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最近“阿拉”字眼风波,掌管法律和国会事务的纳兹里的谈话,让我不满与疑惑。
他对媒体表示,大马3个州属,即沙巴、砂拉越和槟城,加上联邦直辖区的非回教徒可以使用“阿拉”的字眼。其他的9州属都已立法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谈话有点矛盾及不文明的立场。
如果针对掌管法律和国会事务的纳兹里的谈话,在下想请问他:“如果像他所説其他的9州属都已立法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那么全柔佛州的子民不是都该被警察告上法庭咯!?”因为自从马来西亚独立以来,柔佛州子民都会在任何场合歌唱州歌与国歌来进行庆典。而柔佛州的州歌的歌词里,一开始就含有“阿拉”的字眼,那么我们不是都会被警察告上法庭,甚至坐牢咯!?
现在我就附上柔佛州的州歌歌词:
Allah peliharakan Sultan
'Nugrahkan dia segala kehormatan
Sihat dan ria, kekal dan makmur
Luaskan kuasa, menaungkan kami
Rakyat dipimpini berzaman lagi
Dengan Merdeka bersatu hati
Allah berkati Johor
Allah selamatkan Sultan
你看在这个歌词里“阿拉”的字眼就出现3次了。我们是不是要修改柔佛州州歌呢?在这个歌词中我们柔佛子民向上苍和真主祈祷保佑我们的苏丹健康长命百岁,如果这样式犯法的话,我希望柔佛苏丹出来评评理啊!
