为与编辑部使命的关系;
e. 欺骗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f. 欺骗行为和原因的一致性。
对隠性采访或暗中录访(Secret recording)许多国外媒体机构都已制作行为道德守则,规范编采人员的采访方式。而英国广播公司(BBC)也制定了编辑指南,提醒记者暗访通常是记者的最后一个选择(last resort),并说明在怎样的条件下才能使用隠性采访。
隠性采访属非不得已的手法
台湾前资深记者林照真在《记者,你为什么不反叛?》书中表示,记者如果逼不得以非采取欺骗手法不可,一定要保证是与大众利益有关,而且必须进行可能失去信任的分险评估。隠藏记者身份的采访必须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取得真相”,才得以使用。
其实记者可先访问调查事件中的受害人和相关人士,收集人证和物证,最后采访调查对象。虽然从事调查报道很难不使用隠性采访,不过美国调查记者与编辑组织主任休斯顿,却为我们立下了一个典范。他在17年的记者生涯中,只有一次隐藏记者身分进行采访的纪录。虽然17年来是唯一一次,他事前却考虑了几个月。“因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得到事实,最后还是非如此不可。我在当时也和总编辑讨论过,总编辑也认为“就这么一次”。但我在这一篇报道发表后,我还是一直怀疑自己该不该如此做。”休斯顿说。
报道应该把伤害减至最低
除了没有表明记者身份和具体解释他们的采访动机之外,《风采》在报道陆老的新闻时,没有“把伤害减至最低”(Minimize Harm),反之放大伤害,令人惋惜。
“减低伤害至最低”是学者史提尔提出的4大基本的道德伦理原则之一。其他包括1.追求真相并尽可能详细报导真相;2.保持对立性 ;和3.为报道负责。
“把伤害减至最低”就包括:
1.对因为你的行动会受到影响的人保有同情心;
2.避免刻板印象;
3.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尊重,以此态度对待你的消息来源、报道对象及同僚,不要只是把他们当作达到新闻目的工具;和
4.了解收集与报道消息可能造成伤害或是不安,同时选择最能够达成报道真相的目标的其他作法。
《风采》报道模糊手法煽情
《风采》共用了7页篇幅,来报道陆老的新闻。呈现方式和版面设计,包括标题、图文,只突出陆老对女记者进行性骚扰,仔细描述陆老亲自迎客、陆老重施故技,到访陆老的心情,处理手法煽情,运用大量的照片,共15张。
《风采》记者在《受害人采访手记》中,写着“离开现场没多久,陆老又来电了。主要是因为他担心照片曝光,希望我们小心处理。记者也引述陆老的话:“你知道,我现在是处于敏感时期,万一真的照片曝光,我就麻烦了。”由此可见陆老是不愿意照片刊登,但是为何《风采》还让那么多的照片曝光?
《风采》也在《强吻三步骤》刊登3张照片:显示陆老摸,抱和亲吻记者,图片还有文字说明:“来来来,坐过来看比较清楚”,“怎么有老爸不叫叫老师,快点!叫老爸!”,以及“好!我的乖女儿 …..”但这些文字说明,确实是陆老当时说的话,还是编辑的设计旁白,《风采》应加以澄清。
在报道中,也刊出陆老部份谈话内容的5个短句,其中一句是“还好,该拿的都拿了,九月林连玉基金颁发的成就奖也拿了,不然事情发生了,真的连奖也没了。”但《风采》却没有在文中,告诉读者陆老是在怎样的情境下说出。另外,《风采》还用了两页的版位,让6名编采人员,包括受害的女记者,摄影记者,副主编来大力谴责陆老的行为。
风采高层应预防记者受伤害
从以上种种的呈现角度和手法,可见《风采》并没有实行“把伤害减至最低”的原则。事实上,杂志高层应事前考量如何保护记者和一个已承认错误并正在接受治疗的“性骚扰惯犯”。《风采》应该派出男记者和男摄影出访,或让女记者坐在陆老的对面,而不是在陆老的左后两旁,这样可以避免陆老对女记者做出过度热情的举动,造成女记者的心灵留下阴影,如记者写道“只是午夜梦回那被他强吻,我还傻笑应对的一幕,是我心里永远的一个阴影。”
笔者认为,《风采》应该在刊出陆老强吻女记者的同时,在稿内向读者说明记者不表明身份的原因,或在受到50个团体谴责时,清楚交待记者隠藏身份的因由,而不是发表简单的声明,否认报道陆老的新闻绝不是经过策划、设计圈套或不良动机。是不是有意引陆老入圈套,严重违反新闻伦理,相信读者看完笔者的论述,已经心理有谱。
隠性采访滥用将伤害媒体公信
学者史提尔认为,隠性采访不应该是为了赢取新闻奖项、打倒竞争对手、为了节省时间和资源获取新闻、模仿其他媒体也使用隠性采访、以及因为调查对象不道德,媒体就用不道德的隠性手法进行采访。
像医生律师行业一样,新闻行业也受到道德伦理所规范,伦理往往比法规有更高的要求,比如记者说谎隠藏身份,被骗的受访者难以诉诸于法律,但是记者在媒体伦理上已经失信于公众,阅听人已经选择不再相信媒体了。
“不怕用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
新闻是一个良心的事业。正如《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山姆尔菲门(Samuel Freedman)说:“我不怕把新闻行业当做道德的职业,我也不怕用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任何不是因为相信新闻是道德职业而从事这行的人,都不如直接去炒外汇或去制造橙剂(一种有毒除草剂)。你们的职业生涯中肯定有许多不如意,但你们最初的理想会像指路明灯一样,不停息地照射,永不熄灭。”
希望与新马销量第一的华文杂志《风采》和大马中文报共勉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